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雅达系 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管理架构的需要,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叶晖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的上述决议。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