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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三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3-30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的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和落实,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经查验,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一、对外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二、董事会授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 2000 万元,实际发生担
保金额为 2000 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 63.05 万元;
    三、公司没有为控股 5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 50%;
    四、目前公司已经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 63.05 万元,
此担保金额没有超过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
    五、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在临时公告中予以披
露。
    为此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均履
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适当额度的担保,
是为保障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希望公司管理层继续加强对外担
保事项的日常监管,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控制风险,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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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nghai Sanmao Enterprise (Group) Co., Ltd




特此说明。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晓雷、钱利明、须峰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