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2017-10-14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5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
文件(申请报告号阳煤化股[2016]10 号),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62936 号《接收
凭证》,并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第 162936 号《受理通知书》。
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第 162936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第 162936 号《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因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审查的申请,并于 2017 年 9 月 8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162936 号)。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阳煤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申请》等文件。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62936 号),中国证监会认为
公司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行政许可申
请的审查。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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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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