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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糖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16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本次预案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状况,未分配利润先行用于支

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

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三、关于追加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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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追加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现就有关情况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对公司的独
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双方
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

                              葛长银    朱剑林   李宝江   李   丹   赵   军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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