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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数文化:关于控股股东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18-056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设立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28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15%,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231.7113 万元,成交均价约为 8.2754 元/股,并自首次增持之
        日起 6 个月内拟继续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次增持)。增持计划不设价
        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
        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报控股”)的通知,浙报控股通过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浙商聚金浙数文化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并计划在未
来六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继续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


                                   1/3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浙报控股通过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2、增持主体的存续期:2 年。
       3、增持主体的规模:初始受托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受托金额上限不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
       4、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新设,本次增持
前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 1,301,923,953 股,浙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1,008,01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6.93%。


       二、本次增持情况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28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1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31.7113 万元,成交均价约为 8.2754 元/股。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控股股东浙报控股基于公司上市以来互联网
化转型改革取得的成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
值。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次增持)。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
票近期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予以审慎确定,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



                                     2/3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之日 2018 年 7 月 3 日起 6 个
月内。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浙报控股以自有资金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存续期为 2 年,初始委托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委托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1、首次增持及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浙报控股及增持主体在增持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公司在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
调整,浙报控股将通知公司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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