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3-2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 2 名是独立董事,审计委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审计委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2018 年,审计委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进行监督。
并认真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一)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
1、2018 年 11 月,审计委审阅了公司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就年
度报告预审计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沟通函,对预审计范围、
预审计时间、预审计意见完成时间作出安排,要求公司相关部门
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
料。
2、2019 年 2 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
场前分别审阅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编制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18 年度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和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18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审计委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同意将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交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3、公司 2018 年度报告预约公告时间确定后,为了尽早圆满
完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1 至 10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现场预审计的情况,公司审
计委再次就年度报告正式审计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沟通函,
对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报告完成时间作出详细安排。
4、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期间,公司审计委根据工作进度情况,前后分二次与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并签署书面审计督促记录。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负责人认为公司为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现场正式审计提
供了便利条件,提供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能够按照沟通函中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报告。
5、公司审计委审阅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
告初步意见,并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公
司审计委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初步意见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
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
6、2019 年 3 月 7 日,董事会审计委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真遵
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细致的工作作风,
审计人员对工作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坚持原则,圆满完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情况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工作》的要求,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应
在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报告。2019 年 1 月,
公司安排相关部门,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控
制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及时总结评价。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保证了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
险防控能力,促进了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
通过查找分析内部控制缺陷,督促全员熟悉掌握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业务流程、主要风险和管控措施,激励主动参与内部控制建
设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持续改进和完善。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
部控制目标的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特此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