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防务: 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及对其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06-29
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及对其同
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
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4%股权优先购买权及对其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目前的产品建造结构及投资规划需求,广船国际有限
公司放弃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4%股权优先购买权及对其同比例增资
权。该事项不会对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且关联
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
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
有限公司放弃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4%股权优先购买权及对其同比例
增资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翼初 闵卫国 刘人怀 喻世友
2018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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