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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世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8-06-08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十 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 ⒛ 18年 6月

6日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⒛ 14年 修订 )》 、 《关

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 们事先了解了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经 仔细审阅,并 基于独立董事的判 断立

场 ,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一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郑文义先生具备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职业品德 。不存在 《公

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

文义先生的提名程序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因此 ,我 们同意公司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是在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的基

础上 ,结 合现阶段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工作量及专业性而作出的。我们认为本次独

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调整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 ,强 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

识 ,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因此 ,我 们同意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并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⒛ 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 页无 正文 ,为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名   :




 姓   名           陈信康                 李远勤                   李志强



 签   字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