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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园股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4-12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18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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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18年对外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以及发行人向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对报告
中所包含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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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华
鑫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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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五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 ....................................................................................... 12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3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4

第十章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 15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17




                                                                3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3]357号”文核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2012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代码:简称:12豫园01,代码:122263.SH
    四、发行主体: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期限: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5年。
    六、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0%。
    (二)起息日、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6月17日,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6月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
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七、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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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
购由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
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
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1。
       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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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9 月,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决定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 AA+/稳定调整为
AAA/稳定,同时调升发行人“12 豫园 01”信用等级为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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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
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所约定的相关
重大事项,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于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上海豫
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就发行人2016年度累计新增借款金额超过上年末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事宜,于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上海
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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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上海豫园商场。上海豫园商场于
1987年6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改制为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5月,经沪府财贸(92)第176号文批准,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募集方式共同发起成立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并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
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同年9月公司股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坚定践行“产业运营+产业投资”双轮驱动,秉
承快乐、时尚的理念,持续构建“快乐时尚产业+线下时尚地标+线上快乐时尚
家庭入口”的三位一体战略,逐步形成了面向新兴中产阶级消费者,具有独特竞
争优势的众多产业,主要包括黄金珠宝饰品、文化商业及旅游地产、海派餐饮等
业务。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0223M的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143,732.1976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金银饰品、铂金饰品、
钻石饰品、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除专项
规定)、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家具的批发和零售,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
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大型活动组织服务,
会展服务,房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
值电信、金融业务),食堂(不含熟食卤味),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托运业务,生产金银饰品、铂金
饰品、钻石饰品(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9.21%
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7.24%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6.45%的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为郭广昌。


    二、发行人2017年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业零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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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
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零售业(代码为F52)。公司旗下有黄金珠宝
饰品、文化商业及旅游地产、海派餐饮、中医药等业务。
    黄金珠宝饰品业务是公司的第一大产业。报告期内,公司旗下上海豫园黄金
珠宝集团突出 “老庙黄金”和“亚一珠宝”的品牌优势,以零售、批发为主要
经营模式,通过直营、加盟、经销三种连锁方式拓展连锁网络,截止2017年底豫
园黄金珠宝连锁网点达到1953家。公司黄金珠宝饰品业务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的“豫园商城”商业旅游文化品牌已经成为上海标志性的城市文化名片
之一,形成了独特的“商旅文”模式。上海豫园商圈(豫园商城)主要由旗下子
公司上海豫园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发展运营,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动上海豫园商圈
二期项目(上海豫泰确诚商业广场(暂定名))的投资开发;公司已把豫园商城
的商旅文模式拓展到沈阳,建造开发了沈阳豫珑城项目。
    公司积极拓展文化商业及旅游地产业务。2015年末,公司收购了日本星野
Resort Tomamu公司的100%股权。日本星野Resort Tomamu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
北海道Tomamu的滑雪场度假村。该度假村内有酒店757间房(另有710间房未使
用)、25道滑雪场(最长雪道4,200米)、18洞高尔夫球场等设施。Tomamu 度
假村中原先已经运营的酒店设施,由日本星野 Resort Tomamu 公司继续委托星
野 Resort 公司(该项目收购前原有运营团队)运营管理。2016年,公司收购后
的日本星野Resort Tomamu公司与全球连锁度假集团领导品牌Club Med签约,在
星 野 度 假 区 外 设 立 Club Med Tomamu , 由 其 经 营 管 理 上 述 日 本星 野 Resort
Tomamu公司中部分尚未投入使用的度假村客房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2017年,
公司完成了对星野Resort Tomamu公司中部分尚未投入使用的客房的改造,并成
功引入Club Med品牌。改造后的Club Med Tomamu度假村拥有341间客房以及接
待中心、餐厅、酒吧等服务配套设施,还有专为各年龄段儿童准备的俱乐部,此
外Club Med还与星野共享Tomamu度假村内的雪道、泳池、缆车等设备。
    公司餐饮业由公司旗下的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豫园餐饮作为全
国餐饮百强企业,旗下拥有绿波廊酒楼、上海老饭店、南翔馒头店、湖心亭茶楼、
松运楼酒家、老城隍庙小吃广场、春风松月楼素菜馆、湖滨美食楼、宁波汤团店
等著名餐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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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拥有中药老字号“童涵春堂”品牌。该品牌从清朝乾隆年间创立至今,
 已有百年历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公司通过“童涵春堂”品牌从
 事医药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中药饮片制造,近年来,形成了冬虫夏草、精致饮片、
 人参(粉)、西洋参系列等知名系列产品
     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行业可划分为6大板块:黄金珠宝、餐饮、
 医药、房产、度假村,以及百货等。其中黄金珠宝是公司营业收入的最重要来源,
 2017年度公司黄金珠宝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5.4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5.00%;
 餐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7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35%;医药业务实现营业
 收入4.6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70%;房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元,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2.37%;度假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8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3.39%;百货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4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18%。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1.16亿元,比年初增长4.04%;总负债127.23亿元,比
 年初增长3.94%;资产负债率52.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0.85亿元,比
 年初增长4.85%。实现净利润6.58亿元。


     三、发行人2017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7年年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达241.16亿元,
 较2016年末的231.79亿元增加4.04%;净资产为113.93亿元,较2016年末的109.38
 亿元上升4.16%。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1.11亿元,较2016年度的156.43
 亿元上升9.39%。2017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8亿元,
 同比上升47.73%。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计                          2,411,568.72   2,317,898.47         4.04%
其中:流动资产                      716,708.87     700,880.85         2.26%
      非流动资产                  1,694,859.86   1,617,017.62         4.81%
负债合计                          1,272,280.54   1,224,094.56         3.94%
其中:流动负债                      701,060.35     712,095.65        -1.55%
      非流动负债                    571,220.19     511,998.91        11.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8,474.97   1,057,167.15         4.85%
少数股东权益                         30,813.21      36,636.75       -15.90%


                                    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711,124.68       1,564,305.32         9.39%
营业利润                                     81,779.67          67,833.54        20.56%
利润总额                                     86,920.03          71,640.58        21.33%
净利润                                       65,773.61          44,522.02        47.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024.18          47,884.45        4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9,013.45         202,383.61       -70.8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312.54           39,723.08         180.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62.18         -213,371.56         -75.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0.85          162,487.60        -102.2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4,040.33          191,550.80          27.40%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额
    流动比率(倍)                        1.02                    0.98                0.04
    速动比率(倍)                        0.53                    0.46                0.07
   资产负债率(%)                       52.76                   52.81                -0.05




                                            10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3]35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了5亿
元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募集
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
                     第五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且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6月17日,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6月17
日。公司已经于2017年6月19日支付本期债券自2016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16日
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按照《2012年上海豫园旅游
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2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52.00元(含税)。

    发行人已于2017年06月0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海豫园旅游商城
股份有限公司“12豫园01”公司债付息公告》,并按期完成了本次债券2017年利
息的偿付。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2017年4月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
调整上海豫园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由AA+/稳定调升至 AAA/稳定,同时调升本期债券“12豫园01”的信用等级为
AAA。就上述评级调整事项,发行人于2017年9月21日发布了《上海豫园旅游商
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提升主体信用等级的公告》。




                                  13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7年度,公司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为周梧栋。




                             14
                   第十章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历来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率较低、货币资金充足、银行及资本市场信用
良好,报告期内未有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明显重大影响。

二、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09月18日发布的《关于
调整上海豫园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由AA+/稳定调升至 AAA/稳定,同时调升本期债券“12豫园01”的信用等级为
AAA。就上述评级调整事项,发行人于2017年09月21日发布了《上海豫园旅游
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提升主体信用等级的公告》。

三、 发行人未发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主要资
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四、 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未能
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未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当年累
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情形。

六、 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放弃
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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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发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超过上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 发行人未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作出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九、 发行人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涉及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十一、 发行人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情况未发生
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二、 发行人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阅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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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根据发行人相关公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
年5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于2017年11月2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股
东大会(临时会议)会议,先后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172492号)。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7次工作
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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