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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达股份:关于转让上海申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2017-08-01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申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申达房地产开发
        经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意向受让方。2017 年 7 月
        25 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 价,上海聚鑫置业有限公司以
        15,666.34 万元竞价成交。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未正式交割


   一、出售资产的审批程序
    经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申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申达房产”)100%股权,详见公司 2017 年 4 月 8 日于《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出售资产进展情况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
挂牌转让上述标的股权。因挂牌期间产生两家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组织竞价,采用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网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人。最终,上海聚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鑫置业”)以人民币 15,666.34 万元报价成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2017 年 7 月 28
日,本公司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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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聚鑫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罗秀路 108 号
    法定代表人:陈林法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转让方: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聚鑫置业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
   2017 年 7 月 28 日
   3、交易标的
   上海申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
   4、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15,666.34 万元。
   5、支付方式
   (1)聚鑫置业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人民币 3,919.90 万元交易保证
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聚鑫置业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
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共计人民币
11,746.44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并由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将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公司
指定银行账户。
   6、产权交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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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与聚鑫置业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
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6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2)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
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聚鑫置业按持股比例承接。
公司对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
务。
   7、违约责任
   (1)聚鑫置业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1‰向
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聚鑫置业赔偿
损失。
   (2)公司若逾期不配合聚鑫置业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
应按交易价款的 1‰向其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聚鑫置业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3)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收益约 9,70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7
年度损益影响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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