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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5-2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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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精神,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特制订如下大会现场会议须知,望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
程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当
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交
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五、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
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股数并出示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
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七、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
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
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和有关人员回答每位股东问题的时间也不超过 5 分钟。
   九、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董事、其他有关人员,如有干扰大会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或法定职责的,将提交公安
机关由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秘书处
                                                    2019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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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31 日 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 18 号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布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幕;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三、介绍现场会议表决及选举办法;
四、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题:
1、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 2019 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 2019 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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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听取独立董事所作的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七、股东提问;
八、现场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计票人统计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宣布会议结束。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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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
施,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下为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一、公司 2018 年总体情况概述
    2018 年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2018 年 1-5 月份,国内光
伏行业延续了 2017 年蓬勃发展的态势。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
《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行业俗称“光伏 5.31 新政”),明确表示
暂不安排 2018 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仅安排 10GW 左右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
模,并进一步降低光伏发电的补贴强度。突如其来的新政引发行业剧震,根据中国光
伏行业协会统计,光伏各环节产品价格从 6 月起出现了快速下降,企业产能利用率亦
大幅下滑,企业经营面临巨大压力。第四季度受益于海外市场的回暖以及国内电站项
目年底的抢装,市场价格企稳,产能利用率有所回升。因 2018 年下半年国内光伏装
机规模大幅压缩,全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 44.26GW,同比减少 16.58%(数据来
源于国家能源局官网)。
    面对突变的行业政策以及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会努力克服困难,坚定发
展信心,进一步推进主业归核聚焦,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在全体员工努力
下,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在严酷的行业形势下,仍然实现了稳定增长。
    (一)积极发挥科研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以市场需求为指导,大力推进
成熟研发成果的量产化,持续加强前沿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组件“Janus IV”斩获由 CQC 颁发的国内首张双面电池
组件领跑者认证证书(一级),此产品综合采用“双面+PERC+SE+半片+双玻”多种
前沿光伏技术,综合效率(正反面功率)超过 415W,正面功率达 390W,同时具备
更低的年衰减率。该类产品目前已在客户的白城领跑者基地电站中投入使用。因在双
面半片组件领域的突出成绩,公司被授予 2018 年度十大光伏创新技术贡献奖。
    除了 PERC 电池,N 型、HIT、多主栅、TOPCON 等先进技术路线皆按研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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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步进行,将在成本与效率符合市场期待下推出。
    2018 年度,公司专利的申请及授权方面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全年累计申请专
利 64 件(含 10 件国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5 件,实用新型 39 件。
    (二)践行智能制造,加快产线升级,运筹帷幄,步步为营。
    目前,光伏行业已由拼规模、拼速度、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技术、拼效率。
公司近几年一直致力于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通过产线升级、技术改造等优化系统流
程,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目前,单、多晶硅片切割全采用先进
的金刚线切割技术,PERC 电池产能占公司电池总产能的 100%,双面双玻组件的产
能达 1.2GW,双面双玻半片组件的产能已超过 800MW。受益于一流的智能制造水
平,结合公司自身的技术储备,目前公司实验室研发组件正面功率最高可达 400W,
可量产 285W-295W 的高效多晶组件(60 片)及 305W-315W 的高效单晶组件(60
片)。搭配半片技术,72 片高效单晶组件量产可达到 390W。
    受益于前期的远景规划及公司的齐心协力,公司成功入选首批“江苏省智能制
造示范车间”及“工信部第一批绿色工厂”。
    (三)立足国内市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双管齐下,多点开花。
    过去八年中国的光伏发电增长前所未有,截至 2018 年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
到 174 吉瓦,其中 2018 年新增 44.26GW(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官网),如按照全
球 2018 年光伏新增装机 104.1GW(数据来源 SolarPower Europe)计算,中国约占全
球光伏市场的四成以上。国内市场是近几年公司大力拓展及维护的市场,从品牌建
设、渠道拓展、以及人力、资源等给予全方位支持。始终将客户需求放第一位,尤其
在客户面临电站抢装时,严格做到保质守时,准时交货。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供货的
所有项目全部顺利并网。一流的产品品质、专业的客户服务、以及良好的市场口碑,
使得公司在国内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可靠的客户群体,如国电投、华能、华电、中国
能建等知名大型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国内组件出货量为 1425MW,占出货总量的
九成以上。
    2018 年,在光伏产品价格快速下降的驱动下,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
具备成本竞争力,从而激发更多新兴市场的崛起,加之欧盟取消对华光伏产品的“双
反”制裁措施,海外市场进一步回暖。报告期内,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也顺
势加大了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年海外出货量总计为


                                       6
108MW,同比增长约 218%。从市场布局来开,主要客户集中在传统的德国、日本、
澳大利亚等,在部分新兴市场如墨西哥、阿根廷、新西兰、巴西等也实现了销售突
破,销售范围涵盖 19 个国家。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利用公司的
全球品牌优势,加码海外销售渠道布局,持续提升海外销售的业绩比重。
       (四)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推进精细管理,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报告期内,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推进精细管理。内部
控制方面,不断修订和完善内控审计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及整改内控缺
陷,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成本控制方面,一是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对市场供应充足
的物料进行招标采购,加大对质优价廉的供应商的采购力度。二是从生产环节加强精
细管理,每周统计、对比原辅材料单耗,通过工艺改进、设备升级等持续改善物料损
耗;质量管理方面,以事前预防,过程监管为重点,通过原材料抽检、细化各工序作
业标准、质量问题追踪及预防等手段,多措并举保障产品品质。
       (五)稳步发展光伏电站项目,持续提升电站管理水平,稳健运维,行稳致
远。
       光伏电站方面,公司早在 2012 年开始涉足光伏电站开发领域,经过多年发展与
积累,目前已具备从开发、设计、建设到运维的电站全寿命期管理能力和技术解决能
力。通过流程体系建设、技术标准化、智能优化等措施不断提升发电效率,降低管控
成本。2018 年 6 月,新开发的"金坛区直溪镇三期 40.4MW 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顺利并
网发电。目前公司拥有且运维合计约 190.6MW 光伏电站,其中集中式电站 4 个,分
布式电站 3 个,所有电站项目均位于东部电力需求较大的地区,避免了弃光限电现象
的发生。2018 年,公司光伏电站共计发电约 18,985 万千瓦时。高可靠性、高性价
比、高发电量的光伏电站以其稳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及有
力支撑。
       二、公司 2018 年管理经营业绩
    (一)公司总体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5,021.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4.20%;营业
利润 10,401.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60.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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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在公司光伏组件出货量与去
           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的情况下,随着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加速到来,光伏组件的市场
           销售价格快速下降,导致营业收入的减少。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比上年增加,主要原
           因是高效单晶产能的全面达产,单位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同比上升,另一方面新增
           40.4MW 电站并网实现了利润的增长。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4            50.00          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4            50.00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5               0.03           66.67              0.3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0.47个百
                                               1.89               1.42                             12.45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增加0.70个百
                                               1.71               1.01                             12.11
       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二)2018 年度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
                                                  (%)                                          (%)
                                                                (%)        减(%)
制造业        3,402,954,710.33   3,001,310,492.52   11.80          -15.08        -15.18     增加 0.10 个百分点
其他            142,709,317.45      46,552,329.95   67.38           21.50         21.52     增加 0.00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
                                                  (%)                                          (%)
                                                                (%)        减(%)
太阳能电
              3,368,832,714.64   2,968,941,021.24     11.87         -15.67      -15.74      增加 0.08 个百分点
池组件
发电业务        142,709,317.45      46,552,329.95   67.38           21.50        21.52    增加 0.00 个百分点
其他             34,121,995.69      32,369,471.28    5.14          173.72       120.46    增加 22.92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
                                                  (%)                                          (%)
                                                                (%)        减(%)
国内          3,329,635,424.98   2,842,178,299.57   14.64          -17.77        -18.87     增加 1.15 个百分点
国外            216,028,602.80     205,684,522.90    4.79          186.52      179.93       增加 2.24 个百分点


               (三)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经营情况



                                                              8
                 子公司     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注册资本
                   类型     性                                            (万元)     (万元)     (万元)
                                   单晶硅、多晶硅、
                                   石英制品、太阳能
                                   电池片及组件的研
                                   发生产;单晶炉、
                                   电控设备的生产,
                                   蓝宝石晶体、晶锭
常州亿晶光电科   二级子     制造
                                   等的生产;太阳能        152,103 万元   604,036.14   276,141.87    4,450.01
技有限公司       公司       业
                                   光伏发电系统,太
                                   阳能、风能、柴油
                                   发电互补发电系统
                                   工程的设计、安
                                   装、施工、承包、
                                   转包项目。
                                   单晶硅、多晶硅、
江苏华日源电子   三级子     制造
                                   石英制品的开发生          3,000 万元     4,995.58     4,370.44        8.12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业
                                   产,销售自产产品
亿晶光电欧洲有   三级子            太阳能电池组件生
                            销售                             2.5 万欧元      119.05       -174.32     -309.66
限公司           公司              产销售
                                   太阳能、风能、生
                            工
江苏亿晶光电能   三级子            物质能发电系统工
                            程、                             1000 万元       814..82     -2836.06    -1126.67
源有限公司       公司              程的涉及、安装、
                            服务
                                   施工、承包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直
                 三级子     电站   光伏电站的建设,运
溪亿晶光伏发电                                              15,946 万元   117,532.42    29,917.10    7,766.74
                 公司       运营   行管理
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的建设,运
昌吉亿晶光伏科   三级子     电站
                                   行管理;自发电力销         1,000 万元      218.93       154.93       -21.87
技有限公司       公司       运营
                                   售
昌吉亿晶晶体材   四级子     制造   蓝宝石晶体材料的
                                                             5,000 万元     1,770.00     1,678.50      -87.84
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业     生产、加工、销售
                                   太阳能发电投资运
阿瓦提县碧晶电   四级子     电站   营、太阳能发电服
                                                             1,000 万元         0.14      -518.31       -0.13
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运营   务、其他发电服
                                   务。

         (四)公司核心竞争力
              1、研发优势

              公司秉承以科技带动效益、以创新增强竞争力的研发理念,不断加大对技术研发
        的投入与支持。目前公司已拥有由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司授牌建立的"国际科技
        合作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光伏工程研究院等科研和开发平台。公司组
        件实验室现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也是国际光伏认


                                                       9
证机构 VDE 的 TDAP 实验室。2018 年,公司凭借其突出的技术创新实力,被评为
“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并成功入选“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入库企
业”。

    专利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316 件,其中发明专利 98 件,实用
新型专利 216 件,外观专利 2 件。

    2、技术优势

    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推动了光伏行业的持续发展和不断完善,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始终是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2013 年,当行业大部分光伏企业对于研究
PERC 技术处于观望状态时,公司就已选择 PERC 技术为公司主要研发技术路线,并
全力推进量产化,截至目前公司 PERC 电池产能达 100%,前瞻性的技术战略布局提
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此外,早在 2015 年,公司就凭借高可靠、高转换效率的产品
品质,成为首批获得“领跑者”单、多晶认证的企业之一,2018 年,公司再次获得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颁发的国内首张双面电池组件领跑者认证证书(一
级)。荣誉的获得是对公司技术储备以及量产化生产的肯定。截至目前,公司双面双
玻半片组件的产能已达到 800MW,量产双面电池的正面效率达 22.2%。

    3、产品品质、品牌及服务优势

    在电池组件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如何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品质保
障、品牌效应以及周到的服务缺一不可。公司积极跟踪客户需求,通过严格的质量控
制和标准化管理为产品生产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产品通过了国内领跑者认证以及德
国 VDE、德国 TUV-Rheinland、TUV-Nord、欧盟 CE、英国 MCS,日本 JET、澳洲
CEC、美国 UL,巴西 INMETRO 等多家国外知名认证机构的认证。同时,深耕品牌
价值,始终坚持“保质守时、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以更好的服务回馈客户,得到
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多年来,公司凭借高品质产品、高质量服务以及良好的品牌效
应,与国电投、华能、华电等知名企业保持着亲密的合作关系。

    4、管理优势




                                     10
    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具有多年光伏行业从业经验,对于行业发展有着深刻的认识和
前瞻性的判断,能精准把握复杂多变的市场格局,积极有效做好战略布局,且核心管
理团队稳定,向心力良好,为公司稳舵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总结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如下:

    1. 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 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
    3)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从事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8) 《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 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 2018 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6.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7.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组织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018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组织
召集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具体为:2018年1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8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2
    2018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相关议案的具体公告请详见《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继续坚持“绿色能源,造福人类”的经营理念,坚持“务实,创新,诚信,双赢”
的经营方针,以品质引领和低成本制造为核心,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提升品牌效应,
加强在电池组件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同时稳步发展光伏电站建设。

       五、2019 年度经营计划

    2019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变中求稳、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年经营计划如
下:

    生产方面,将综合考虑市场、成本、资金等各方因素,适时扩大电池制造产能;
市场方面,立足国内市场,进一步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全年计划完成组件出货量
1.8GW(该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9 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
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13
议案二: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就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

    1、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
    (7)《关于 2018 年度公司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

    5、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6、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依法
监督公司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检查公司财务,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
利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均能认真履行
职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波证监
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 号),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有
关重大仲裁事项及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为此公司已经在内部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学习和理解,加强完善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业务流程,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
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15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5、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的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发布的《2017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预测的 2017 年
度业绩情况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不存在较大差异。

    6、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
能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报告期内,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76,359,268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 0.13 元人民币(含税)。该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
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检查职能,提高
议事能力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
益。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31日




                                      16
议案三: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而编制
的,共分释义、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业务概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
要事项、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公司
治理、财务报告、备查文件目录等共十二节。同时,根据(证监公司字【2003】1
号)的规定,还编制了年报摘要,一并提请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有
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17
议案四: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如下:

    一、2018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 XYZH/2019SHA2017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2018 年公司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情况
    1、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18,360.82      47.66%       300,500.57       45.54%         17,860.25             5.94%

非流动资产     349,589.43      52.34%       359,311.99       54.46%          -9,722.56            -2.71%

 资产总计      667,950.25      100.00%      659,812.56       100.00%         8,137.69             1.23%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8 年公司期末总资产较上年增加 0.8 亿元,增幅 1.23%。其
中流动资产增加 1.78 亿元,非流动资产减少 0.97 亿元。

    2、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59,335.21        50.05%        167,218.02             55.64%     -7,882.81         -4.71%
应收票据及应
                  79,271.29        24.90%            86,146.17          28.67%     -6,874.88         -7.98%
收账款
预付账款            2,233.55        0.70%             2,968.61          0.99%           -735.06    -24.76%

其他应收款           387.66         0.12%             1,704.53          0.57%      -1,316.87       -77.26%



                                                18
存货               25,490.87       8.01%        32,903.55      10.95%        -7,412.68      -22.53%

其他流动资产       51,642.24      16.22%         9,559.69       3.18%       42,082.55       440.21%

流动资产合计      318,360.82       100%     300,500.57             100%     17,161.64         5.94%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比上年增加 1.71 亿元,增幅 5.94%,其中:其他流
动资产增加 4.2 亿,主要是本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增加,货币资金相比上期
减少。应收账款、存货均同比下降,维持了较高的周转率。

    3、非流动资产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309,056.58     88.41%    300,731.87       83.70%        8,324.71          2.77%

在建工程           8,189.04       2.34%    23,009.67        6.41%         -14,820.63        -64.41%

无形资产           13,642.52      3.90%    13,885.31        3.86%          -242.79          -1.75%

长期待摊费用       4,012.38       1.15%     4,106.51        1.14%           -94.13          -2.29%
递延所得税资
                   13,354.27      3.82%    13,193.81        3.67%          160.46           1.22%
产
其他非流动资
                   1,334.64       0.38%     4,384.82        1.22%         -3,050.18         -69.56%
产
非流动资产合
                  349,589.43    100.00%    359,311.99       100.00%       -9,722.56         -2.71%
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减少 9,723 万元,降幅 2.71 %,其中:在建
工程净减少 1.48 亿元,主要是 40.40MW 电站的完工转固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
额主要是预付的工程设备款较上期末减少所致。

        (二)负债情况
        1、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0,000.00     10.41%          0            0           2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
                   136,076.37     70.82%   133,300.71       71.86%          2,775.66        2.08%
账款


                                           19
  预收款项             24,097.07        12.54%      41,351.08         22.29%      -17,254.01     -41.73%

  应付职工薪酬          3,312.57        1.72%        3,290.63         1.77%         21.94            0.67%

  应缴税费               765.51         0.40%            984.65       0.53%        -219.14       -22.26%

  其他应付款             847.76         0.44%            561.37       0.30%        286.39            51.02%
  一年内到期的非
                        5,557.89        2.89%        4,549.08         2.45%        1,008.81          22.18%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482.88        0.77%        1,474.98         0.80%         7.90             0.54%

  流动负债合计         192,140.06      100.00%      185,512.50         100%        6,627.56          3.57%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较上年增加 6,628 万元,增幅 3.57%。其中:短期
  借款增加 2 亿,主要是本期因经营所需增加了流动资金借款;预收账款减少 1.7
  亿,主要是上期末预收的客户货款本期实现销售所致。

         2、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付款        45,021.79        40.63%          50,569.38      44.12%     -5,547.59    -10.9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58.58         0.32%            358.58        0.31%           -           0.00%

        预计负债         45,893.77        41.42%          43,139.53      37.64%     2,754.24         6.38%

        递延收益         18,132.06        16.37%          19,929.87      17.39%     -1,797.81        -9.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91.59        1.26%            624.02        0.54%       767.57      123.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0,797.79      100.00%         114,621.38     100.00%     -3,823.59        -3.34%


        2018 年 12 月 31 日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减少 3,823 万元,降幅 3.34%。主要原因是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本期偿还部分本息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股本                117,635.93        32.23%       117,635.93         32.71%         -               0.00%

资本公积            128,309.47        35.15%       128,309.47         35.67%         -               0.00%

                                                    20
其他综合收益           -25.74    -0.01%            -28.58            -0.01%              2.84       -9.94%

盈余公积              4,737.31   1.30%            4,476.51             1.24%          260.80        5.83%

未分配利润        114,355.43     31.33%          109,285.35          30.39%          5,070.08       4.64%

股东权益合计      365,012.40     100.00%         359,678.68          100.00%         5,333.72       1.48%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者权益增加 5,334 万元。主要是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所
  致。

         (四)盈利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额         增减幅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355,021.13         413,761.30             -58,740.17        -14.20%

  营业利润                           10,401.23              4,130.43            6,270.80         151.82%

  利润总额                            7,626.83              4,011.15            3,615.68         90.14%

  净利润                              6,860.14              4,867.11            1,993.03         40.9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60.14              4,867.11            1,993.03         40.95%
  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
                                          0.06                0.04                0.02           50.00%
  益)

      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在公司光伏组件出货量与去
  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的情况下,随着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加速到来,光伏组件的市场
  销售价格快速下降,导致营业收入的减少。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比上年增加,主要原
  因是高效单晶产能的全面达产,单位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同比上升,另一方面新增
  40.4MW 电站并网实现了利润的增长。
         (五)现金流量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额          增减幅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09.69          23,166.36               19,943.33         86.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556.37          -14,248.91              -55,307.46       388.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13.54          26,455.62               -5,142.08        -19.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55.10          35,189.77               -40,144.87       -114.08%




                                                  21
    2018 年现金流净流量比上年减少 4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增
加 1.99 亿,主要系本期 100MW 再生能源补贴的拨付到帐及应收款项的加速回笼所
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比上年减少 5.53 亿元,主要系本期增加购买理财资
金及 40.4MW 电站建设投资所致。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22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度合
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 68,601,414.51 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26,080,004.76 元 , 年 初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16,274,013.92 元 , 分 配 2017 年 度 股 利
15,292,676.28 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061,342.40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2,608,000.48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 24,453,341.92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过审慎评估,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76,359,268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
配现金 0.20 元人民币(含税)。实施该分配方案实际分配股利 23,527,185.36 元,剩
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23
议案六:

                       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审计机构之情况:

 1、拟聘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

 2、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3、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了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体现了优秀的专业水准。

  二、本次拟聘计划

 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
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其薪酬。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24
议案七:

                关于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

                       2019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对于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进行管理,
实行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董事长荀耀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 100 万元/年(税前)。

   2、公司董事孙铁囤先生基本薪酬人民币 100 万元/年(税前,含高管薪酬)。

   3、公司董事荀建平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 65 万元/年(税前)。

   4、公司董事姚志中先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 45 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张婷女士、古汉宁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25
议案八: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对于独立董事,公司 2019 年度拟给予独立董事徐进章、陈文化、刘平春每人人
民币 7 万元的独立董事津贴(税前)。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26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 2019 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对于公司监事,公司将比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予以管理,实行基本薪酬加绩
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薪酬。

  1、公司监事姚伟忠基本薪酬人民币8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杨丹基本薪酬人民币9万元/年(税前)。

  发放形式:按月发放。

  公司监事高升武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31日




                                    27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布并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4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28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方式;                              进行。

(二)    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29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 应 当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公 司 股 份 后 , 属 于 第 ( 一 ) 项 情 形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属 于 第 ( 二 ) 项 、 第 ( 四 ) 项 情 形 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款 规 定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后 , 属 于 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的 资 金 应 当 从 公 司 的 税 后 利 润 中 支 10 日内 注销; 属于 第(二 )项、第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职工。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二十)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作出决
                                         议;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30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                                     ……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
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 公 告 前 作 出 书 面 承 诺 , 同 意 接 受 提
单项提案提出。                         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
                                       履行董事职责。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
                                       单项提案提出。

第七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        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
出解释和说明。                          议作出解释和说明。股东大会应当
                                        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持股比例限制。




                                        31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连任。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
义务:                             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
                                   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
                                   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护。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
                                   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
                                   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负责。                         大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32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对公司因本章

                                    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本条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五)项、第(六)项的情形收购本
如与本章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公司股票作出决议;
性文件规定的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          
冲突的,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会审议。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本条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如与本章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
                                    冲突的,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3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 事 会 会 议 , 应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
由 董 事 本 人 出 席 ; 董 事 因 故 不 能 出 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
席 ,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其 他 董 事 代 为 出 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
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书 中 应 载 明 代 理 人 的 姓 名 , 代 理 事
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 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
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 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
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 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
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 票。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
议上的投票权。                         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
                                       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 事 会 应 当 对 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
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 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董
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
名。                                   整,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
                                       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当严格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不得干预高级管理人员的正
                                       常选聘程序,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
                                       事会直接任免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人员。                             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 董事会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 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 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
                                   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
                                   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
                                   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
                                   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
                                   职行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35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公布并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改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二十)对公司因《公司章程》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
                                    作出决议;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八条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    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
作出解释和说明。                    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股东大会
                                    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
                                    间。




                                     36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除上述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37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公布并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改后《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
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    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根据《公
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因将股份
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
会秘书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      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告。                                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而收购本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
                                    公司股份的事项作出决议,应当有
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事会会
                                    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有关董
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
                                    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
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
                                    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事会

                                    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

                                    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


                                    38
                                   会议。


第十七条 会议表决                  第十七条 会议表决

                                         

    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         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
表决意见的,在会议主持人提醒后仍   表决意见的,在会议主持人提醒后仍
不按上款规定重新进行表决的,视为   不按上款规定重新进行表决的,视为
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   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
的,视为弃权。                     的,视为弃权。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
                                   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
                                   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
                                   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
                                   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
                                   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四条 暂缓表决                第二十四条 暂缓表决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
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 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
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 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
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 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
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对该议 时,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
题进行暂缓表决。                   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
                                   会应当予以采纳,会议主持人应当要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
                                   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公司
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
                                   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要求。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


                                    39
                                    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
                                    要求。

第二十六条 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会议记录
                                          

   (九)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         (九)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

他事项。                            他事项。

                                           董 事会会 议记录 应当 真实、 准
                                    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
                                    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

    除上述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40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
名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根据该函件,鉴于公司现有董事提出辞职,深圳市勤诚
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提名李静武、陈芳、刘强、林世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静武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担任东
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深圳前海德诚普惠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担
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静武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系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陈芳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
担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财金管理中心总经理,现担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华兴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系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刘强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深圳市
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担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投资管理中心
副总经理。

   刘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系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林世宏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深圳大学本科学历。曾担任立信会计事
务所审计员,现担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41
   林世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系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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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
名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根据该函件,鉴于公司现有董事提出辞职,深圳市勤诚
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沈辉、沈险峰、谢永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沈辉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博士学历,曾担任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现担任中山大学教授、中山大学太阳能系统研究所所长。

    沈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险峰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担任贵阳市
南明区法院法官、贵州省高等商业专科学校教师、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负责
人、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担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明源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尚(广州)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永诺摄影器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险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永勇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
军(后备)人才,广东省科技专家库成员。曾担任河源海诚税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经
理,现担任广东天博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

    谢永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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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五: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
名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根据该函件,鉴于公司现有监事提出辞职,深圳市勤诚
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申惠琴、窦仁国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申惠琴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
深圳海关主任科员,现担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申惠琴女士不持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窦仁国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担任深圳市金鹏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现担任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窦仁国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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