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受让上海大易云计算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受让上海大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从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 的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黄锦辉 于扬 王贵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