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新尧 倪军 邹振东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