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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索普: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2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17-02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以邮件、

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莫丽荣因公务不能亲自出席,

委托独立董事谢竹云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 3 名监

事和 3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会议由董事长凌荣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了本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凌荣春、胡宗贵、范立明、邵守言,以及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范明、吴君民、孔玉生。七名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简历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核

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通过了上交所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董事会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凌荣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提名胡宗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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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3)提名范立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4)提名邵守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5)提名范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6)提名孔玉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7)提名吴君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与东普科技继续执行<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东普科技”)签定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鉴

于该协议涉及的内容预计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为确保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普科技继续执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并将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凌荣春、胡宗贵、邵守言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氯碱生产装置于 2016 年 10 月份停止运行,结合镇江市金港产业园园区

规划,经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已中止了年产 1.5 万吨酮连氮法水合肼生产

项目的建设,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合理处置,以减少投资损失。经本次董事会议

审议,同意公司与东普科技签订《在建酮连氮法水合肼生产线转让协议》,拟将上述在

建酮连氮法水合肼生产技术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在评估后,以 5769.26 万元(含税)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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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转让给东普科技,东普科技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同时,董事会对评估机构采用收

益法对上述交易标的进行估值的合理性均无异议。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上海证券报》同期披露的《关

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公告》(临 2017-030)。

    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凌荣春、胡宗贵、邵守言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在《上海证券

报》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7-032)。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

    (二)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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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凌荣春,男,汉族,1966 年 4 月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本科学历。
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2 年 6 月入党。1987.07—1997.01 历任丹徒县建委规划股任
办事员、副股长、股长,丹徒县高资镇副镇长;1997.01—2007.06 历任丹徒县(区)建
委副主任,丹徒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部主任,丹徒县(区)城市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丹徒区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2007.06—2012.09 历任丹徒区新丰镇党委书记、区
委常委,丹徒新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2012.09—2013.12 任
润州区委常委、副区长;2013.12—2015.12 任镇江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党委书
记;2015.12—2016.07 任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2016.07 起任索普
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2016.08 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党委书记。
    (2)胡宗贵,男,汉族,1971 年 8 月出生,安徽庐江人,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
1995 年 10 月入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3 年 7 月进入索普集团工
作,曾担任总经办副主任、生产协调处副处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12 年 9 月起担任索普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任索普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
记。2015 年 12 月至今兼任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党总支书记。历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范立明,男,汉族,镇江市人,1968 年 6 月出生,1988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7
年 12 月入党,本科学历,1988 年 8 月在市第二轻工业局企业管理科工作,1995 年 9
月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场流通处、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2001 年 9 月市
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任秘书行政处处长,2004 年 12 月市国资委工作,历任干部
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2006 年 10 月任市国资委党委委员,2006 年 8 月先
后兼任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长,2009 年 12 月兼任市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公司书记,2011 年 3 月任市总工会工业企业工委主任(副处级),2012 年 8 月起任
索普集团党委副书记,2012 年 8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索普集团纪委书记。2014 年 4 月
起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董事会秘书,2014 年 3 月-2015 年 12
月及 2016 年 12 月起任索普化工股份公司总经理。
    (4)邵守言,男,汉族,安徽濉溪县人,1970 年 8 月出生,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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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 11 月入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993 年 7 月从大连理
工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毕业进入索普集团,历任醋酸车间车间主任、技术部部长、总经理
助理,2003 年 2 月起任索普集团副总经理至今。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
第五期“333 高级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人才,镇江市“169”学术技术带头人。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3 月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艺博士学位。2014.4 至今兼任镇江金港
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9 任镇江东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索普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
    (5)范明:男,汉族,1956 年 8 月生,江苏金坛人,中共党员,技术经济管理博
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 1978.2-1982.1 镇江农机学院学习,
1999.9-2003.7 河海大学学习并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2.1-2008.6 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
2008.6-2016.6 江苏大学校党委书记,现任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战略人力资
源管理教学研究工作,先后荣获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2 次,省政府哲学成果三等奖 2
次,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 项。2017 年起兼任上海海优新材、江苏龙腾设计公
司独立董事。
    (6)孔玉生:男,汉族,1962 年 12 月生,江苏省高淳人,中共党员,管理科学
与工程-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江苏大学会计学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1986.7-1994.7 任江苏工学院会计教研室讲师,1994.7-2001.7 江苏理工大学会计系副教
授,2001.7-至今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会计
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主要从事会计学、企业理财理论
与方法的研究,并主持和完成省部级课题 10 余项。曾担任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7)吴君民:男,汉族,1962 年 7 月生,江苏靖江人,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
程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二级教授,现任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青蓝工
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校教学名师,校“最受欢迎的十佳教师”,中国会计教授会会
员、江苏省会计教授联合会常务理事。一直从事会计理论、会计信息化、计算机审计、
现代财务成本管理等方向的研究工作,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多项。
2007.10-2017.10 任江苏科技大学教授,2007.10-2014.08 任该校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院长(5 年),2014.9-2016.12 任该校审计处处长、招投标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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