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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海尔: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对有关人员出具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2018-08-31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18-048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对有关人员出具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30]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宫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
定》(【2018】14 号),具体内容如下:

    “宫伟:

    经查,我局发现你作为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自 2017 年 6 月 17 日通过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即计划减持不超过
30 万股)起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5 万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与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不相符,超过计划数量 5 万股,该 5 万股未按规定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
定,按照《上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
你于 2018 年 9 月 7 日 14 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东海西路
39 号世纪大厦 23 层)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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