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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电力:关于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9- 18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 京能 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及北京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链的
安全,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宁热
电)分别向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京能租赁)
办理 0.9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向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源深租赁)办理 0.3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华宁热电以所拥有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采取售后回租的
方式,分别向深圳京能租赁办理 0.9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向北京源深
租赁办理 0.3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本次年租赁利息以双方协商为准,
租赁期限 3 年,按季支付租金。
    因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北京源深租赁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宁热电与深圳京能租赁、北京源深租赁开
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深圳京能租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1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100,758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融资租赁
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5 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京能租赁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
为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 2,183,934,365.33 元、净资产
1,151,925,012.82 元 ; 营 业 收 入 117,102,957.14 元 , 净 利 润
33,187,988.27 元。
  (二)北京源深租赁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0 号院 1 层 01 号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 10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
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汽车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经济贸易咨
询;技术开发;销售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10 月 17 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源深租赁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

                               2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与北京源
深租赁为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
3,748,020,348.04 元,净资产:1,266,956,741.28 元,2018 年度营
业收入:248,183,375.57 元,净利润:64,769,539.70 元。
       参与本次融资租赁的华宁热电作为承租人主体,将其所拥有的
部分设备资产分别以总金额为0.9亿元出售给深圳京能租赁, 以总金
额为0.3亿元出售给北京源深租赁然后回租使用,租期结束后,华宁热
电均以1万元人民币购回上述两家租赁设备所有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华宁热电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1.2 亿元(总金额)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华宁热电将其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分别转让给深圳源深租赁及
北京源深租赁,华宁热电将继续对租赁物保留占用、使用权利。
     在华宁热电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华宁热电按留购价
格 1 万元人民币分别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3 年(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5、租赁担保:无
     6、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由租赁本金与租赁利息构成,其中,租赁本金为本次融资租
赁购买租赁物价款 1.2 亿元(总金额),年租赁利息以双方协商为准,
租金按季支付。
     7、租赁手续费:无
     8、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华宁热电均按留购价格 1 万元人民
币分别购回融资标的物。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方案符合国有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保
障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拓宽其融资渠道,
为其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六、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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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分别向关联方深圳京
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总金额 0.9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向北京京
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总金额 0.3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 有利
于进一步拓宽其融资渠道,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京
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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