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 2017-040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总裁李峰先生持有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雅达”、“公司”、“上市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430,000 股,占信雅达总股本
439,679,218 的 0.10%;公司副总裁魏宽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 股,占信雅达总股本
439,679,218 的 0.02%;公司副总裁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3,200 股,占信雅达总股本
439,679,218 的 0.03%。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1,200 股,占信雅达总股本 439,679,218 的
0.1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本次拟减持其分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107,500 股(占总股本 0.024%,占其持有股份 25%);27,000 股(占总股本 0.006%,占其持
有股份 25%);15,800 股(占总股本 0.004%,占其持有股份 12.82%)。三人合计拟减持 150,300
股,占总股本的 0.034%,若本次减持实施,其今年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
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分别收到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
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信雅达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的名称
李峰、魏宽宏、陈宇。
(二)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李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30,000 股,占信雅达总股本 439,679,218 的 0.10%;魏宽
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 股,占信雅达总股本 439,679,218 的 0.02%;陈宇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123,200 股,占信雅达总股本 439,679,218 的 0.03%。上述股份来源于信雅
达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陈宇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减持信雅达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日期 变动前持 变动数 变动平均 变动后持 变动原因
股数 价格(单 股数
位:元)
2017-05-05 308,100 -15,000 15.98 123,200 二级市场买卖
其他股东过去十二个月无减持股份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本次合计拟减持不超过 150,300 股,占总股本
的 0.034%,具体如下表:
董事、高级管 本次拟计划减持数量 拟计划减持股份占公司 拟计划减持股份占其所
理人员姓名 总股本的比例 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
李峰 不超过 107,500 股 不超过 0.024% 不超过 25%
魏宽宏 不超过 27,000 股 不超过 0.006% 不超过 25%
陈宇 不超过 15,800 股 不超过 0.004% 不超过 12.82%
合计 不超过 150,300 股 不超过 0.034% -
若本次减持实施,其今年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
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停止减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股份来源:信雅达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李峰先生、魏宽宏先生、陈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