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重庆百货:关于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19-03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向贷款银
                     行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天物业”)开发的“重百新溉路”项目产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天物业本次拟为购买其商品房
项目的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4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人:重庆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中天物业为购房客户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并将取得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原件交至银行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中天物业开发的“重
百新溉路”项目,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 M 标准分区 M24-2 号地块,
将按期房对外销售(完工日期预计为 2020 年 12 月内)。在期房销售期间,若购
房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来支付房款,则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银行需
要中天物业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
惯例和相关规定,中天物业应在每一位贷款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
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时作为保证人为购房人(借款人)向贷款
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 亿元,担保期限
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中天物业为购房客户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取
得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原件交至银行之日止。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八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庆
商社中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客户向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连
带担保责任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同意中天物业就“重百新溉路”项目为购房客户向贷款银行提供人民币 4 亿元阶
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中天物业为购房客户办妥正式抵押登
记手续,并将取得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原件交至银行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购买中天物业开发的“重百新溉路”项
目产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天物业拟引进 2-4 家银行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以满足不同购房客户
的贷款需求,根据贷款银行提供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进行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天物业为销售其开发的“重百新溉路”项目产品,为按揭贷
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
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
速度,推动“重百新溉路”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中天物业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
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重百新溉路”项目开发建设。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380.92万元,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3,3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18%,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