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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糖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01-22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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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二、 会议主要议程 ---------------------------------------------------4

三、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5




                                 2 / 5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

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

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

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

执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

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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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主要议程
一、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2 月 4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4 日 9:15-15:00。

三、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 2 号招商银行大厦 20

楼公司 2018 会议室 。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蒋学工

1、主持人介绍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2、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六、推选监票人,议案表决;

七、宣布议案表决结果,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八、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由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4 / 5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糖业”或“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

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

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拟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

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

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内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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