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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鹰纸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18-12-20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8-141

债券简称:12 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 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盛实业”)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累计出资不低于人
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8-062)。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时间过半,泰
盛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3,730,72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464.22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本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和价格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18 年 12 月 19 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通知,泰盛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名称: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泰盛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1,278,199,650 股,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7.97% 。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泰 盛 实 业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1,341,930,3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3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三)增持股份金额: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泰盛实业将基于对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
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未来 12 个月
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到窗口期及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等停牌的,
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泰盛实业将通过自筹资金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泰盛实业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3,730,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
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464.22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时间过半,公司后续将
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泰盛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1,341,930,378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29.36%。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本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持比例限制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