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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11-09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7-045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 号)核准,彩虹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851,632,044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2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4,066.59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1-0015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 8.6 代薄
 1                                                      1,386,937     1,386,937
       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 8.5
 2                                                        517,129              -
       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
                      总计                              1,904,066     1,386,937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募投项目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

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6、信息披露
                                                                                 2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

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较小,主要受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
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

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根据谨

                                                                          3
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六、履行的程序

    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

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4
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