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富:关于拟与中文源嵘(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2018-065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文源嵘(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
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文源
嵘(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源嵘”)签署为期十
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中文源嵘未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文源嵘签署为期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拥
有的位于上海市衡山路 20 号衡安大楼 5、 两层房屋出租给中文源嵘,
使用用途为商用办公,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1,529.36 平方米。
因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文
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持有中文源嵘 50%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文源嵘属于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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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国新财务未发生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文发集团文化有限公司持有中文源
嵘 50%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
与中文源嵘属于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文源嵘(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许大金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23 栋 2 层 221
5、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12 日
7、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
活动;会议服务;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餐饮管理;
酒店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版权贸易;版权代理;物业管理。(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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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主体:
出租方: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中文源嵘(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10 年,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31 日。其中:2019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合计 3 个
月为免租期。免租期间,不计收租金,但因中文源嵘使用租赁房屋所
产生的水、电、通讯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等由中文源嵘自行承担。前述
相关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由中文源嵘按物业单据
要求支付。
2、租赁期满,公司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中文源嵘应如期交
还。中文源嵘如要求续租,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的一个月向公司提出
书面续租书面请求,经公司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公司延期交房的,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免租期也相应
顺延。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日租金第一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为人民币 3.5 元/日/平方米,每月按 30 天计,租金按月支付,
先付后用;第一期(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租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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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481,748.4 元(大写:肆拾捌万壹仟柒佰肆拾捌元肆角),中
文源嵘应于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支付到公司 指定的
银行账户内,以后每期租金需在该租期开始前 5 日内支付。公司须出
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租赁费发票。
2、该房屋日租金自第二年起,每两年在原有租金基础上上涨 5% 。
依次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为 3.68 元/日/平米;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为 3.86 元/日/平米;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为 4.05 元/日/平米;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0 日为 4.25 元/日/平米;2027 年 1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30 日为 4.46 元/日/平米。
3、房屋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租赁期间,中文源嵘因使用租
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通讯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中文源嵘自行承担。
前述相关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由中文源嵘按物业
及其他付费单据要求支付。因中文源嵘未及时缴纳水、电、通讯及物
业管理费等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中文源嵘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4、中文源嵘若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则中文源嵘每日
需按当期应支付月租金的 0.5%支付滞纳金。如中文源嵘拖欠租金超
过 30 日且经公司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公司有权采取阻止中文源嵘人
员进入租赁房屋的相关措施,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
有权处置中文源嵘留置在出租房内的一切物品,中文源嵘须按最终实
际租赁日交纳租金及滞纳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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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应向中文源嵘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能证明
该房屋权属关系的相关证明。
2、中文源嵘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
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间,中文源嵘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中文源嵘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
坏或发生故障,中文源嵘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中文源嵘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负责承担有关维
修的费用。
4、租赁期内中文源嵘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
修或改动,须经公司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有权对装修或
改动情况进行监督。中文源嵘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
中文源嵘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中文源嵘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
设施,公司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5、公司有权对中文源嵘使用房屋及其附属或配套设施设备的合
理性和适当性进行监督管理。公司行使监督管理权,不得影响中文源
嵘的正常使用。除遇紧急情况外,公司进入中文源嵘承租房屋内进行
检查、修理,需事前通知中文源嵘。
(五)房屋转租、转让
1、如公司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
定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公司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中文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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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公司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中文源嵘转租外,中文源
嵘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公司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
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房屋,中文源嵘不得分割转租。如中文源嵘经
公司同意对外转租租赁房屋,应按规定与次承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
同。
(六)关于押金
双方约定,公司交付该房屋时,中文源嵘除按前述约定向公司支
付第一期租金外,应同时向公司支付房屋押金(相当三个月起始租金)
人民币 481,748.4 元(大写:肆拾捌万壹仟柒佰肆拾捌元肆角),待
租赁期满中文源嵘结清有关费用,公司验房并认可后,中文源嵘将该
房屋钥匙交与公司,同时公司将押金退还中文源嵘。
租赁期限内,租赁保证金可用以扣除中文源嵘欠付的任何租金及
其它应付款项,以及由于中文源嵘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公司或第三
方遭受的损失或损害。如果在租赁期限内由于前述扣除造成租赁保证
金减少,中文源嵘应于公司提出书面要求的 10 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
金,如中文源嵘未能按期补齐,则每拖延一日,按应补齐金额的日
3%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除非公司主动抵扣租赁保证金,否则
中文源嵘不得要求公司抵扣租赁保证金而拒绝支付应付款项或者赔
偿。
租赁关系终止时,公司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
定由中文源嵘承担的相关费用外,如有剩余部分,应无息归还中文源
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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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房屋返还
1、除公司同意中文源嵘续租外,中文源嵘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
满之日返还该房屋,未经公司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中
文源嵘应每日按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后一期日租金的贰倍向公司支付
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中文源嵘逾期返还房屋超过 30 日的,公司
有权自行处置租赁房屋内的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家
具、设备、办公用品等,且无需向中文源嵘支付任何费用,公司清理、
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文源嵘承担。
2、中文源嵘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
应经公司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因中文源嵘原
因导致返还标的不合格对公司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由中文源
嵘承担。
3、租赁期满,公司不对中文源嵘的装修费做任何补偿,中文源
嵘无须将房屋恢复为交付时的状态。
(八)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中文源嵘应在期满当日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将房屋钥匙
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房屋交给公司。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
公司有权处置,中文源嵘绝无异议。
3、经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书面通知中
文源嵘解除本合同,中文源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中文源嵘未征得公司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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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中文源嵘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3)中文源嵘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
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中文源嵘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中文源嵘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30 日。
(九)违约的处理
1、公司违约的处理
(1)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备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
屋提供中文源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公司应按当期月租金 0.5%向
中文源嵘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内若非中文源嵘过失公司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
该房屋的,公司应按当期年度总租金的 20% 向中文源嵘支付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中文源嵘实际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文源嵘装饰
装修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公司应另行据实赔偿。
2、中文源嵘违约的处理
(1)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中文源嵘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文源
嵘向公司支付相当于当期年度总租金 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
补公司损失的,中文源嵘还应另行据实赔偿。
(2)租赁期内中文源嵘逾期交纳水费、电费、通讯、物业管理
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公司有权使用中文源嵘押金代中文源嵘支
付上述费用,中文源嵘承担因逾期支付上述相关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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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应在公司使用中文源嵘押金抵扣上述相关费用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
公司补足押金。
(3)租赁期限届满,若中文源嵘未能将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的
房屋及时交给公司,中文源嵘应每日按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后一期日租
金的 贰 倍以实际天数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4)如用该房屋注册公司地址的,中文源嵘应于合同终止之日
前五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相关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备案)手续,并办理中文源嵘公司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文
源嵘每逾期一日,应每日按当期日租金的贰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内若中文源嵘中途擅自退租,中文源嵘应按合同当
期月度租金的贰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和押金公司不再
退还。若违约金不足抵付公司损失的,中文源嵘还应负责据实赔偿。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
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文源嵘(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关联委员陈彦女士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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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黄生先生、伍
爱群先生事先审阅了《关于与中文源嵘(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文源嵘(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
赁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彦女士、王志学先生回避表决。
(四)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王彦超先
生、黄生先生、伍爱群先生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
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关
联董事陈彦女士、王志学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相关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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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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