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关于更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经办律师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0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经办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收到广东盛
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盛唐律所”)出具的《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经办律师的通知函》。
盛唐律所原指派贺喜明律师、胡宗亥律师作为阳煤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的签字经办律师。因胡宗亥律师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已从盛唐律所离职,胡宗亥律
师将不再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经办律师。盛唐律所拟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经办律师由贺喜明律师及胡宗亥律师变更为贺喜明律师
及张晖律师,由变更后的签字经办律师继续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后续
相关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
本次经办律师更换不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制作、出具的相关申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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