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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世界:章程修正案2018-11-12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布并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条款
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 二 十 二 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其他公司合并;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职工;                            划或者股权激励;
 1、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
          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 二 十 三条 公司购回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2、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方式;
         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1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式。
      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 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议决议。
      的,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
3、
      注销。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 司 依 照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份,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给职工。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
                                       注销。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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