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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4-25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成员 9 人,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三、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