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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雅达: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08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杭州信雅达风险管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风险公司”)中高级经营管理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增强风险公司对优秀
高端人才的吸引力性,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风险公司 17%的股权按照实际已到位
出资额原值转让给汪陈笑、叶明、付建刚、刘小刚、朱宣安、姚辉、高强、苏珩、
王升太、陈慧民、朱晓峰。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上述决议。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