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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8-034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本公司董事朱立锋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监事樊来盈先生已辞去公
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咸阳
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向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
监事的函》,推荐樊来盈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孙秀丽女士为公司股东监
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

    樊来盈先生:47 岁,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昆山彩虹樱光电子有限公司
财务部经理;彩虹集团公司销售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本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
咸阳彩虹热电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彩
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肥彩虹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彩虹集
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总会
计师,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孙秀丽女士:40 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河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审计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审计部专项副经理;中国
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三处副处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公司审计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现任彩虹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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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8.5 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决定由该项目实施主
体--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 8.5 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
线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三、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
G8.6 面板项目量产时对基板玻璃的需求,从而发挥供应链上游的优势,形成上
下游整体配套的产业格局,同时结合目前国内 8.5 代以上面板生产线及市场布局
的变化,为配合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建设,本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为:向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增
资 34,790 万元,用于彩虹康宁(咸阳)合资公司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根据本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本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向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 增资,用于建设
8.5 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根据增资协议,公司按照合肥液晶经评估后的
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出资折算注册资本的比例。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肥液晶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07 月 31 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东洲评报字【2018】第 0942 号《资产
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如下:资产
账面价值 399,305.06 万元,评估值 404,110.75 万元,评估增值 4,805.69 万元,增

                                                                           2
值率 1.20%。负债账面价值 350,346.55 万元,评估值 350,449.29 万元,评估增值
102.74,增值率 0.03%。净资产账面价值 489,585,088.05 元,评估值 536,614,560.71
元,评估增值 47,029,472.71 元,增值率 9.61%。

     本公司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并结合合肥液晶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本次对
合肥液晶 10 亿元的增资额按照 1.0961:1 的比例折算出资。

     2、本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募集资金 34,790 万元对控股子公
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进行增资。根据增资协
议,公司按照彩虹光电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出资折算注册资本的比例。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彩虹光电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7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第 1539 号
《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2,805,463.72 万元,评估值 2,819,995.53 万元,评估增值 14,531.80
万元,增值率为 0.52%;负债账面价值 1,439,300.33 万元,评估值 1,439,300.33
万 元 ,, 评 估 值 无 增 减 变 化 。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1,366,163.39 万 元 , 评 估 值
1,380,695.19 万元,增值额为 14,531.80 万元,增值率为 1.06%。

     本公司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并结合彩虹光电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本次对
彩虹光电 34,790 万元的增资额按照 1.0106:1 的比例折算出资。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给彩虹光电增资事项的定价提供合理的定价依据,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与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所采用的参数恰当,符
合谨慎性原则,资产评估结果合理。公司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了对标的公司的
增资价格,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上述议案之第一、三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事
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