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2018-05-1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审阅,经过认真审核后,对审议的《关于以全资子公
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向中山大学捐赠人民币 300 万元整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
象。
2、公司本次捐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佳
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广州市慈善会向广
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定向捐赠人民币 30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定安 谢克人 叶东文
2018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