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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数文化: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7-11-02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17-127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分期向该次募投项目“浙数文化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
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云科技”)增资人民币 9.5 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富春云科技注册资本拟变更为人民币 12.5 亿元,股权结构保
持不变,公司仍然持有富春云科技 100%股权。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3,636,3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1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949,999,989.0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34,090.86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5,965,898.22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账,并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前
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字[2016]497 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
于浙数文化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


    二、前次增资富春云科技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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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云科技”)
负责实施,且募集资金将作为公司对富春云科技的出资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
施进展和资金实际需要,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分期向富春云科技增资。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分期向富春云科技增资并首期增资人民币 2.5 亿元。增资
前,富春云科技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富春云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 亿元,股权结构保持不
变,公司仍然持有富春云科技 100%股权。截至 2016 年底,上述增资已完成。


    三、本次增资富春云科技基本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实际需要,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富春云科技增资人民币 9.5 亿元,全部用于互联网数据
中心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富春云科技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12.5 亿
元,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公司仍然持有富春云科技 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本次增资
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 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6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注册地:杭州富阳区场口镇百丈畈 1 号 613 室
    法定代表人:张雪南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成果转让,网页设计;电业业务经营;计算机及配件批发;实业投资;企业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持股情况:公司持有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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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春云科技目前负责实施的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浙数文化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实施进展
和资金实际需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富春云科技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促进募投项目加快稳步实施,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公司已在富春云科技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相关各方签订《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临 2016-078《浙报传媒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及富春云科技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向富春云科技增资人民币 9.5 亿元,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浙数文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事项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文件关
于对外投资决策审批权限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向富春云科技增资人民币 9.5 亿元,用于“浙数文化互联网数据中心项
目”。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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