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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达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1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净资产、净损
   益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2019 年 1 月 1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集团使用
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 1,910,453,081.37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
                                         元,上期金额 1,926,120,798.86 元;
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
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
                                         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 1,915,655,959.51
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
                                         元,上期金额 2,023,777,434.75 元;
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3,043,361.32 元,
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上期金额 0 元;
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 13,985,022.32 元,
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
                                         上期金额 13,042,541.38 元;
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 0 元,上期金额 0 元;
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 0 元,上期金额 0 元;
应调整。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 0 元,上期金额 0
                                         元。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238,243,601.94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上期金额 141,918,919.78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
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       用”。
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
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       本 期 金 额 238,802,759.22 元 , 上 期 金 额
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       80,856,922.46 元;
整。                                     “利息收入”项目本期金额 12,760,835.53 元,
                                         上期金额 8,740,867.96 元;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本期金额 0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
                                         元,上期金额 0 元。
数据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1)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 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    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是依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本次变更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财政部规定保持一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涉及的财务
核算进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和调
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