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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电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1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改选潘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审议,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我们认为:此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二、关于改选潘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2、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
力,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
得任职的情形。
    3、同意潘青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蒋守雷:




    范永明:




    沙智慧: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