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7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电科技总部第一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
路 99 号 9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4,850,4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3.636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潮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有法律效力。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均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事范永明先生因
工作原因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一名以通讯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 JCET-SC 拟向芯晟租赁融资之关联交易暨由本公
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44,791,954 99.9761 58,500 0.023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 于 全 资 子 公 司
JCET-SC 拟向芯晟租赁
1 融资之关联交易暨由 67,280,430 99.9131 58,500 0.0869 0 0.0000
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国家集
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194,137,798 股和 129,791,394 股,
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关联关系:因 Xin Cheng Leasing Pte. Ltd.(简称“芯晟租赁”)为芯鑫
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芯电半
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芯鑫租赁股东,分别对其持股
32.30593%、7.43737%、3.15618%;公司董事高永岗先生、监事王元甫先生在芯
鑫租赁担任董事,故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邵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