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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9-01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按照该
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
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
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
他应收款”。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
他应付款”。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在利润表中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9、将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
收入”明细项目。
    10、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股东权益内部结转”项目下,将原“结
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根据上述财政部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
据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
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
期间的比较数据无影响。
    3、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
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 2017 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
量 8,887,900.00 元,调减 2017 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
量 8,887,900.00 元。
    综上,报告期内,除上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进行的调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
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
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