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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虹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08-30  

						公司代码:600707           公司简称:彩虹股份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彩虹股份            60070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龙涛                                  郑涛
          电话         (029)33132825                       (029)33132781、33132763
        办公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科一路1号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科一路1号
        电子信箱       gfoffice@ch.com.cn                    gfoffice@ch.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40,919,275,410.79   40,107,988,775.42                 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78,705,977.77   20,420,184,077.07                -1.18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553,301.93     -201,338,204.81              不适用
营业收入                             2,085,942,609.07      288,999,250.56              62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478,099.30     -133,764,636.76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29,220,794.04     -190,891,631.07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                  -0.66     减少0.5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7                 -0.037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7                 -0.037               不适用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6,10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1.01 1,112,759,643   1,112,759,643 质押 436,351,929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66 848,915,786       667,655,786 质押 424,450,000
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34 370,919,881       370,919,881 质押 185,000,000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          6.62 237,388,724                0 无             0
陕西如意广电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41 194,078,635                0 质押 194,078,635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13 148,367,952       148,367,952 无            0
海南奇日升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15 113,024,002                0 无             0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99   35,375,673               0 质押 35,375,673
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          0.82   29,515,424               0 无             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72   25,964,409               0 无             0
                                                1、咸阳金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咸阳城投均为
                                                咸阳市国资委控股企业;咸阳金控和咸阳城投与其
                                                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2、
                                                中电彩虹、彩虹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电彩虹与彩虹新能源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中电彩虹和彩虹新能源与其他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3、本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 年上半年以来,彩虹股份全体干部员工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盯目标狠抓大项
目建设,全力以赴提升运营和管理活动,追赶超越,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报告期内,基板玻璃业务按照“高效率、大尺寸、精细化”的战略思路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 G7.5-1、G7.5-2 产线产能较原 G6 线提高 60%以上,其中,G7.5-2 产线在 5 月份实现月产新
记录,两条产线目前均实现单线体盈利。公司加快 G7.5-3 项目建设进程,G7.5-3 线体启动速度、
达产时间和综合效率均达到国际同行先进水平,也为做好 G8.5+液晶基板玻璃产线建设奠定了技
术基础。二是快速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G8.5+基板玻璃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厂房建设进入收
尾阶段,热端工艺设备完成钢构基础、轨道梁及池炉水架等制作,整体进展快于计划。三是完成
LTPS/OLED 产品研发技术线路的确立、工艺方案的论证。

    咸阳虹宁 8.6+代玻璃基板后端加工生产线项目、成都虹宁 8.7 代玻璃基板后端加工生产线项
目均比计划提前 4 个月达产,产线综合良率及产品品质不断提高,保持稳定运营状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已于 2018 年底实
现 120K 满产目标,全面进入生产运营阶段。报告期内,8.6 代液晶面板产线运行平稳,产能良率
均超预期水平和年度目标。产品开发按计划稳步推进,新品推进进展符合预期,新客户(海外客
户)开展进展顺利,已部分实现量产供货;公司持续实施推进“稳—追—超”的产品及技术研发策
略,新产品、技术、工艺(材料)开发及专利申报实现阶段性目标。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加强生
产原材采购、成品储运、动力能源利用、资金成本等方面的管控,努力降低各项成本费用。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08,594.26 万元,同比增长 621.78%,其中液晶玻璃基
板收入 15,635.47 万元,液晶面板收入 153,250.38 万元。

    下半年计划及措施:

    1、紧盯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 G8.5+建设任务,确保按计划点火。

    2、推进重点客户开发,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满产满销,完成预算指标。

    3、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产能分配;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提升产品良率和品位;加快推进
新客户验证导入,拓展销售渠道;加快低成本机种、材料和工艺研发、验证及导入,增加产品盈
利空间,提高产品竞争力。

    4、持续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努力推动生产原材采购议价降价,以促进成本费用全方位降低,
拓展企业盈利空间。
    5、切实做好资金筹措、投融资管理,加强应收账款、存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坏
账损失风险,确保经营风险可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财会[2017]9 号)。随后,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规定对期初数进行了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