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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索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索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19-01-10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一月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江苏索普、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索普集团                   指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化工新发展                 指   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
 化建公司                   指   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索普醋酸                   指   镇江索普醋酸产业有限公司
 华普投资                   指   镇江华普投资有限公司
 东普科技                   指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金港投资                   指   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泰能源                   指   镇江国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海纳川                     指   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凯林公司                   指   镇江凯林热能有限公司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8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9 月
 定价基准日                 指   江苏索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化
 标的资产                   指
                                 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
 交易对方                   指
                                 公司、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索普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支付
                            指
 重大资产重组                    现金方式购买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同时向镇
                                 江国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重组报告书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索普
                                 (集团)有限公司醋酸业务模拟主体模拟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天衡审字[2018]02204 号)”、“镇江索普化工新发
 标的资产审计报告           指   展有限公司硫酸业务模拟主体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18]02205 号)”,以及“江苏索普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模拟汇总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天衡审字[2018]022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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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索普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指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衡专字[2019]00001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
                                 业务组相关资产及负债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指   2363 号”《评估报告》,对化工新发展硫酸业务组相关资
                                 产及负债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2364 号”评估报
                                 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公司、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支付现
 买资产协议》
                                 金购买资产协议》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公司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

 交割完成日                 指   办理完成标的资产所需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最晚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券

 世纪同仁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天衡所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市国资委、镇江市国资委、
                          指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江苏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镇江国控、特定对象         指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镇江城建                   指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府                     指   镇江市人民政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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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务顾问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准则第 2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

 《128 号文》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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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接受江苏索普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江苏索普全体股东提供独
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
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江苏索普全体股东及有关方面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
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
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
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江苏索普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江苏索普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核查意见。

     4、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江苏索普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定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随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上网公告。

     5、如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结论性意见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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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慎核查。除上述核查责任之外,独立财务顾问并
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也
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发表任何意见与评价。

     6、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
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
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7、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8、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
的,对于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需结合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其他披露文件的整体内容一并进行考虑。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
认真阅读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9、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江苏索普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
本核查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江苏索普董事会发布的《江
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公告文件全文。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并
作出以下承诺:

     1、华泰联合证券与本次江苏索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交
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华泰联合证券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江苏索普及交易对方提供。
江苏索普及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保
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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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风险和责任;

     3、华泰联合证券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尽职
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江苏索普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
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华泰联合证券已对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
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5、华泰联合证券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华泰联合证券出具意见的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华泰联合证券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7、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华泰联合证券已采取严
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和证券欺诈问题;

     8、华泰联合证券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
列示的信息和对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9、华泰联合证券提请江苏索普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江苏索普
发布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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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 2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 5
目 录 ............................................................................................................................. 8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11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11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及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 13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1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23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23
   二、上市公司历史沿革 .......................................................................................... 23
   三、最近六十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 27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27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8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28
   七、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28
   八、最近三年守法情况 .......................................................................................... 29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31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 31
   二、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的基本信息 ...................................................... 46
   三、其他事项说明 .................................................................................................. 51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54
   一、醋酸及其衍生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54
   二、化工新发展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81

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业务和技术 ............................................................................. 89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 89
   二、主要产品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 90
   三、主要工艺流程图 .............................................................................................. 91
   四、标的资产主要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 .............................................................. 9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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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标的资产报告期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 95
   六、标的资产的采购情况 .................................................................................... 100
   七、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02
   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 102
   九、质量控制情况 ................................................................................................ 107
   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108
   十一、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 109
   十二、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09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10
   一、本次交易中支付方式概况 ............................................................................ 110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发行股份情况 ........................................ 110
   三、发行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 116
   四、发行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变化 .................................................................... 117
   五、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17

第七节 风险因素 ..................................................................................................... 13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32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风险 ................................................................................ 132
   三、标的资产主要经营风险 ................................................................................ 133
   四、其他风险 ........................................................................................................ 135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136
   一、基本假设 ........................................................................................................ 136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136
   三、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 144
   四、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 146
   五、结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
   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 149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
   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 152
   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
   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发表的意见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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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 ............................................................ 156
  九、关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核查情况 ........................ 156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 157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 157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 157

第十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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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兼并重
组政策。2006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
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97号),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
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
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2010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
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积极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
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
国有企业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
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2016年1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
意见》(苏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根据《意见》,要
求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和支持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实现混合所
有制,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配套募资、定向增发等形式进一步
完善股权结构,实现再融资,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要求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
构,按照业务相近、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的原则,采取市场化和出资人推动等方
式,推进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和功能性重组。

     近年以来,索普集团不断推进企业内部深化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聚焦主业和产业链延伸发展,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造条件落实全面深化改
革和转型升级的战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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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产业背景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ADC发泡剂产品行业整体规模偏小,2016年末因公司所
在园区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的原因,自有配套氯碱装置停产并出售,在原料价格大
幅上升的情况下,成本控制能力较弱。而同行竞争对手在能源、原料等成本上具
有比较优势,同行企业尤其是行业内龙头企业产能持续扩大和低价抢占市场,上
市公司整体经营环境竞争较为激烈。上市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9月的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78.27万元、7,503.17万元和-73.70万元。在
上述多重背景下,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竞争力有限,增长乏力,未来盈利能力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主营业务经营面临萎缩的风险。

     索普集团拥有煤-甲醇-醋酸-醋酸乙酯完整煤化工产业链,1992年在国内率先
开发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甲醇羰基合成醋酸专有工艺技术,目前拥有120万吨/
年醋酸产能,同时配套30万吨/年醋酸乙酯的生产能力。醋酸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具有国际竞争力,约占国内市场14.12%。本次重组引入索普集团煤化工生产醋酸
系列产品产业链,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对原有业务结构、
资源配置、业务定位进行调整,提高抗周期性风险能力,顺应化工产业延伸发展、
融合发展趋势,促进上市公司朝着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构建煤化工、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一体化产业平台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将索普集团醋酸及
衍生品业务、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改变上市公司单一ADC发
泡剂业务结构,为形成一体化产业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从根本上理顺索普集团和
上市公司业务管理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打造绿色环保、具有影响力的化工企业
集团。

     2、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

     索普集团核心优质资产的上市,有利于上市公司完善治理体系,促进规范化、
市场化运作。本次重组整合完成后,将形成索普集团旗下核心资产的上市平台,
提高上市公司市场资源、人力资源、业务资源整合能力,借助上市公司强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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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和整合平台,推动上市公司化工产业链进一步扩张发展。

       3、通过本次交易将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注入资产的业务涉及醋酸、醋酸乙酯和硫酸的生产和销售,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将得到显著改善,资产体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 1-9 月的每股收益将从 0.24 元/股、
-0.002 元/股分别提高至备考口径下的 0.43 元/股、1.03 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收益得到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4、有利于利用资本市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
     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资产将通过规范的上市公司治理、市场化的考核激励
机制等多种途径提升企业市场化经营水平,强化经营决策的约束力和科学性,提
高企业经营透明度,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值。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及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一)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认购方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1、索普集团
     2018年12月17日,索普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江苏索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收购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2、化工新发展
     2018年12月17日,化工新发展召开董事会,同意江苏索普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购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2019年1月2日,化工新发展股东索普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江苏索普支付
现金的方式收购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3、镇江国控
     2018年12月14日,镇江国控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江苏索普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同意镇江国控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
40,000.00万元)现金认购江苏索普配套融资,配套融资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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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4、镇江市国资委

     2019年1月2日,镇江市国资委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江苏索普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支付现
金的方式收购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二)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支付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鉴于本次
交易构成江苏索普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江苏索普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索普集团、化工
新发展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以及与镇江国控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
议》。

     (三)本次交易各方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江苏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
得相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组存在审批风险。上市公
司在取得全部批准前不会实施本次重组方案。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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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索普集团全资子公司化工新发展的
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资产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
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                               64,941.99            50,337.05         77,731.44
标的资产                              359,180.04           209,395.36        421,825.30
交易金额                              489,154.27           489,154.27                  -
标的资产相关指标与交易金额
                                      489,154.27           489,154.27                  -
孰高
财务指标占比                            753.22%              971.76%           542.67%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
的比例均超过 50%,且购买的资产净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重组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手方索普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化工新发展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全资子公司,均是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江苏索普股权结构较为集中,公司自设立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从未发生变化。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控股比例为 54.81%。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
控股股东索普集团不会发生变化,控股比例上升至 87.99%;在考虑募集配套资
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
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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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前20个交易日                                     5.960
               前60个交易日                                     5.958
              前120个交易日                                     6.015

     结合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估值情况,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积极促成各方达成
交易意向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
易日均价(5.958 元)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5.362 元),最终确定为 5.37 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也是上市公司与交易方基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内在价值、
未来预期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协商的结果。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发行价
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
效的发行价格。

       2、发行种类及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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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

     根据中联评估以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
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8]第2363号《评
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74,477.67万元。根据中联
评估以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8]第2364号《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标的
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4,676.60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
本次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作价为474,477.67万元,
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作价为14,676.60万元。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及支付现
金情况如下表: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
                     标的资产
号     方                             (万元)      易方式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万元)       (股)      (万元)
                醋酸及其衍生品
     索普集                                        股份+现
1               业务相关经营性        474,477.67              454,477.67   846,327,132   20,000.00
       团                                               金
                     资产及负债
     化工新     经营性资产及负
2                                     14,676.60      现金         -              -       14,676.60
      发展               债

              合计                    489,154.27        -     454,477.67   846,327,132   34,676.60


     4、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票,自股份
持有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得由江苏索
普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因涉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索普集团自股份持有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
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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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江苏索普送股、配股、转增
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要求。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索普集团及其关联方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索普集团不转让所持江苏索普的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股份的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索普集团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
期的约定。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1、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100%,同时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6,000万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61,284,290股)。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示如下: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 为每股送红
股或转增股本数;Q1 为调整后的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2、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
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现金对价、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现
金对价,以及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上述资金用途根据实际募
集到位情况可由公司董事会对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如果募集配套
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况,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在募
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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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
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行为的实施。

     3、定价方式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
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根据《发行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
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江苏索普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发行价
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
效的发行价格。

     4、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5、发行对象及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镇江国控。镇江国控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配套
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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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ADC发泡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产
品国内市场年销售规模在30-40万吨之间,行业整体市场容量偏小。2016年末因
公司所在园区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的原因,自有配套氯碱装置停产并出售,在原料
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成本控制能力较弱。同行企业尤其是行业内龙头企业产
能持续扩大和低价抢占市场,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环境竞争较为激烈。在上述多重
背景下,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竞争力有限,增长乏力,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主营业务经营面临萎缩的风险。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新增醋酸及衍生品业务,标的资产拥有煤-甲醇-
醋酸-醋酸乙酯完整煤化工产业链,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甲醇
羰基合成醋酸专有工艺技术,目前拥有120万吨/年醋酸产能,同时配套30万吨/
年醋酸乙酯的生产能力。醋酸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具有国际竞争力,约占国内市
场14.12%。本次重组引入索普集团煤化工生产醋酸系列产品产业链,具有较强的
成本控制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对原有业务结构、资源配置、业务定位进行调整,
提高上市公司抗周期性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顺应化工产业延伸发展、融合发
展趋势,促进上市公司朝着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江苏索普的总股本为 30,642.15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
本次重组对注入资产的评估作价和交易方式测算,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15,274.86
万股(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2018 年 9 月 30 日)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索普集团             16,795.49               54.81       101,428.21              87.99
其他公众股东         13,846.66               45.19        13,846.66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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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30,642.15                  100.00          115,274.86                100.00

     本次交易前,索普集团控制上市公司 16,795.49 万股股份,控制上市公司
54.81%的股权;重组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索普集团控制公司
股权比例为 87.99%,索普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018 年 1-9 月及 2017 年,依据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
合并报表,对相关指标分析如下: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万元)      54,088.49     391,641.08       624.07%      64,941.99    423,973.78    55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
                      46,632.93     220,831.43       373.55%      50,337.05    225,061.71    347.11%
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
                           1.52            1.92       25.88%           1.64          1.95     18.8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营业收入(万元)     37,967.07     471,775.17      1142.59%      77,731.44    494,850.29    53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3.70     118,523.68             ——    7,503.17     49,945.88 565.66%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2            1.03            ——        0.24          0.43     76.95%
      股)

    注:2018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的备考数为正数、

实际数为负数,备考数相对实际数之增幅的数值计算结果无实际意义。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突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各
项财务指标均大幅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提高,有利于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存在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
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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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前,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部分关联交易,
该部分关联的发生及实施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章程》对关联
交易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能够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
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减少与索普集团蒸汽和硫酸采购,关联交易主
要为索普实业、海纳川之间的关联交易,涉及到索普集团控股及参股公司为上市
公司提供物业、绿化等支持性业务及船只运输等业务。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
控股股东索普集团已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同时,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采取对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及提交独立
董事审核等措施对关联交易行为予以规范。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 ADC 发泡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除上
市公司外,索普集团主要从事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的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与控股
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醋酸及衍生品业务,同时作为醋酸生产的
配套,带入化工新发展蒸汽业务,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间仍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索普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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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SOPO Chemical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江苏索普

股票代码         600746

法定代表人       胡宗贵

成立日期         1996 年 9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306,421,452 元

注册地址及邮政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88 号,212006
编码

办公地址及邮政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88 号,212006
编码

董事会秘书       范国林

联系电话         0511-88995001

传真号码         0511-88995648

电子邮箱         Jssopo@sopo.com.cn

公司网站         http://www.sopo.com.cn

                 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化工原料及产
                 品制造、销售;电力生产;蒸汽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焊接气瓶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市公司历史沿革

     (一)上市公司设立情况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 1996 年 6 月 3 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
[1996]57 号文批复,由江苏索普集团公司、镇江硫酸厂、镇江市第二化工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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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镇江江南化工厂等五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以募集方
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索普股本总额 5,602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合计 5,602
万股,其中,江苏索普集团公司 3,982 万股,镇江硫酸厂 35 万股,镇江市第二
化工厂 35 万股、镇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5 万股,镇江江南化工厂 15 万股,
向社会公众募集 1,500 万股。
     根据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苏会二验字(96)005 号和苏会二验字
(96)007 号《验资报告》,截至 1996 年 3 月 27 日,发起人江苏索普集团公司、
镇江硫酸厂、镇江市第二化工厂、镇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镇江江南化工厂
认购江苏索普股份的资金均已到位。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公司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1、1996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59 号文)批复,江苏索普于 1996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500.00 万股(包括向内部职工配售 1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其中向社会公众发行 1,350.00 万股于 1996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向内部职工配售 150.00 万股于 1997 年 3 月 18 日上市,股票代码“600746”,股
票简称“江苏索普”。
     1996 年 9 月 9 日,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扬会业字(96)第 200 号《验
资报告》。截至 1996 年 9 月 6 日止,江苏索普(筹)已收到各股东投入的资本
148,912,808.83 元。
     首次公开发行完毕后,江苏索普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股本结      发行上市后股本结
       股东名称或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构                    构
             法人股                   4,102              4,102                 73.33
其中: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3,982              3,982                 71.08
          公司
           其他发起人                  120                120                   2.14
           社会公众股                                    1,500                 26.78
      其中:公司职工股                                    150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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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前股本结      发行上市后股本结
       股东名称或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构                    构
           总股本                     4,102              5,602                  100

     2、1997 年 11 月,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7 年 5 月 8 日,江苏索普召开了 199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1996
年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5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并相应地修改公司
章程。
     1997 年 11 月 18 日,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会所二验字(97)第 50 号
《验资报告》,截至 1997 年 11 月 18 日止,江苏索普实施 1996 年度每 10 股送
2.5 股,另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后,共增加股本 1,960.70
万元。

     3、1998 年 6 月,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1998 年 3 月 31 日,江苏索普召开 199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199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江苏索普 1997 年末总股本 7,562.7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 10:1.5 比例送股,并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
     1998 年 6 月 28 日,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会所二验(98)第 36 号《验
资报告》,截至 1998 年 6 月 28 日止,江苏索普实施 1997 年度每 10 股送 1.5 股
的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增至 8,697.105 万元。

     4、1998 年 11 月,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 年 9 月 16 日,江苏索普召开 199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送股及转增股本方案,同意以江苏索普 1998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8,697.10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1 比例送股,并按 10:4 比例转增股本,实施后
公司总股本为 13,045.6575 万股,并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
     1998 年 11 月 10 日,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会所二验(98)第 104 号
《验资报告》,截至 1998 年 11 月 10 日止,江苏索普实施 1998 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后,即以 1998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86,971,05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 1 股并
按 10:4 的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江苏索普股本增至 130,456,575 元。

     5、1999 年 5 月,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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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年 5 月 18 日,江苏索普召开 199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199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方案,同意以
江苏索普 1998 年末总股本 130,456,5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 比例送股,
共计送出 1,304.5658 万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 10:1 比例转增股本;并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999 年 11 月 24 日,天衡所出具了天衡验字(99)51 号《验资报告》,截至
1999 年 11 月 21 日止,江苏索普实施 1998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后,即以 1998
年末公司总股本 130,456,5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1 比例派送红股,并按
10:1 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实收股本变更为 156,547,890 元。

     6、2000 年 3 月,配股
     1999 年 5 月 18 日,江苏索普召开 199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1999
年度配股方案,同意以江苏索普 1998 年 5 月 22 日股份变动后总股本 86,971,050
股为基数,按 10:3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2000 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配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0]14 号),同意江苏索普向全体股东配售
13,686,250 股普通股。其中,向境内法人股股东配售 6,700,000 股,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配售 6,986,250 股。
     2000 年 4 月 11 日,天衡所出具了天衡验字(2000)10 号《验资报告》,截
至 2000 年 4 月 11 日止,江苏索普实际收到国有法人股股东索普集团投入资本
46,230,000.00 元,社会公众股股东投入资本 48,205,125.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
金 、 手 续 费 等 配 股 发 行 费 用 后 余 额 为 92,630,648.99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13,686,25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78,944,398.99 元,江苏索普实收股本变更为
170,234,140.00 元。

     7、2001 年 3 月,未分配利润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1 年 3 月 28 日,江苏索普召开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以江苏索普 2000 年末总股
本 170,234,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2 比例送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按 10:6 比例转增股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1 年 5 月 8 日,天衡所出具了天衡验字(2001)24 号《验资报告》,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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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 4 月 3 日止,江苏索普实施 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00 年末公司
总股本 170,234,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2 比例送股,并按 10:6 比例用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经过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实收股本增至
306,421,452.00 元。

三、最近六十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六十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动。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镇江市国资委,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苏索普(集团)有
限公司股权改革并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批复》,以及镇江市国资委出具的《关
于同意收购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增资事宜的批复》,镇江市国
资委将其所持有的索普集团 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镇江城建。
     2018 年 12 月 19 日,镇江市国资委与镇江城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8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镇江城建作为收购人的《收购报告书摘要》,相
关收购及豁免工作尚在履行相关程序。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索普集团控制江苏索普 167,954,942 股,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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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比例为 54.81%,为江苏索普控股股东。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2 月 5 日,注册资本 13,698.63
万元,主要拥有醋酸为核心的煤化工产业链,成功开发利用低压羰基合成醋酸技
术,打通煤炭-甲醇-醋酸-醋酸衍生物路线,目前拥有 120 万吨/年醋酸产能,同
时配套有 30 万吨/年醋酸乙酯生产能力。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镇江市国资委持股
100%,因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国资委。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外,江苏索普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 ADC 发泡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ADC 通用型发泡剂和
ADC 超细型发泡剂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的发泡,如 PE、PVC、PP、EVA 等
材料的挤出、模压和注射等多种发泡工艺及各种常压发泡工艺。XPE/IXPE 系列
发泡剂广泛应用于 XPE/IXPE 发泡制品,如保温材料、包装材料、内衬、汽车内
饰、建筑装潢、隔音材料、体育护具等。同时公司根据用户的差异化需求和不同
应用类别,开发出人造革系列发泡剂、木塑专用发泡剂,NBR/PVC 专用发泡剂
等 40 多个专用复配产品和平均粒径在 3~25μm 范围内的 7 个粒径系列产品。

七、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江苏索普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2018 年三季
度报告(未经审计),江苏索普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及财
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18年9月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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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54,088.49       64,941.99       63,698.98       51,572.94

负债合计                                7,455.56       14,604.94       19,799.45        9,850.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632.93       50,337.05       43,899.53       41,722.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632.93       50,337.05       43,899.53       41,722.32

           收入利润项目            2018年1-9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37,967.07       77,731.44       62,347.16       57,940.95

营业成本                               35,892.91       63,813.31       53,782.10       61,216.33

营业利润                                 -112.14        9,998.72        2,957.07       -2,930.72

利润总额                                  -98.26        9,944.22        2,959.88       -2,81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70        7,503.17        2,178.27       -2,030.51

           现金流量项目            2018年1-9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6.37       -1,557.67       17,932.22        1,786.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56.12       20,539.43      -16,660.48          154.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7.07       -1,072.4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9,425.46       17,722.80        1,294.41        1,942.6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72.36       22,397.81        4,675.01        3,380.60
                                   2018年9月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1-9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资产负债率(%)                            13.78           22.49           31.08           19.10

每股净资产(元)                          1.5201          1.6427          1.4327          1.36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6           15.96            5.09           -4.75

销售毛利率(%)                             5.46           17.91           13.74           -0.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          0.2449          0.0711         -0.06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          0.2449          0.0711         -0.0663

    注:上市公司 2018 年 1-9 月数据业经天衡所审阅


八、最近三年守法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江苏索普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江苏索普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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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政处罚,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最近三年内,江
苏索普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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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一)索普集团
       1、索普集团基本情况表
名称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       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01 号
设立日期                     1997 年 12 月 05 日
法定代表人                   胡宗贵
注册资本                     13,698.6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1414291426
                             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
                             产品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限危险化学品
                             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
                             营);ADC 发泡剂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的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石油及制
                             品、石油配套物资、汽车配件、井下压裂配件、控油机配
                             件、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
经营范围                     矿产品及制品、水泥及制品、橡胶制品、润滑油、电线电
                             缆、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消防器材、劳保
                             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煤
                             炭、兰炭、焦炭、铁矿粉、化肥销售;工程设计、施工、
                             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石油工程技术
                             服务;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
                             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索普集团历史沿革
       (1)1997 年 11 月,索普集团成立
       1997 年 2 月 1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了《省政府关于同意授权江苏索普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批复》(苏政复[1997]21 号文),同
意授权索普集团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
       1997 年 10 月 30 日,镇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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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界定及股权设置方案的批复》(镇国资企[1997]30 号),同意索
普集团以整体资产进行公司制改造,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
局国资法规发(1993)68 号文件和镇江市会计师事务所对索普集团 1996 年度会
计报表验证结果,截至 1996 年 12 月 31 日,索普集团资产总额为 34,508 万元,
负债 18,09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6,418 万元,其中所有者权益中的 16,418 万元净
资产依法界定为国有资产;同意索普集团将 2,074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设立
后索普集团股本总额为 9,000 万元,其中国家股 9,000 万元。
     1997 年 12 月 5 日,索普集团取得了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21100110243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0 年,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1999 年 3 月 23 日,镇江市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首批 17 户企业进行国有
土地资产注入试点的批复》(镇政复[1999]7 号),同意索普集团等 17 户企业作为
首批开展国有土地资产注入的试点企业。
     1999 年 7 月 6 日,江苏省国土管理局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公司热电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苏国土籍函[1999]63 号)。
     1999 年 11 月 20 日,索普集团召开了第六次董事会,根据镇财综资[1999]02
号文《国有资本金拨款通知书》,镇江市财政局拨付索普集团国家资本金(热电
厂国有土地资产注入)743.02 万元,索普集团实收资本增至 9,743.02 万元,注册
资本应相应变更;因发展需要,索普集团经营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物业管理”,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0 年 2 月 29 日,镇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镇江市国有资产转移通
知单》,被投资企业为索普集团,投资单位为镇江市人民政府,资产管理部门核
定土地价值为 7,430,200 元。
     2000 年 3 月 1 日,江苏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苏
恒信验(2000)第 053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0 年 3 月 1 日,索普集团增加投
入资本 7,430,200 元。

     (3)2005 年 9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5 年 8 月 10 日,索普集团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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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注册资本),转增金额为 257 万元,索普集团注册资本由 9,743 万元增加
至 10,000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5 年 8 月 12 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同意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镇国资产[2005]44 号),
同意索普集团将资本公积金中的 256.98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2005 年 8 月 12 日,江苏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苏
恒信验(2005)150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5 年 8 月 12 日,索普集团已收到
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均以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4)2005 年 12 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5 年 8 月 20 日,江苏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苏索普(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苏恒信评报字(2005)第 025 号),经其评估,
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索普集团整体资产的评估价值为:资产总额 326,031.19
万元;负债总额 252,245.66 万元;净资产 73,785.53 万元。
     2005 年 11 月 26 日,镇江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
司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通知》(镇国资产评[2005]第 62 号),对索普集团的整体
评估价值予以确认。
     2005 年 11 月 30 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索普(集团)
有限公司实行经营者增资扩股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镇证复[2005]17 号),原
则同意《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实行经营者增资扩股改革实施方案》,增资
扩股后最终股权设置为:国有股 73%,经营者增资扩股 27%。
     2005 年 12 月 12 日,索普集团召开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一致同意通过《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将索普集团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980 万元人民币;同意将企业类型修改为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镇江华普投资有限公司为索普集团股东,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5 年 12 月 16 日,江苏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苏
恒信验(2005)205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15 日,索普集团已收到
股东缴纳的新增投资款合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玖
佰捌拾万元整,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肆仟零贰拾万元整,均为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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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年 12 月 21 日,索普集团换领了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98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索普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镇江市国资委                     10,000                91.08
     2              华普投资                          980                 8.92
   合计                    -                       10,980                 100

     (5)2009年6月,第一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008 年 12 月 15 日,镇江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将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公司等 9 家企业国有产(股)权无偿划转市国投公司持有的通知》(镇国资产
[2008]40 号),决定将索普集团 30%的国有股权转由镇江国控持有。
     2009年6月18日,索普集团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根据市国资委镇
国资产[2008]40号文件精神,同意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91.08%股权中的30%
无偿划转给镇江国控。
     本次划转工作完成后,索普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镇江市国资委                   6,706                    61.08
     2            镇江国控                     3,294                    30.00
     3            华普投资                      980                     8.92
   合计                -                       10,980                    100

     (6)2009 年 9 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及第二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009 年 9 月 9 日,索普集团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索普集团对
改制以来即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末已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本次实际用于分配
的利润 70,341.46 万元,其中,市国资委分得 51,200.98 万元,华普投资分得
19,140.48 万元;华普投资以本次分得利润中的 13,951 万元作为投资投入索普集
团,其中 2,718.63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11,232.37 计入资本公积;同意修改
索普集团章程中关于股东及实收资本相关条款并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2009 年 9 月 9 日,镇江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调整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通知》(镇国资产[2009]50 号),决定将镇江市国资委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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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索普集团 48.95%股权中的 5.95%,计 815.59 万元转由镇江国控持有。
     2009 年 9 月 16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苏亚恒验[2009]65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09 年 9 月 14 日,索普集团已将未
分配利润 2,718.63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3,698.63 万元,
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13,698.63 万元。
     2009年9月30日,索普集团换领了江苏省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13,698.63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及股权调整完成后,索普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镇江市国资委                    5,890.41                43
     2              镇江国控                      4,109.59                30
     3              华普投资                      3,698.63                27
   合计                  -                        13,698.63               100

     (7)2018年9月,第三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010 年 12 月 23 日,镇江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股权划转的通知》(镇国资
产[2010]46 号),决定将镇江国控所持索普集团 30%国有股权划转给镇江市国资
委,并由镇江市国资委直接持有。
     2018 年 9 月 18 日,镇江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规范产权登记管理的通知》,
要求镇江国控应按照镇国资产[2010]46 号文件精神,履行原股东的职责和义务,
积极配合完成索普集团的工商变更、产权登记等手续。
     2018 年 9 月 18 日,索普集团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根据镇江市国资委镇
国资产[2010]46 号文件精神,同意镇江国控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30%股权划转给镇
江市国资委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8年9月25日,索普集团换领了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划转工作完成后,索普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镇江市国资委                10,000.00                    73
     2           华普投资                    3,698.63                   27
    合计             -                     13,698.6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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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18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6 月 26 日,索普集团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镇江市国资
委收购华普投资持有的索普集团 27%的股权。

     镇江市国资委委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索普集团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对照 2005 年改制及 2009 年确权时的净资
产口径进行审核、调整。2018 年 10 月 30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评估
净资产进行调整的专项审计报告》,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索普集团调整后的
净资产为 765,006,904.32 元。

     2018 年 11 月 26 日,市国资委与华普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
普投资将其持有的索普集团 27%股权以 206,551,864.17 元的价格转让予市国资委。
2018 年 11 月 28 日,索普集团换领了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9)第二次股权转让(尚未完成)

     2018 年 10 月 25 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索普(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改革并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批复》(镇政复[2018]15 号)。

     2018 年 12 月 19 日,镇江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收购江苏索普(集团)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增资事宜的批复》(镇国资产[2018]45 号),同意将索普集团
100%股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予镇江城建。

     2018 年 12 月 19 日,镇江市国资委与镇江城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
转让协议》。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
约申请。

     根据《关于同意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改革并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
作的批复》(镇政复[2018]15 号),未来 12 个月内,镇江城建拟以货币资金向索
普集团进行增资。
     3、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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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普集团是镇江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公司,是镇江市国资委授权履行国有资产
出资义务的企业平台,索普集团现拥有煤化工、精细化工以及基础化工三条产业
链。其中,煤化工产业链以醋酸产品为核心,索普集团目前拥有 120 万吨/年醋
酸和 30 万吨/年醋酸乙酯生产能力。精细化工产业链以 ADC 发泡剂为核心,索
普集团拥有 4 万吨/年 ADC 发泡剂生产能力,目前 ADC 发泡剂生产经营主体为
江苏索普。基础化工产业链主要为硫酸产品,索普集团目前拥有 110 万吨/年硫
磺制酸生产能力,其中化工新发展拥有 30 万吨/年硫酸产能,凯林公司拥有 80
万吨/年硫酸产能。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2016 年和 2017 年,索普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836,182.95                      843,837.43
           负债合计                             701,374.58                      706,102.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808.36                      137,734.9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567,051.91                      729,353.05
           营业利润                                21,948.63                    -43,194.98
            净利润                                 17,888.36                    -37,542.1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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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100%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镇江市国资委持有索普集团 100%股权,
为索普集团控股股东。

     6、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索普集团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
企业名目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制造业
                                     A 级锅炉制造、销售;高压容器及第三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
                                     销售;秸秆、稻壳综合利用设备制造、销售;城市垃圾处理设备制造、
                                     销售;锅炉辅机、锅炉配件、化工设备、机械、金属结构件制造、
     江苏索普赛瑞装备                销售;提供以上产品的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1                           1,000
       制造有限公司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余热回收技术、节约能源开发技术、环境保护技术领域内的技
                                     术研究、开发及应用;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镇江凯林热能有限                蒸汽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2                          16,000
             公司                    营活动)
     镇江索普船舶修造                船舶制造、修理;金属结构件加工;环保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依
3                             700
           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美双、硫磺的生产;橡胶促进剂(M、DM、TMTD、CZ、NOBS、
                                     NS)(危险品除外)的生产、销售;促进剂、防老剂、化学产品的销售
     镇江振邦化工有限
4                           2,000    (以上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公司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化工原料及产品(仅限硫酸、其余危险品除外)、水蒸汽的生产、销
     镇江索普化工新发                售、技术咨询;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
5                           3,400
       展有限公司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1)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2)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
6                        30,642.15   产品制造、销售。电力生产。蒸汽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有限公司
                                     技术的进出口。焊接气瓶检验。
7    镇江市第二化工厂       1,356    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38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有限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
                                    加工、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的采购及
                                    销售;污染防治方案咨询;环保业务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执业
                                    证书类培训);环保仪器安装、维护;环保事务代理;危险化学品的经
     江苏索普环保科技               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和方式经营),化工产品(危
8                           1,000
           有限公司                 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燃料油(成品油、危险品除外)、润
                                    滑油、润滑脂、工业石蜡油、沥青、石油焦、煤炭、焦炭、金属
                                    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劳保用品、文教用品、
                                    日用百货的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贸易行业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危
     镇江创普进出口有               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
9                           1,500
           限公司                   不得仓储。);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且不
     江苏索普天辰气体
10                          2,000   得仓储);碳回收的技术研发;干冰的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依法
           有限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
                                    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燃料油(成品油、危险品除外)、润滑油、
                                    润滑脂、工业石蜡油、沥青、石油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
                                    械设备、电器设备、劳保用品、文教用品、日用杂品、尿素的销
     镇江市华达物资总               售;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11                            100
             公司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家
                                    用电器维修;房屋维修;地磅服务;场地的租赁;包装袋的封口(限分
                                    支机构经营)。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提供餐饮服务、住宿、
                                    理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零售;卷烟零售;茶水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石家庄五环化工有
12                            150   乙酸(有效期 2014 年 7 月 26 日)批发、零售。
           限公司
     镇江市华达物资总               成品油的零售;润滑油、燃料油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13                             30
       公司加油站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输、服务业
                                    房屋开发;房屋销售;房屋租赁;土地前期整治开发;绿化工程、管线
     镇江索普房地产开
14                            800   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发有限公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市金坛区西阳               住宿服务;热食类,冷食类、生食类、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
15   海底大酒店有限公         200   售;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司                     经营活动)
     江苏创普信息科技               软件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数据
16                          1,000
           有限公司                 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网站开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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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
                                    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限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方式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信息科技、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子商
     上海云化信息科技
17                            500   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有限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谷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禽类、畜类、
                                    水产的养殖与销售;建筑绿化工程与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物业服
                                    务;清洁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餐饮服务(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
                                    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车辆租赁;印刷(书、报刊等出版物印刷除
     江苏索普实业开发
18                          1,000   外);理发服务;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
           有限公司
                                    经营项目);卷烟的零售;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
                                    水果蔬菜、农副产品、粮油、文具、日用化学品、鞋帽、家电的
                                    销售;柜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镇江索普物业管理               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
19                             50
           有限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限《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住宿服务(限相关审批
     常州市茅山索普大               文件及相关许可证核定范围);会务服务;农业休闲观光服务;水果种
20                             20
             酒店                   植;旅游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市金坛索普生               苗木、茶叶、果蔬、水稻、小麦、油菜的种植、销售;水产养殖、
21   态农业发展有限公          30   销售;农业休闲观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司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镇江市华达物资总               提供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22                             10
     公司华达大酒店                 经营活动)
                                    茶水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
     镇江市华达物资总
23                             10   可备案核定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公司虎踞茶艺馆
                                    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索普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24                         10,00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活动)
                                    产业投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
                                    和方式经营,不得仓储);煤炭、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
                                    油(成品油、危险品除外)、润滑油、润滑脂、工业石蜡油、沥青、
                                    石油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尿素、建
                                    筑材料的销售;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镇江创普产业发展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25                          5,000
           有限公司                 技术除外);谷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禽
                                    类、畜类、水产的养殖与销售;建筑绿肥化工程与管理;日用百货的
                                    销售;国内货运代理;物业服务;清洁服务;车辆租赁;印刷(书、报刊等
                                    出版物印刷除外);理发服务;餐饮服务(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
                                    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
                                    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卷烟的销售;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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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用品、水果蔬菜、农副产品、粮油、文具、日用化学品、鞋
                                    帽、家电的销售。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销售;建筑工
                                    程设计;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家用电器维修;房屋维修;房屋开发;地
                                    磅服务;场地的租赁;包装袋的封口;住宿服务;茶水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建设业
                                    常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钢结构制作安装;电气、仪表设
                                    备安装与维修;金属加工;化工流程自动控制设备维修;空调设计、
                                    安装与维修;防腐、保温施工与维修;设备和管道堵漏;建筑工程施
     江苏索普化工建设               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6                          3,000
       工程有限公司                 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养护;市政养护;苗木种植及
                                    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装置及管道安装与维修;清洁和搬运
                                    服务;装卸及吊装业务;起重机械安装与维修;以上相关业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桩基基础工程、古
                                    典园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
     镇江创普建设有限               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房屋外墙保温工程、建筑物结构加
27                          6,600
             公司                   固补强工程、空气净化工程、环保工程、拆除工程、水利工程的
                                    施工以及信息咨询及造价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化工
                                    工程的设计;石油、化工、土建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转让、服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
28                          2,600   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焦炭、煤炭、钢材及金属制品、
           有限公司
                                    木材、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代办进出口业务手
                                    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化工新发展
       1、化工新发展基本情况表
名称                         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       镇江市丹徒长岗
设立日期                     2005 年 03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至 2025 年 03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张志成
注册资本                     3,4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772047079G
                             化工原料及产品(仅限硫酸、其余危险品除外)、水蒸汽的生
                             产、销售、技术咨询;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自营
经营范围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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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化工新发展历史沿革

     (1)2005年3月,化工新发展成立

     2005年2月28日,索普集团员工持股会、镇江索普醋酸有限公司和厦门鼎鑫
贸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索普集团
员工持股会以货币出资8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镇江索普醋酸有限公司以
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厦门鼎鑫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5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5%。

     2005年3月16日,江苏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恒
信验(2005)043号),经其审验,截至2005年3月31日止,化工新发展(筹)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5年3月28日,化工新发展取得了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

     化工新发展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索普集团员工持股会                 850                     85
     2       镇江索普醋酸有限公司                100                     10
     3       厦门鼎鑫贸易有限公司                50                       5
   合计                -                        1,000                    100

     (2)2005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12月8日,化工新发展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厦门鼎鑫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化工新发展5%的股权转让予索普集团员
工持股会。

     2005年12月8日,厦门鼎鑫贸易有限公司与索普集团员工持股会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厦门鼎鑫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化工新发展5%的股权以
5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索普集团员工持股会。

     2006年4月4日,化工新发展取得了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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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化工新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索普集团员工持股会                 900                     90
     2       镇江索普醋酸有限公司                100                     10
   合计                -                        1,000                    100

     (3)2007年6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2月22日,化工新发展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镇江索
普醋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化工新发展10%的股权转让予索普集团,其他股东放
弃优先购买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7年3月2日,镇江索普醋酸有限公司与索普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镇江索普醋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化工新发展10%的股权以100万元的价格
转让予索普集团。

     2007年7月9日,化工新发展取得了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化工新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索普集团员工持股会                 900                     90
     2             索普集团                      100                     10
   合计                -                        1,000                    100

     (4)2011年5月,第一次增资

     2011年5月19日,化工新发展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照同
比例的原则向公司进行增资,其中索普集团工会增资金额2,160万元,索普集团
增资240万元;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40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
章程。

     2011年5月26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苏亚恒验(2011)048号),经其审验,截至2011年5月25日止,化工新发展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均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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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币出资。

     2011年5月26日,化工新发展取得了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化工新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索普集团员工持股会                3,060                    90
     2              索普集团                      340                     10
   合计                 -                        3,400                    100

     (5)2018年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企业类型变更

     2017年12月27日,化工新发展股东作出决定,同意通过公司新的章程;公司
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2017年12月27日,索普集团职工持股会与索普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索普集团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的化工新发展90%的股权以49,316,981.7元的
价格转让予索普集团。

     2018年1月10日,化工新发展取得了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化工新发展的 100%股权全部由索普集团持有。

     3、化工新发展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化工新发展生产和办公场所位于镇江市东郊化工开发区,自 2005 年成立开
始,化工新发展一直从事工业硫酸和蒸汽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目前,化工新发展
拥有的主要设备为 30 万吨/年硫酸制酸装置,该装置采用低温热回收技术,利用
装置余热产生索普集团和江苏索普日常生产所必备的蒸汽动能,有效节约了索普
集团生产中对动力煤的消耗,因此化工新发展生产装置的余热蒸汽具有重要的节
能环保意义。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2016 年和 2017 年,化工新发展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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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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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14,672.83                       28,474.64
           负债合计                                 7,904.37                       17,432.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68.46                       11,042.3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2,028.96                       13,876.11
           营业利润                                 2,578.70                        2,341.53
            净利润                                  1,734.61                        1,701.8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股东情况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索普集团持有化工新发展 100%股权,为
化工新发展控股股东。化工新发展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国资委。

     6、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 至 本 独 立 财 务 顾 问报 告 签 署 日 , 化 工 新发 展 参 股 公 司 为 Green Asia
Resources Inc,该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持有其642,000股。化工新发
展对该项股权投资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其与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无


                                           45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任何关联,不在本次重组范围内。


二、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的基本信息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为镇江国控。

       1、基本情况
名称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 61 号
设立日期                   1996 年 08 月 8 日
营业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                 周毅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7115100239
                           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经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
                           改组、改制、改造的策划;产权管理的业务培训;设备租赁;
                           食用农产品( 初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 按《食
经营范围
                           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
                           品的销售;汽车进出口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镇江市资产经营公司,是根据镇江市
人民政府(1996)第四十七号常务会议纪要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管部
门(出资人)为镇江市财政局,注册资金 50 万元,并经镇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镇会验字(96)第 108 号《验资报告》验证,1996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经镇
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

       1999 年 7 月,镇江市资产经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4,950 万元,增
加注册资本至 5,000 万元,并经镇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镇会验字(1999)第 45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 4 月 17 日,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镇江市资产经营
公司隶属关系的函》(镇政办函[2006]9 号),镇江市资产经营公司整建制划归镇
江市国资委管理,出资人变更为镇江市国资委,同年 4 月 28 日更名为镇江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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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2009 年 6 月,依据镇江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镇国资产[2009]13 号),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0 万元,并依法进行了验资和变更登记。

     2012 年 7 月,依据镇江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增加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镇国资产[2012]24 号),利用未分配利润增资,注册资
本增加至 50,000 万元,并经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苏立信所验字(2012)
第 06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 年 10 月,依据镇江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镇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
制改制的批复》(镇国资改[2014]7 号),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改制后更
名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转增实收资本 50, 000 万元,
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 万元,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2014 年 11 月,依据镇江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修改公司名称的批复》(镇国
资产[2014]29 号),镇江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并依法进行了变更登记。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镇江国控为镇江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国资委,镇江国控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100%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镇江国控主要包括酱醋调味品、化工产品、纸制品、道路桥梁施工、汽车销
售和其他等。酱醋调味品业务主要由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核心企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恒顺醋业 44.63%的
股权。化工产品业务主要由江苏太白集团和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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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包括钛白粉、聚合硫酸铁、硫酸亚铁、硫酸、烧碱、脂肪醇等系列。纸
制品业务主要有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经营,主要产品有 21 克-400 克的各种高
档文化用纸、工业配套用纸、食品级包装纸、防伪纸等四大系列 35 个品种。道
路桥梁施工业务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拥有建设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资质,路基、路面、桥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
质,港口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汽车板
块主要由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经营,分别
经营改装冷藏保温汽车业务和商务车改装销售。

       5、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镇江国控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分
别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7]021036 号和中兴华审字[2018]021163 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2016 年和 2017 年,镇江国控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                                          4,871,847.04                    4,704,382.75

负债合计                                          2,475,361.15                    2,337,550.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96,485.89                    2,366,831.84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746,337.94                      557,715.90

营业利润                                              34,915.98                     -12,896.25

利润总额                                              51,833.18                     46,537.60

净利润                                                44,314.84                     41,623.42


       6、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镇江国控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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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比例(%)
                                            制造业
                                                            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
 1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56,000.00           83.93
                                                            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等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限《安全生产许可
                                                            证》所核定范围生产);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十水硫酸钠的生产及销售;汽
                                                            车配件、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                                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润滑油、电线电
 2                             30,000.00           100.00
      公司                                                  缆、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
                                                            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电子产品、办公
                                                            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配件销售;化
                                                            工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
                                                            询服务;物业管理;设备及房产租赁;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本公司所生产产品
                                                            的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研发
                                                            生产销售各类纸张、纸浆、纸板、纸制
 3    镇江大东纸业有限公司     32,785.20           89.28
                                                            品、机械设备及化工产品等
                                                            油漆、涂料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
 4    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      5,193.90           100.00   进出口、钛白粉、绦纶树脂、聚合硫酸
                                                            铁、橡胶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等
                                                            冷藏保温车、冷藏集装箱、厢式车、客
      镇江飞驰汽车集团有限责
 5                              2,300.00           100.00   车及其他专用汽车、玻璃钢制品制造、
      任公司
                                                            销售;汽车改装及产品进出口
                                                            汽车美容装潢;汽车零部件制造和销
                                                            售;机械配件加工;铸造加工;电机、
                                                            工具、模具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商用车
                                                            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6    镇江飞驰商务车有限公司    1,000.00           12.00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建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
                                                            险品除外)、五金、轻纺原料、塑料及
                                                            制品的销售;专用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设
                                                            计研发
                                                            专用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
 7    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      3,000.00           51.00    造;汽车、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的销售;
                                                            汽车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8    江苏华通机械有限公司      3,079.86           100.00   路面机械、冷热带钢机、叉车等产品
      镇江专用汽车制造厂有限
 9                              2,000.00           100.00   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
      公司
                                           工程建设类
 10   镇江国控能源发展有限公    4,000.00           55.00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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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司                                                    项目领域的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
                                                            微电网的研发、生产、运营
      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                                承包境外公路、桥梁工程和境外国际招
 11                            20,048.00           100.00
      司                                                    投标工程等
                                                            热电厂的规划、开发、项目论证;能源
                                                            技术、能源工程系统的咨询、诊断、设
                                                            计、施工及改造;托管服务;合同能源
                                                            管理的投资;项目投资;化工产品(危
                                                            险品除外)、煤炭、建筑材料、金属材
                                                            料、粮食、米、面、食用油、饲料、燃
 12   镇江市能源开发总公司      5,000.00           100.00   料油、纸张、纸浆、纸板的销售;危险化
                                                            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
                                                            可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汽车、汽车
                                                            配件、汽车用品的销售;汽车进出口业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镇江市丹徒区建祥水利工                                水利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道路工程、
 13                            57,500.00           70.00
      程投资有限公司                                        园林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的施工
      镇江国投置业开发有限公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14                             5,000.00           100.00
      司                                                    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
                                           投资管理类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
                                                            得开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担保、设立
      镇江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
 15                            10,000.00           100.00   资金池、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镇江市镇扬大桥投资经营                                镇扬大桥建设的投资、管理;成品油的
 16                             1,000.00           89.00
      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
      镇江市高科创业投资有限
 17                            10,000.00           100.00   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
      公司
                                                            投资咨询业务;创业管理服务
      镇江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                                个体,私营企业贷款担保、投资;资产
 18                            20,000.00           92.38
      公司                                                  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商务信息咨
      镇江市汉邦投资咨询有限
 19                             500.00             80.00    询;财务咨询;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服
      公司
                                                            务
                                                            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
      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
 20                            18,000.00           49.50    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
      额贷款有限公司
                                                            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
      德仁融资租赁(上海)有    5,000.00                    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
 21                                                75.00
      限公司                   (美元)                     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
                                                            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50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资产经营管理;资产管理的咨询业务;
       镇江国泰资产管理经营有
 22                              100.00           100.00   信息咨询与服务;企业策划服务;房屋、
       限公司
                                                           机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物业管理
                                                           创业投资;创业管理;代理其他创业投资
       镇江京江人才投资管理有
 23                              100.00           70.00    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限公司
                                                           业投资咨询
                                                           计算机软件系统研发与销售;投资咨
       江苏金山财之道科技有限                              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经济
 24                             10,000.00         51.00
       公司                                                信息咨询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
                                                           布、代理
                                            其他类
                                                           企业形象设计、展示、展览;大型活动
       镇江新华影城有限责任公
 25                              1,980.00         51.00    策划;婚庆礼仪服务;房屋租赁;文化用
       司
                                                           品、办公用品的销售
                                                           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的收购及转让、出
 26    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        355.00           61.97    售的服务;股票托管;股份募集代理;
                                                           招投标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出售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票;代办
       镇江市铁公水航空票务有                              旅游客运;代理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
 27                              158.00           100.00
       限责任公司                                          国内铁路、公路、航空货运代理;信息
                                                           咨询服务


      7、资金来源

      镇江国控用以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等出资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江苏索普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述各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索普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化工新发展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索普集团控制
上市公司 54.81%股权,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为镇江国控,镇江国控系镇江市国资
委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镇江国控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方在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时已回避表决、在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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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投票过程中将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向公司推荐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会七名成员均由索普集团提名推荐,上市公司董事长胡宗贵提
名上市公司总经理马克和、董事会秘书范国林。

     其他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近五年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之情形。

       (四)交易对方是否存在泄露本次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资产重
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及利
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五)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索普集团和镇江国控
除同为镇江市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外,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因此,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的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
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索普集团和镇江国控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化工新发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化工
新发展和索普集团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化工新发展和镇江国控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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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
债、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中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均经天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醋酸及其衍生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一)基本情况
     本部分标的资产为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索
普集团醋酸及其衍生品业务,通过索普集团下设的六大分厂和各职能部门开展。
其中,六大分厂包括气化厂、甲醇厂、醋酸厂、动力厂、热电厂及电仪厂,该六
大分厂承担了索普集团醋酸产业链的所有生产工作。除此之外,索普集团通过下
设的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完成生产经营的管理及辅助性工作。
     本次纳入重组范围的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包括索普集
团本部与六大分厂相关经营性资产及对应的负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明细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9,593.88                 33,527.83                  20,660.81
 预付款项                        11,421.40                  2,780.31                   3,788.01
 其他应收款                         284.59                    432.21                   1,017.95
 存货                            24,402.84                 25,213.20                  30,122.02
 其他流动资产                               -                          -                 199.22
 流动资产合计                    55,702.71                 61,953.55                  55,788.00
 固定资产                       238,564.85                261,243.04                 283,484.59
 在建工程                        12,920.23                  5,521.41                   3,705.71
 无形资产                        21,356.07                 22,288.78                  23,256.18
 长期待摊费用                       199.78                    268.16                     247.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08                     76.97                   2,111.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3,100.00                289,398.37                 312,805.35
 资产总计                       328,802.71                351,351.92                 368,593.35
 负债

                                            54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短期借款                          28,650.00                28,650.00               28,65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0,637.67                74,268.22               64,424.35
 预收款项                          11,176.78                 5,339.14                 2,061.91
 应付职工薪酬                         204.55                  637.67                   389.53
 应交税费                          19,994.67                 2,353.84                  471.46
 其他应付款                            45.49                   44.76                   290.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4,764.98                14,764.98                 7,378.82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5,474.13               126,058.62             103,666.24
 长期应付款                        12,501.08                20,478.35               16,878.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501.08                20,478.35               16,878.23
 负债合计                         127,975.20               146,536.97             120,544.47

       (二)历史沿革

       醋酸及其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对应的历史沿革参见本报告书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之“(一)索普集团”
之“2、索普集团历史沿革”。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关系

       本部分标的资产为索普集团所有。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索普集
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国资委,索普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镇江市国资委                     13,698.63                     100%

              总计                             13,698.63                    100%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索普集团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

       3、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部分标的资产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涉及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情况。

       4、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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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
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涉及对外投资或分支机
构情形。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简况

     本部分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
的业务和技术”。

     (六)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本部分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模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28,802.71               351,351.92                368,593.35
负债合计                                 127,975.20               146,536.97                120,544.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827.51               204,814.95                248,048.88
资产负债率                                   38.92%                  41.71%                     32.70%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432,447.55               416,460.33                278,844.78
营业利润                                 156,895.14                54,972.82                  -8,452.29
净利润                                   117,337.36                40,596.56                  -6,705.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17,492.40                40,721.72                  -6,880.22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具有一定的波动性,非经常性损益对标的资产经营
成果影响较小。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1.12                7.27               -3.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138.31             288.25              488.64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6.15            -462.40             -252.41
所得税影响额                                            51.68              41.72               -58.11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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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5.04            -125.16          174.33

       (七)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1、主要资产概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资产总额共计 328,802.7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金额 55,702.71 万元,全部系标的资产日常经营相关形成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273,100.00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等。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资产                           金额(万元)                    占比
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9,593.88                 5.96%
预付款项                                                      11,421.40                 3.47%
其他应收款                                                      284.59                  0.09%
存货                                                          24,402.84                 7.42%
流动资产合计                                                  55,702.71                16.9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238,564.85                72.56%
在建工程                                                      12,920.23                 3.93%
无形资产                                                      21,356.07                 6.50%
长摊待摊费用                                                    199.78                  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08                  0.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3,100.00                83.06%
               资产总计                                      328,802.71              100.00%

       2、主要流动资产情况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
19,593.88 万元。其中,应收票据金额为 15,603.33 万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金额为 3,990.55 万元。

       (2)预付款项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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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预付款项金额为 11,421.40 万元,其中一年以内的
预付款项金额 11,173.94 万元,占比为 97.83%。预付款项主要为标的资产采购原
辅材料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形成。

     (3)存货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存货账面价值为 24,402.84 万元,其中原材料金额
为 16,777.85 万元,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账面价值为 171.51 万元,产成品账面价
值为 7,453.49 万元。存货主要是由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构成。

     3、固定资产情况

     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及办公设备等。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238,564.8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减值准备
      项目         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         110,909.19         51,297.60            -         59,611.59     53.75%

机器及办公设备       469,887.50        291,067.68            -        178,819.81     38.06%

运输设备                 273.01            139.56            -           133.44      48.88%

      合计           581,069.70        342,504.85            -        238,564.85     41.06%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房产构成情况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

                                                                                        抵
      房屋
序                                                        建筑面积                      押
      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号            座落                           房产用途
号                                                        (m2)                        情
      权人
                                                                                        况
      索普       镇房权证它字第                                           国有自管
1.                                       醋酸厂 1         20,294.77                     -
      集团         55150115 号                                              产
      索普       镇房权证它字第                                           国有自管
2.                                       醋酸厂2           6,077.70
      集团         55150116号                                               产
                                                                                        -
      索普       镇房权证它字第                                           国有自管
3.                                       醋酸厂3           6,176.29
      集团         55150117号                                               产
      索普       镇房权证它字第                                           国有自管
4.                                       醋酸厂 4          3,898.81                     -
      集团         55150118 号                                              产
5.    索普       镇房权证它字第          醋酸厂 5          2,686.46       国有自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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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
序                                                     建筑面积                    押
      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号             座落                         房产用途
号                                                     (m2)                      情
      权人
                                                                                   况
      集团     55150119 号                                               产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10
6.                                                       81.90       设备回收       -
      集团   0201037357100110           幢
                                                                     造气废水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92
7.                                                       214.20      循环水站       -
      集团   0201037148100110            幢
                                                                       泵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2                   脱硫脱碳
8.                                                       683.70                     -
      集团   0201037502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控制室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7                   醋酸二期
9.                                                       301.35                     -
      集团   0201037352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巡检室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09
10.                                                      225.99      208 控制室     -
      集团   0201037144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5
11.                                                      472.46      10#变电所      -
      集团   0201037492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4                   3000 液化
12.                                                      736.29                     -
      集团   0201037150100110            幢                            厂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0
13.                                                     1,217.30     电控中心       -
      集团   0201037642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06
14.                                                     2,009.79     上焦厂房       -
      集团   0201037643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91                   罗茨风机
15.                                                      717.50                     -
      集团   0201037491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07                   一氧化碳
16.                                                      866.02                     -
      集团   0201037146100110           幢                           压缩厂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3                   硫磺回收
17.                                                      471.91                     -
      集团   0201037640100110      幢第 1 至 3 层                      厂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12                   乙酯办公
18.                                                     1,127.94                    -
      集团   0201037645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楼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6
19.                                                      749.07      醋酸中控       -
      集团   0201037149100110      幢第 1 至 3 层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9                   冷冻贮槽
20.                                                      266.02                     -
      集团   0201037355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厂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8                   催化剂厂
21.                                                      340.76                     -
      集团   0201037353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房
                                                                     冷冻厂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13
22.                                                      235.74      及变压器       -
      集团   0201037488100110           幢
                                                                       室
                                                                     二期循环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01
23.                                                      77.24       水站配电       -
      集团   0201037151100110           幢
                                                                       房

                                       59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抵
      房屋
序                                                     建筑面积                    押
      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号             座落                         房产用途
号                                                     (m2)                      情
      权人
                                                                                   况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00                   减温减压
24.                                                      88.56                      -
      集团   0201037145100110           幢                             站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90
25.                                                      198.66      8#变电所       -
      集团   0201037147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81
26.                                                      160.16      9#变电所       -
      集团   0201037152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08
27.                                                      854.12      3#变电所       -
      集团   0201037356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79                   空压氮压
28.                                                      449.28                     -
      集团   0201037644100110            幢                            站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78                   空分罗茨
29.                                                      162.96                     -
      集团   0201037354100110            幢                          风机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16
30.                                                      28.10          厕所        -
      集团   0201037358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05
31.                                                     3,037.92     空分厂房       -
      集团   0201037490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104                   11 万伏变
32.                                                     2,192.64                    -
      集团   0201037641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电所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88 号 93
33.                                                     2,598.68     造气厂房       -
      集团   0201037500100110      幢第 1 至 6 层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22                   热电站厂
34.                                                    17,488.08                   有
      集团   0201037638100110       幢第 1 至 5 层                     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18                   热电站主
35.                                                     2,221.30                   有
      集团   0201037497100110       幢第 1 至 3 层                     控楼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30
36.                                                      532.00       办公房        -
      集团   0201037349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34                   21#气化车
37.                                                     1,045.20                   有
      集团   0201037646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间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10                   20#气化车
38.                                                    12,222.48                   有
      集团   0201037648100110       幢第 1 至 7 层                      间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19
39.                                                      165.36       空压站       有
      集团   0201037360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23                   除尘控制
40.                                                      397.37                    有
      集团   0201037636100110           幢                           及空压站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5                   甲醇装置
41.                                                      801.36                     -
      集团   0201037348100110            幢                          操作室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29                   高压消防
42.                                                      236.84                     -
      集团   0201037344100110           幢                             泵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17                   甲醇装置
43.                                                      912.77                     -
      集团   0201037495100110       幢第 1 至 3 层                   变电所

                                       60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抵
      房屋
序                                                      建筑面积                    押
      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号            座落                         房产用途
号                                                      (m2)                      情
      权人
                                                                                    况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20                   气化装置
44.                                                      1,477.62                   有
      集团    0201037498100110       幢第 1 至 3 层                   变电所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9
45.                                                       423.73       除氧站        -
      集团    0201037350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1                   中央控制
46.                                                      3,612.24                    -
      集团    0201037486100110      幢第 1 至 3 层                    及化验室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21                   破碎筛分
47.                                                      2,422.00                   有
      集团    0201037637100110       幢第 1 至 5 层                     楼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6                   合成气压
48.                                                      3,028.96                    -
      集团    0201037639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缩厂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26
49.                                                      2,838.26     脱盐水站      有
      集团    0201037489100110       幢第 1 至 2 层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15
50.                                                       40.25        地中衡        -
      集团    0201037351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11                   23#气化厂
51.                                                     14,825.59                   有
      集团    0201037647100110     幢第 1 至 10 层                       房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27                   循环水站
52.                                                       577.26                    有
      集团    0201037343100110           幢                           变电所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33                   污水处理
53.                                                       466.56                     -
      集团    0201037345100110           幢                           场变电所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4
54.                                                       67.20        值班室        -
      集团    0201037347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7
55.                                                       56.09          厕所        -
      集团    0201037346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第        求索路 138 号 13
56.                                                      1,143.04     维修车间      有
      集团    0201037342100110           幢
      索普      镇房权证字第       求索路 101 号第 1
57.                                                     18,323.03        办公        -
      集团    0201040294100110         至5层
      合计                                              145,024.88

      根据索普集团与中行丁卯支行签署的编号分别为 150125800E16080201-2 和
150125800E16080201-4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索普集团已将 12 项房屋抵押给
中行丁卯支行,为索普集团在 2016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止实际发
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根据中行丁卯支行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债务转让同意函》,
中行丁卯支行已明确表示同意本次重组和债务转让事宜;索普集团承诺于本次重
组交割日前完成上述房屋的解押手续。

      综上,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索普集团已合法取得上述 57 项房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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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产权证书,且对上述房产的占有和使用合法有效;上述房产过户不存在实质性
法律障碍。

       (2)无证房产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中尚有 42 处、面积合计
23,176.27m2 的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建筑物名称                       使用单位        建筑面积(m2)

 1.               醋酸厂调度中心改造房                 索普集团                   691.60

 2.                 醋酸一期动力电房                   索普集团                   173.90

 3.                   醋酸新建楼                       索普集团                   988.36

 4.                     煤浆制备                       索普集团                 1,668.50

 5.                   甲醇厂浴室                       索普集团                   195.00

 6.                   甲醇厂取样房                     索普集团                    70.00

 7.                   甲醇加药间                       索普集团                    83.16

 8.                         电房                       索普集团                   150.00

 9.             循环水泵房(污水处理站)               索普集团                   365.75

 10.                        仓库                       索普集团                 2,693.00

 11.                 700 发电站厂房                    索普集团                 1,205.54

 12.                 35KV 新变电所                     索普集团                   760.00

 13.                        餐厅                       索普集团                   389.79

 14.                 精细化工办公楼                    索普集团                 1,662.30

 15.                  新循环水站厂                     索普集团                   290.39

 16.                       办公楼                      索普集团                 1,091.40

 17.                 脱盐水站变电所                    索普集团                   454.38

 18.                  硫磺回收房屋                     索普集团                   267.00

 19.                  散货码头变电                     索普集团                   300.00

 20.                       充氩站                      索普集团                   185.21

 21.                       办公楼                      索普集团                   753.60

 22.                  老冷冻电房                       索普集团                   100.00

 23.                  造气车间氨螺                     索普集团                   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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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建筑物名称                      使用单位        建筑面积(m2)

 24.                   35KV 开关室                      索普集团                   135.00

 25.                    110KV 土建                      索普集团                 2,400.00

 26.                      操作室                        索普集团                    30.00

 27.                      更衣室                        索普集团                    36.00

 28.              造气车间 108 岗位操作室               索普集团                   123.90

 29.                       电房                         索普集团                    48.00

 30.                     供油泵房                       索普集团                   100.75

 31.                      加药间                        索普集团                    72.00

 32.                   污泥脱水机房                     索普集团                    90.00

 33.                   配电控制值班                     索普集团                   113.48

 34.                   原料贮运变电                     索普集团                   407.45

 35.                      空压站                        索普集团                   194.25

 36.                   空压氮压站厂                     索普集团                   316.00

 37.                    废水处理站                      索普集团                   168.00

 38.            循环水加药、加氯间、配电房              索普集团                   260.00

 39.                   电动机控制中                     索普集团                   322.00

 40.                      风机房                        索普集团                    54.00

 41.                   贮运控制室等                     索普集团                   483.84

 42.                     食堂仓库                       索普集团                 3,038.72

                           合计                                                 23,176.27


       上述无证房产均于 1990 年至 2011 年期间建于标的资产自有土地之上,均不
属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核心场所,未侵犯或妨害任何其他方的权益,亦未给任
何其他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无证房产系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前期建设手续不
全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需要补充办理规划、消防、住建等相关建设手续。目前
该等无证房产系由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用途与上表中建筑物
名称一致,不存在权属纠纷。

       根据镇江市规划局和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标的资产在报告
期内不存在因上述无证房产受到规划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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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索普集团已针对该部分无证房产情况出具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中存在部分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
该等房产为本公司实际占有、使用,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该等房产亦
不存在抵押、担保或者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政
府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办证手续,且不曾因该等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而对正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如果因上述尚未
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导致上市公司江苏索普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接到上市公
司通知后 30 日内无条件以现金给与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
强制拆除费用、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第三方索赔等。”

     综上,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述无证房产由标的资产占有、使
用,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纠纷,并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江苏索普继续占有、
使用;上述无证房产均不属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核心场所,且资产基础法下的
评估值占本次重组所涉房屋建筑物评估值的比例为 8.89%,总体占比较小;且交
易对方已承诺由其承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可能给江苏索普造成的损失。因此,
上述无证房产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无形资产情况

     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商用软
件和非专利技术等。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为 21,356.0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原值(万元)    累计摊销(万元)     减值准备(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32,585.88            12,211.37                    -            20,374.51

 商用软件          904.32               251.23                     -               653.09

非专利技术        3,415.50             3,087.03                    -               328.48

   合计          36,905.69            15,549.62                    -            21,356.07


     (1)土地使用权

     本部分标的资产共包括 13 项土地使用权,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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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使用   土地使用权证                            面积      土地    土地使用权     押
                                座落       类型
号    权人       号                                (m2)      用途    终止日期       情
                                                                                      况
             镇国用(2002)
      索普
1.           字第 1123943     丹徒长岗     出让    19,693.5    工业     2030-12-30    无
      集团
                   号
      索普   镇国用(2008) 镇江市丹徒
2.                                         出让    52,254.9    工业     2054-09-02    有
      集团     第6513号       长岗

      索普   镇国用(2010)
3.                          象山镇长岗     出让     3,733.2    工业     2057-10-31    有
      集团     第1181号

      索普   镇国用(2007) 京口区谏壁
4.                                         出让    45,618.1    工业     2056-12-29    有
      集团     第 3180 号     镇焦湾村
             镇国用(2002)
      索普                                         174,520.
5.           字第 1123931     丹徒长岗     出让                工业     2030-12-30    有
      集团                                            1
                   号
      索普   镇国用(2007) 镇江市丹徒
6.                                         出让    13,231.0    工业     2054-11-09    无
      集团     第 5791 号     镇长岗

      索普   镇国用(2008)
7.                          象山镇长岗     出让     8,682.9    工业     2055-08-31    无
      集团     第 2416 号

      索普   镇国用(2007) 京口区象山
8.                                         出让    49,842.2    工业     2056-12-29    无
      集团     第 3181 号     镇长岗村

      索普   镇国用(2007) 京口区象山
9.                                         出让    44,829.9    工业     2056-12-29    无
      集团     第 3183 号     镇长岗村
                            京口区象山
      索普   镇国用(2014)
10.                         街道长岗社     出让    16,012.2    工业     2059-01-12    有
      集团     第 5140 号
                                区
      索普   镇国用(2014) 京口区象山
11.                                        出让    71,426.5    工业     2059-01-12    无
      集团     第 7657 号     长岗社区

      索普   镇国用(2016) 镇江市京口             543,970.
12.                                        出让                工业     2030-12-30    无
      集团     第 1267 号   区丹徒长岗                6

      索普   镇国用(2015) 镇江市京口
13.                                        出让     9,934.4    工业     2030-12-30    无
      集团     第 14588 号  区丹徒长岗


      根据索普集团与中行丁卯支行签署的编号分别为 150125800E16080201-2 和
150125800E16080201-4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索普集团已将五项国有土地使用
权(编号为镇国用(2008)第 6513 号、镇国用(2010)第 1181 号、镇国用(2007)
第 3180 号、镇国用(2002)字第 1123931 号、镇国用(2014)第 5140 号)抵押

                                          65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给中行丁卯支行,为索普集团在 2016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止实际
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根据中行丁卯支行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债务转让同意
函》,中行丁卯支行已明确表示同意本次重组和债务转让事宜;且索普集团承诺
于本次重组交割日前完成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解押手续。

     综上,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索普集团已合法取得上述 13 项土
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对上述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合法有效,上述国有土地使用
权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存
在对外租赁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承租方              面积(㎡)                位置                合同期限
号
                                                                                  2011/01/01-
 1         镇江凯林热能有限公司        29,479.63         索普化工基地内
                                                                                  2030/12/31
                                                                                  2017/01/01-
 2             化工新发展              32,000.00         谏壁化工开发区
                                                                                  2026/12/31
      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                        镇江京口象山长岗索普集团      2012/01/01-
 3                                     12,000.06
                司                                        下属醋酸厂内            2026/12/31
      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                        镇江京口象山长岗索普集团      2013/11/01-
 4                                       600.00
                司                                        下属醋酸厂内            2028/10/31
      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                        镇江京口象山长岗索普集团      2014/07/01-
 5                                      2,000.00
              限公司                                      下属醋酸厂内            2029/06/30
      普莱克斯(中国)投资有限                                                    2007/04/18-
 6                                     39,366.00             甲醇厂
                公司                                                              2027/02/24
      普莱克斯(镇江)工业气体                                                    2011/06/30-
 7                                      4,812.00             甲醇厂
              有限公司                                                            2027/02/24

     综上,上述土地租赁合同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会对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过户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专利权

     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 48 项专利权,其中授权专利 34 项、正在申请中的专利
14 项,具体情况如下:

     ①授权专利
序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66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号                       类型
      一种正负离子型双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2004 年 1
 1.   金属催化剂及制备   发明     200410002010.5
                                                       所、索普集团            月9日
      方法和应用
      甲醇合成乙酸或乙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2004 年 11
 2.   酸甲酯合成乙酐的   发明     200410095208.2
                                                       所、索普集团            月 22 日
      催化剂体系及应用
      一种甲醇羰基化合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2004 年 9
 3.                      发明     200410080155.7
      成乙酸的制备方法                                 所、索普集团            月 24 日
      甲醇羰基化伯芳胺
                                                     索普集团、中国科学院     2006 年 2
 4.   N-吡啶乙基衍生物   发明     200610007593.X
                                                         化学研究所            月 20 日
      螯合物型铑催化剂
      一种载银高分子衍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2006 年 12
 5.   生碳除碘吸附剂及   发明     200610169740.3
                                                       所、索普集团            月 28 日
      制法和应用
      一种用于除去有机
                                                     索普集团、中国科学院     2006 年 12
 6.   介质中碘化物的吸   发明     200610169739.0
                                                         化学研究所            月 28 日
      附剂及制法和应用
      醋酸酐铑配合物及                               索普集团、中国科学院     2007 年 6
 7.                      发明     200710100385.9
      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化学研究所            月 11 日
      醋酸乙酯生产过程
                                                                              2008 年 11
 8.   中的萃取脱水方法   发明     200810235147.3           索普集团
                                                                               月 14 日
      及其装置
      膜法回收羰基化生
      产乙酸高压尾气中                                                        2008 年 11
 9.                      发明     200810235144.X           索普集团
      CO 的方法及其装                                                          月 14 日
      置
     一种酒精发酵废液
                                                     华东理工大学、索普集     2009 年 4
 10. 的高效处理方法和    发明     200910049767.2
                                                             团                月 22 日
     装置
     甲醇羰基化反应制
                                                     索普集团、中国科学院     2009 年 8
 11. 醋酸的共聚物铱催    发明     200910184272.0
                                                         化学研究所            月 24 日
     化剂
     用于去除气体中微
     量卤化物的吸附剂                                                         2010 年 11
 12.                     发明     201010540128.9           索普集团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月 11 日
     用
     一种用于水煤浆气
                                                                              2014 年 9
 13. 化炉筒体膨胀缝下    发明     201410447088.1           索普集团
                                                                               月3日
     部的耐火砖
     一种用于水煤浆气
                         实用                                                 2014 年 9
 14. 化炉筒体膨胀缝下             201420505649.4           索普集团
                         新型                                                  月3日
     部的耐火砖


                                         67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醋酸乙酯生产过程
                          实用                                                 2014 年 10
 15. 中的酯化塔中部分              201420645615.5           索普集团
                          新型                                                  月 31 日
     水装置
     一种甲醇羰基化合
                                                      索普集团、江苏索普科     2015 年 1
 16. 成醋酸的催化剂体     发明     201510008042.4
                                                      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月7日
     系及其应用
       离心式压缩机的可   实用                        索普集团、江苏索普科     2015 年 1
 17.                               201520010680.5
       调节平衡管         新型                        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月7日
       针对醋酸尾气回收                               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       2016 年 3
 18.                      发明     201610130861.0
       CO 的装置和方法                                贸有限公司、索普集团      月8日
       针对醋酸尾气回收   实用                        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       2016 年 3
 19.                               201620177099.7
       CO 的装置          新型                        贸有限公司、索普集团      月8日
       高速泵低速传动轴   实用                        索普集团、江苏索普工     2016 年 4
 20.                               201620377042.1
       的密封装置         新型                          程科技有限公司          月 29 日
     常压固定床气化炉
                          实用                        索普集团、江苏索普工     2016 年 4
 21. 连续运行自动下灰              201620377037.0
                          新型                          程科技有限公司          月 29 日
     装置
     催化醋酸甲酯或二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2004 年 11
 22. 甲醚合成醋酐的催     发明     200410095207.8     所、江苏索普(集团)
                                                                            月 22 日
     化剂体系及应用                                         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一种由醋酸气相加                                                          2011 年 4
 23.                      发明     201110103802.1     公司、中国科学院大连
     氢制备乙醇的方法                                                          月 25 日
                                                        化学物理研究所
     一种由液相醋酸和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2012 年 11
 24. 氢气混合气化的方     发明     201210433499.6     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
                                                                                月2日
     法                                                       限公司
     一体化食品级、工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2013 年 6
 25. 业级二氧化碳回收     发明     201310252780.4     公司、镇江索普天辰碳
                                                                                月 24 日
     装置及回收工艺                                       回收有限公司
     乙醇羰基化合成丙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2014 年 6
 26. 酸的催化剂的制备     发明     201410242387.1     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
                                                                                月3日
     方法及应用                                               研究所
     一种羰基合成醋酸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2015 年 2
 27. 副产物提纯制丙酸     发明     201510054502.7     公司、江苏索普科技投
                                                                                月2日
     的工艺                                             资开发有限公司
                                                      镇江索普天辰碳回收
     改进的一体化食品                                 有限公司、江苏索普科
                          实用                                                 2015 年 6
 28. 级、工业级 CO2 回             201520422262.7     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型                                                  月 17 日
     收装置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公司
     一种醋酸和甲醛合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2016 年 5
 29. 成丙烯酸用有序介     发明     201610291252.3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科
                                                                                月5日
     孔催化剂的制备方                                     技有限公司


                                          68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
     一种激冷气调温的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
                             实用                                                  2017 年 4
 30. 气固相反应固定床                 201720395958.4       限公司、江苏索普(集
                             新型                                                   月 14 日
     催化反应器                                                团)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
     一种分子筛膜脱水        实用                                                  2017 年 4
 31.                                  201720410197.5       限公司、江苏索普(集
     装置                    新型                                                   月 19 日
                                                               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
     醋酸蒸发与气体混                                                              2012 年 3
 32.                         发明     201210081309.9       司、江苏索普(集团)
     合一体化装置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
        醋酸蒸发与气体混     实用                                                  2012 年 3
 33.                                  201220116301.7       司、江苏索普(集团)
        合一体化装置         新型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
        乙酸气相加氢制乙     实用                          司、江苏索普(集团)    2013 年 2
 34.                                  201320068681.6
        醇的提纯装置         新型                          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     月6日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注:江苏索普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苏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变更手

续正在办理中


       ②正在申请中的专利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号                                类型
                                                                索普集团、江苏大
        一种渗透汽化分离膜及                                                        2016 年 6
1                                 发明    ZL201610461441.0      学、江苏索普工程
            其制备方法                                                              月 22 日
                                                                  科技有限公司
        一种甲醇低压羰基合成                                    索普集团、江苏索    2017 年
2       醋酸的生产装置及生产      发明    ZL201711275508.2      普工程科技有限      12 月 6
                工艺                                                  公司            日
                                                                索普集团、江苏索    2017 年
        一种测定反应釜液位的
3                                 发明    ZL201711287625.0      普工程科技有限      12 月 7
                装置
                                                                      公司            日
                                                                索普集团、江苏索
        一种在线检测煤气泄漏                                                        2018 年 1
4                                 发明    ZL201810023512.8      普工程科技有限
                装置                                                                月 10 日
                                                                      公司
                                                                索普集团、江苏索
        多喷嘴水煤浆气化炉烧                                                        2018 年 1
5                                 发明    ZL201810062248.9      普工程科技有限
            嘴室隔热衬里                                                            月 23 日
                                                                      公司
                                                                索普集团、江苏索
        一种水煤浆添加剂及其                                                        2018 年 3
6                                 发明    ZL201810246306.3      普工程科技有限
              制备方法                                                              月 23 日
                                                                      公司



                                             69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号                             类型
                                                            索普集团、江苏索     2018 年
      一种闪蒸罐叶片式均流
7                              发明    ZL201811197606.3     普工程科技有限       10 月 15
              器
                                                                  公司              日
                                                            索普集团、江苏索     2018 年
8      一种合成醋酸的工艺      发明    ZL201811300640.9     普工程科技有限       11 月 2
                                                                  公司             日
     一种醋酸、醋酸乙酯加氢                                 索普集团、江苏索
                                                                                 2016 年 6
9    反应一体化制乙醇的装      发明    ZL201610456928.X     普工程科技有限
                                                                                 月 22 日
           置及方法                                               公司
                                                            江苏索普工程科
                                                                                 2017 年 4
10    一种分子筛膜脱水装置     发明    ZL201710255693.2     技有限公司、索普
                                                                                 月 19 日
                                                                  集团
      一种使用变压吸附法从                                  江苏索普工程科       2017 年 4
11    富氢气中提纯氢气的方     发明    ZL201710256016.2     技有限公司、索普     月 19 日
              法                                                  集团
      用于羟醛缩合制丙烯酸                                  索普集团、江苏索     2018 年 3
12    的固体酸催化剂及其制     发明    ZL201810177604.1     普工程科技有限        月5日
        备方法及使用方法                                          公司
                                                            索普集团、江苏索
                                                                                 2018 年 1
13    一种氢碘酸的制备方法     发明    ZL201810064286.8     普工程科技有限
                                                                                 月 23 日
                                                                  公司
        铜基耐水催化剂                                      索普集团、江苏索     2018 年
14    M-Cu/SiO2 制备方法及     发明    ZL201811321771.5     普工程科技有限       11 月 7
            使用方法                                              公司             日

     上述专利的共有权人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江苏创普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
限公司已就共有授权专利的转移出具了书面同意函,明确同意索普集团将共有授
权专利转让予江苏索普。

     ③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情况如下:

     2016 年 2 月 23 日,索普集团与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签署了《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索普集团授权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2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取得许可专利(专利名称:膜法回收羰基化生产乙
酸高压尾气中 CO 的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200810235144.X)的排他实施许
可使用权;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向索普集团支付专利技术使用费 5

                                          70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万元整。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3)商标权

     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 19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              注册                                                                终止
     商标图案                            商品/服务                     注册号
号              类别                                                                日期
                       氯气(液氯);苛性碱(烧碱);偶氮二甲酰胺发
                       泡剂;非表面活性剂;连续化带状泡沫镍;
                       氢气化镍;钴酸锂;氩气;氮气;一氧化碳;                  2027 年 7
1                1                                                    4193209
                       干冰;氢;氧;酸;碱;盐酸;冰醋酸;丙                    月 27 日
                       酸;酒精;甲醇;酯;漂粉精;橡胶硫化促
                       进剂;化学肥料;工业化学品;
                       地毯;席;人工草皮;墙纸;非纺织品壁挂;
                                                                                 2028 年 9
2                27    防滑垫;地垫;地板覆盖物;浴室防滑垫;         4393357
                                                                                 月 13 日
                       汽车用垫毯;
                       密封物;农业用塑料膜;乳胶(天然胶);合
                       成树脂(半成品);排水软管;石棉石板;绝                  2028 年 2
3                17                                                   4393368
                       缘材料;防水包装物;封拉线(卷烟);隔音                  月 13 日
                       材料;
                       石、混凝土或大理石像;煤球粘合剂;混凝
                                                                                 2028 年 4
4                19    土建筑构件;耐火材料;非金属建筑结构;         4393370
                                                                                 月 13 日
                       水泥;非金属建筑物;建筑玻璃;木材
                       无纺布;纺织品壁挂;毡;纺织品家具罩;                    2028 年
5                24                                                   4393374
                       洗涤用手套;旗帜                                          11 月 6 日
                       燃料;增碳剂;汽车燃料;石油气;汽车燃
                                                                                 2029 年 2
6                4     料非化学添加剂;苯;漆油;煤;酒精(燃料); 4393376
                                                                                 月 27 日
                       石油(原油或精炼油)
                       运输;河运;汽车运输;导航;租车;贮藏;
                                                                                 2028 年 5
7                39    能源分配;水闸操作管理;递送(信件和商          4393651
                                                                                 月 27 日
                       品);旅行社(不包括预定旅馆)
                       材料处理信息;金属处理;纺织品精细加工;
                       能源生产;吹制玻璃器皿;服装制作;药材                    2028 年 5
8                40                                                   4393652
                       加工;废物和垃圾的回收;空气净化;水净                    月 27 日
                       化

                                           71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注册                                                                终止
     商标图案                            商品/服务                     注册号
号              类别                                                                日期
                                                                       860760
                                                                      (韩国、
                       氩气;氮气;一氧化碳;氯气(液氯);干冰; 英国、美
                       氢;氧;酸;碱;苛性碱(烧碱);盐酸;冰         国、比荷
                                                                                 2025 年 8
9                1     醋酸;丙酸;酒精;甲醇;酯;偶氮二甲酰          卢、德
                                                                                 月8日
                       胺发泡剂;漂粉精;橡胶硫化促进剂;工业          国、法
                       化学品                                         国、意大
                                                                       利、越
                                                                        南)
                                                                      TM3184     2018 年
                       醋酸酐;醋酸;乙醇;甲醇;碱;联氨;酯;
10               1                                                       65      10 月 28
                       硫化促进剂
                                                                      (泰国) 日
                       造纸机;酿造机器;制革机;电池机械;化
                                                                                 2027 年 2
11               7     学工业用电动机械;空气冷却器;气体分离         4193205
                                                                                 月 13 日
                       设备
                       橡胶硫化促进剂;工业化学品;化学肥料;
                       氯气(液氯);苛性碱(烧碱);偶氮二甲酰胺发
                       泡剂;非表面活性剂;连续化带状泡沫镍;                    2027 年 6
12               1                                                    4193210
                       氢气化镍;钴酸锂;氩气;氮气;一氧化碳;                   月 27 日
                       干冰;氢;氧;酸;碱;盐酸;冰醋酸;丙
                       酸;酒精;甲醇;酯;漂粉精
                       乳胶(天然胶);密封物;合成树脂(半成品);
                       排水软管;石棉石板;绝缘材料;防水包装                    2027 年 6
13               17                                                   4193216
                       物;封拉线(卷烟);隔音材料;农业用塑料                  月 27
                       膜
                       地毯;席;人工草皮;墙纸;非纺织品壁挂;
                                                                                 2028 年 4
14               27    防滑垫;地垫;地板覆盖物;浴室防滑垫;         4193231
                                                                                  月6日
                       汽车用垫毯
                       布;纺织织物;无纺布;纺织品壁挂;毡;
                                                                                 2028 年 4
15               24    纺织品毛巾;床罩;纺织品家具罩;洗涤用         4193233
                                                                                 月6日
                       手套;旗帜




                                           72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注册                                                                终止
     商标图案                              商品/服务                    注册号
号               类别                                                                日期
                         材料处理信息;金属处理;纺织品精细加工;
                                                                                   2027 年
                         吹制玻璃器皿;废物和垃圾的回收;空气净
16                40                                                   4193241    12 月 27
                         化;水净化;能源生产;服装制作;药材加
                                                                                  日
                         工
                         烧碱;盐酸;液氯;氯;偶氮二甲酰鞍发泡                   2027 年 7
17                1                                                    1050103
                         剂;漂粉精;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醋酸;                     月 13 日
                         烧碱;盐酸;液氯;氯;偶氮二甲酰胺发泡                   2027 年 7
18                1                                                    1050104
                         剂;漂粉精;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醋酸;                     月 13 日
                         烧碱;盐酸;液氯;氯;偶氮而甲酰胺发泡                   2027 年 7
19                1                                                    1050152
                         剂;漂粉精;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醋酸;                     月 13 日
     注:上述序号 10 的商标正在办理续展手续。


     (4)非专利技术

     本部分标的资产共涉及 6 项非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
           非专利技术名称       取得方式                    非专利技术介绍
号
                                             水煤浆和氧气通过对置式四喷嘴进入气化炉进
 1    气化炉非专利技术          协议取得     行反应,生成含有效气(CO 和氢气)的水煤气
                                             去后道工序合成甲醇;
                                             低温甲醇洗和深冷分离工艺,对甲醇合成产生
 2    低温甲醇洗技术            协议取得     的有效气进行净化与分离,产生一氧化碳与合
                                             格的合成气;
                                             醋酸与乙醇在催化剂作用下反应形成粗酯,后
 3    乙酯技术                  协议取得
                                             经萃取精馏提纯后得到乙酯产品;
                                             甲醇与原料 CO 气在合成釜内催化剂作用下进
                                             行化学反应,反应液进入闪蒸罐闪蒸分离催化
 4    醋酸专有技术              自主研发     剂后返回合成釜,并将包含成品醋酸的闪蒸汽
                                             送入成品工段,经蒸馏系统蒸馏分离取得醋酸
                                             成品;
      管壳外冷-绝热复合式固
 5                              协议取得     甲醇合成塔的建设及生产运行;
      定床催化反应器
                                             酸性气体经过制硫燃烧炉部分燃烧后形成二氧
 6    甲醇装置硫磺回收装置      协议取得     化硫与硫化氢,在转化器中转化为单质硫磺,
                                             剩余尾气经焚烧炉燃烧后送入锅炉脱硫。

     (八)主要负债情况


                                             73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负债总额为 127,975.20 万元。
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总负债的比例
短期借款                                          28,650.00                        22.3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0,637.67                        31.75%
预收款项                                          11,176.78                          8.73%
应付职工薪酬                                        204.55                           0.16%
应交税费                                          19,994.67                        15.62%
其他应付款                                           45.49                           0.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764.98                        11.54%
长期应付款                                        12,501.08                          9.77%
           负债合计                              127,975.20                       100.00%

     本部分标的资产主要负债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
交税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长期应付款等,其中短期借款为与生产经
营相关的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采购材料及应付工程款;预
收账款主要为客户采购产品提前支付款项形成的;应交税费主要为应缴未缴的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长期
应付款为应付的融资租赁款。

     (九)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涉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十)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部分标的资产涉及的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情
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业务和技术”之“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
护情况”部分,本部分标的资产涉及的其他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   被处罚                                       处罚文件           处罚时       金额
                        处罚原因
号     主体                                       名称与文号           间       (万元)
                在政府部门调查过程中,索     《关于江苏索普(集
                普集团未能提供“3×240t/h    团)有限公司的行政
     索 普 集                                                       2018 年 8
1               循环硫化床锅炉尾部 烟气      处罚决定书》 镇城执                   162.89
     团                                                             月 27 日
                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的     罚字[2018]第 21002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号)

                                            74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述事件发生后,索普集团及时、足额缴纳了上述罚款,且立即开展整改工
作、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并已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取得了镇江市规划局出具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2110020180049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
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
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
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对索普集团建
设“3×240t/h 循环硫化床锅炉尾部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的行为责令限
期改正,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并对索普集团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未
按照上述规定的处罚上限进行处罚。

     2018 年 11 月 27 日,镇江市京口区城市管理局已出具了《专项证明》,确认
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18 年 12 月 7 日,镇江市规划局出具了《证明》,确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除上述行政处罚外,索普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不存在其他
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索普集团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事项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
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十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不存在股东非经营性占用标的资产资金的
情况。

     (十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存在未披露或有事项的
情况。


                                        75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进行的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索普集团最近 36 个月发生过一次股权划转、一次股权转让,相关交易基本
      情况及交易原因、作价等情况如下表:
完成                               索普集团股权评估值和                                   股权变动相关
                 交易事项                                      交易原因及作价依据
时间                                          作价                                        方的关联关系
        2010 年 12 月 23 日,镇
                                                            本次划转原因是镇江市国资
        江市国资委作出决定,
                                                            委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优
        将镇江国控所持索普集
                                                            化资本结构,促进镇江市属 转让方镇江国
        团 30%股权划转给镇江
2018                                                        国有出资企业转型升级,决 控为受让方镇
        市国资委;                 无偿划转
年9月                                                       定将镇江国控所持索普集团 江市国资委的
        2018 年 9 月 25 日,索普
                                                            30%股权划转至镇江市国资 全资子公司
        集团完成了本次划转的
                                                            委,由镇江市国资委直接持
        工商变更登记,换领新
                                                            有并履行出资人权利。
        《营业执照》。
                                   索普集团按资产基础法 交易原因:进一步规范国有
                                   评估净资产为 209,225.64 企业员工持股行为,为下一
                                   万元;经专项审计调增净 步整体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
2018 华普投资将所持索普集 资产 5,589.89 万元、调减 发展做准备;
年 11 团 27%股权转让给镇江 净资产 138,085.94 万元, 作价依据:经镇江市国资委 无关联关系
 月     市国资委                   调 整 后 净 资 产 为 备案,以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76,729.59 万元;华普投资 日索普集团净资产评估值为
                                   27% 股 权 对 应 转 让 价 格 基础,以经专项审计调整后
                                   为 21,716.99 万元        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向镇江
                                                            市国资委下发的《镇江市人
                                                            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苏索普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改革
                                                                                          受让方镇江城
        镇江市国资委将持有索                                并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
                                   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                                     建为转让方镇
  -     普集团 100%股权转让                                 批复》(镇政复[2018]15 号)
                                   498,565.06 万元                                        江市国资委的
        给镇江城建                                          文件精神,镇江城建此次收
                                                                                          全资控股公司
                                                            购的目的是持续深化国有企
                                                            业改革,提升索普集团核心
                                                            竞争力,实现企业运营和资
                                                            本运作双轮驱动发展。

           (十四)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1、业务资质和许可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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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涉及的许可证书情
况如下:


 序号      资质类型                                   资质详情

                      核发单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证书编号为(苏)XK13-014-00022;
           全国工业
                      产品名称:有机产品(有机酸、酐、工业冰乙酸 优等品;有机酯、工
  1        产品生产
                      业用乙酸乙酯优等品;醇、工业用甲醇优等品);有效期至 2021 年 1
            许可证
                      月 7 日。
           排放污染   核发单位: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证书编号为镇京环 2017002 号;
  2
           物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核发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证书编号为(苏)WH 安许
                      证字[L00001];准予从事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范围明细为二
                      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200000 吨/年)、一氧化碳(312500 吨/年)、
                      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420000 吨/年)、氢(30000 吨/年)、乙酸[含
           安全生产   量>80%](1200000 吨/年)、甲醇(539000 吨/年)、一氧化碳(350000
  3
            许可证    吨/年)、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500000 吨/年)、乙酸乙酯(450000
                      吨/年)、氧[压缩的或液化的](172000 吨/年)、氮[压缩的或液化的]
                      (149000 吨/年)、氯[压缩的或液化的](8000 吨/年)、硫磺(6200 吨/
                      年)、丙酸(2500 吨/年)、杂戊醇(10000 吨/年);有效期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
                      核发单位:镇江市水利局;证书编号为取水(镇江)字[2013]第 11010006
                      号;证书内容:取水地点为谏壁船厂下游 200 米,取水方式为提水,
           取水许可
  4                   取水量为 1825 万立方米/年,取水用途为工业取水(自备),水源类型
              证
                      为地表水,退水地点为长江,退水方式为暗管,退水量为 326 万立方
                      米/年,退水水质要求为达标排放;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核发单位: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证书编号为苏(镇)危化经
           危险化学   字 00094;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经营范围:一般危化品:
  5        品经营许   乙酸乙酯、甲醇、乙酸[含量>80%](仅限乙酸乙酯、甲醇、乙酸[含
            可证      量>80%]的仓储经营,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
                      相关手续);有效期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

      (2)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江苏索普尚未取得与标的资产相关
的资质证书。江苏索普承诺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立即开展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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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的办理工作;交易对方索普集团已出具承诺,将积极协助江苏索普申请
并获得上述资质证书。

     2、涉及的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的报批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环保等需要报
批的事项的均为在建和拟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获得:①《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备案号:3211001503550-1),
经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备案;②镇江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江
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镇环审[2017]90 号)。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该项目的规划相关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2)3,000 吨/日中水回用处理项目

     该项目已获得:①镇江京口区发改和经信委于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证》(备案证号:镇京发改经信备[2018]10 号);②镇江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21102201800004 号);③镇江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21102201800024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21102201800025 号);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备案手续尚在办
理中。

     (3)10,000 吨/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该项目已获得:①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备案号:2017-321100-77-03-422560);②镇江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21102201800003 号);③镇江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321102201800010 号、建字第 321102201800011 号、建
字第 321102201800012 号、建字第 321102201800013 号、建字第 3211022018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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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建 字 第 321102201800015 号 、 建 字 第 321102201800016 号 及 建 字 第
321102201800017 号)。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备案手续尚在办
理中。

     根据交易对方索普集团的说明,索普集团已向规划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
报送了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备案手续的资料,该等证件的
办理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五)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与本部分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随业务转入上市公司
江苏索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拟转入负债共计 127,975.20
万元,全部为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经营性负债,具体请参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
本情况”之“一、醋酸及其衍生品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之“(八)主
要负债情况”部分。

     本部分标的资产债务转移情况具体如下:

     1、金融债务的转移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模拟资产负债表项下存在 14 笔尚
未履行完毕的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                                         贷款金额
            贷款单位          借款单位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贷款用途
号                                         (万元)

1          工行镇江分行       索普集团       2,150.00   2018-04-17   2018-10-10    支付货款

2          工行镇江分行       索普集团       2,600.00   2018-05-10   2019-01-10    支付货款

3          工行镇江分行       索普集团       3,400.00   2018-06-11   2019-03-01    支付货款

4          工行镇江分行       索普集团       2,350.00   2018-08-14   2019-04-02    支付货款

5          工行镇江分行       索普集团       2,350.00   2018-08-29   2019-05-04    支付货款

6          中行丁卯支行       索普集团       7,100.00   2017-11-03   2018-10-31    支付货款

7          中行镇江分行       索普集团       1,800.00   2018-05-18   2018-10-31    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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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贷款金额
            贷款单位          借款单位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贷款用途
号                                         (万元)

8          中行丁卯支行       索普集团       1,900.00   2018-05-29   2019-05-24    支付货款

9          中行丁卯支行       索普集团       1,000.00   2018-09-13   2019-09-06    支付货款

10         华夏鼓楼支行       索普集团       3,000.00   2018-08-22   2019-08-22    支付货款

11         华夏鼓楼支行       索普集团       1,000.00   2018-09-18   2019-09-18    支付货款

     苏州市农发融资租                                                              补充流动
12                            索普集团      11,034.47   2016-11-30   2021-11-30
       赁有限公司                                                                    资金
     昆仑融资租赁(深                                                              补充流动
13                            索普集团      12,137.38   2017-05-04   2020-05-04
       圳)有限公司                                                                  资金
     江南金融租赁有限                                                              补充流动
14                            索普集团       4,438.99   2016-10-20   2019-10-20
           公司                                                                      资金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索普集团已收到工行镇江分行、中行丁卯
支行、华夏鼓楼支行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债务转让同意函》和昆仑融资租赁
(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债务转让通知函之回执》,上述债权
人均明确表示同意本次重组和由江苏索普承继上述债务的事宜;目前,尚未收到
江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债务转让的
同意函,索普集团承诺,如在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前仍未取得前述债权
人出具的关于债务转让的同意函,则索普集团保证在交割完成日前向江南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全部剩余债务,以确保标的资产
顺利完成交割。

     2、非金融债务的转移

     本部分标的资产的非金融债务主要与标的资产的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发生。自
评估基准日起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已经取得债权人书
面同意函和已经偿还或结转收入的应付或预收款项的金额合计 40,562.25 万元,
约占本部分标的资产拟转让非金融债务总额的 92.57%。根据《发行股份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债务转移未获债权人书面同意的,索普集团可以在债
务履行期届满后自行清偿并要求江苏索普退还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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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普集团已就上述债务转移事项与其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如债务转移未获
债权人书面同意的,索普集团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自行清偿并要求江苏索普
退还相关款项。


        二、化工新发展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一)基本情况

     本部分标的资产为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主要是蒸汽和硫酸产品业
务相关资产和负债。

     本次纳入重组范围的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明细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632.17                 1,623.40                   2,330.66
 预付款项                           112.70                    137.59                      81.02
 存货                              2,371.76                 1,481.32                   1,973.81
 其他流动资产                          9.34                            -                 362.38
 流动资产合计                      5,125.97                 3,242.32                   4,747.86
 固定资产                          4,393.38                 4,974.67                   5,886.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3                    15.64                      15.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97.11                 4,990.31                   5,902.16
 资产总计                          9,523.08                 8,232.63                  10,650.03
 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59.41                  2,682.59                   5,881.61
 预收款项                           481.28                    226.12                     140.35
 应付职工薪酬                        37.53                     55.00                      87.69
 应交税费                              6.38                   263.44                     243.55
 其他应付款                         321.64                    441.15                   1,073.43
 流动负债合计                      1,506.24                 3,668.30                   7,426.63
 负债合计                          1,506.24                 3,668.30                   7,426.63

     (二)历史沿革

     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对应的历史沿革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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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之“(二)化工新发展”之“2、化
工新发展历史沿革”。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关系

       本部分标的资产为化工新发展所有。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化工
新发展的控股股东为索普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国资委,化工新发展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索普集团                    3,400.00                       100%

              总计                         3,400.00                      100%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化工新发展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
交易标的各股东之间也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3、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部分标的资产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涉及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情况。

       4、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
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涉及对外投资或分支机
构情形。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简况

       本部分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
业务和技术”。

       (六)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82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部分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523.08                8,232.63                 10,650.03
负债合计                                     1,506.24                3,668.30                  7,426.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16.84                4,564.33                  3,223.40
资产负债率                                    15.82%                  44.56%                    69.73%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2,155.29               14,286.01                 12,804.86
营业利润                                     1,669.74                2,496.60                  1,610.54
净利润                                       1,251.26                1,872.08                  1,197.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252.31                1,870.81                  1,206.41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具有一定的波动性,非经常性损益对标的资产经营
成果影响较小。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               2.00                    -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0               -0.08              -11.46
所得税影响额                                            0.35                -0.43                2.8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5               1.28                -8.60


       (七)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1、主要资产概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资产共计 11,948.19 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 7,518.93 万元,全部系日常经营相关形成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4,429.26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资产                           金额(万元)                          占比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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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632.17                          27.64%
预付款项                                                     112.70                           1.18%
存货                                                       2,371.76                          24.91%
其他流动资产                                                   9.34                           0.10%
流动资产合计                                               5,125.97                          53.8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393.38                          46.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3                           0.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97.11                          46.17%
                资产总计                                   9,523.08                        100.00%

        2、固定资产情况

        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
等。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4,393.3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项目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万元)       (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                1,577.96        844.98                -        732.99       46.45%
机器及办公设备             11,746.28      8,109.62                -      3,636.67       30.96%
运输设备                       33.09           9.36               -         23.73       71.71%
         合计              13,357.33      8,963.96                -      4,393.38       32.89%

        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房产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建筑物名称                       使用单位             建筑面积(m2)
    1                 鼓风机厂房                      化工新发展                    152.06
    2                      加药房                     化工新发展                    119.72
    3                      综合楼                     化工新发展                     225
    4                      变电所                     化工新发展                    133.82
    5                 门卫、厕所                      化工新发展                    58.44
    6              原料工段熔硫厂房                   化工新发展                1,484.24
    7                       厕所                      化工新发展                    35.06
                            合计                                                2,208.34

        上述无证房产均于 1990 年至 2011 年期间建于交易对方控股股东索普集团的
自有土地之上,未侵犯或妨害任何其他方的权益,亦未给任何其他方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上述房产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前期建设手续不全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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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补充办理规划、消防、住建等相关建设手续。目前该等无证房产系由化工新发
展实际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纠纷。

       根据镇江市规划局和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化工新发展在报
告期内不存在因上述无证房产受到规划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
况。

       化工新发展已针对该部分无证房产情况出具承诺如下:“截至本承诺出具日,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中存在部分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该等房产为本公司实际
占有、使用,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该等房产亦不存在抵押、担保或者
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完善
办证手续,且不曾因该等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而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或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如果因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导
致上市公司江苏索普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 30 日内无条
件以现金给与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强制拆除费用、因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第三方索赔等。”

       综上,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上述无证房产由化工新发展占有、
使用,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纠纷,并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江苏索普继续占
有、使用;上述无证房产均不属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核心场所,且资产基础法
下的评估值占本次重组所涉房屋建筑物评估值的比例为 0.88%,总体占比较小;
且交易对方化工新发展已承诺由其承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可能给江苏索普造
成的损失。因此,上述无证房产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无形资产情况

       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的无形资产为3项已授权的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类型
                                                          索普集团、江苏索普工
           熔硫废气洗净装置    实用                                                2015 年 11
  1                                    201520871898.X     程科技有限公司、化工
           系统                新型                                                 月4日
                                                                新发展
                                                          索普集团、江苏索普科
           熔硫废气洗净装置                                                    2015 年 11
  2                            发明     201510740213.2    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系统及其洗净工艺                                                     月4日
                                                              化工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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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旋转式筛分装   实用                                                2016 年 2
  3                                   201620144108.2    化工新发展、索普集团
           置                 新型                                                 月 25 日

      注:江苏索普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江苏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变更手
续正在办理中


  (八)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对应负债总额为 1,506.24 万元。主
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总负债的比例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59.41                         43.78%
预收款项                                             481.28                         31.95%
应付职工薪酬                                           37.53                          2.49%
应交税费                                                6.38                          0.42%
其他应付款                                           321.64                         21.35%
            负债合计                               1,506.24                        100.00%

      本部分标的资产主要负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其中应付款项
主要为应付采购材料;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的客户采购产品提前支付款项形成的。

      (九)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涉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十)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部分标的资产涉及的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情
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业务和技术”之“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
护情况”部分;除此之外,本部分标的资产不涉及其他行政处罚。

      (十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不存在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化工新发展资金
的情况。

      (十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存在未披露或有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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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十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进行的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

       化工新发展最近 36 个月发生过一次股权转让,相关交易基本情况及交易原
因、作价等情况如下表:
完成                                       化工新发展股权 交易原因及作价 股权变动相关
                    交易事项
时间                                        评估值和作价             依据        方的关联关系
        2017 年 12 月 27 日,索普集团职
                                                                交易原因:落实
        工持股会与索普集团签订了《股 未评估,以经审计
                                                                镇江市巡查组及
        权转让协议》,约定索普集团职工 净 资 产 并 根 据 国
                                                                镇江市审计局提
        持股会将其持有的化工新发展 资 管 理政 策调 整                            转让方为受让
2018                                                            出的清理持股会
        90%的股权以 49,316,981.7 元的价 后         作     价                     方索普集团的
年1月                                                           的整改要求;
        格转让予索普集团。                49,316,981.7 元,                      职工持股会
                                                                作价依据:不高
        2018 年 1 月 10 日,化工新发展取 并 经 市 国 资 委 备
                                                                于基准日净资产
        得了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
                                                                审计值
        换发的《营业执照》。


       (十四)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1、业务资质和许可

       (1)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涉及的许可证书情
况如下:

序号       资质类型                                     资质详情
                         核发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证书编号为:(苏)WH
        安全生产许可
 1                       安许证字[L00193];许可范围及明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硫酸
            证
                         (300000 吨/年);有效期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核发单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证书编号为(苏)
        全国工业产品
 2                       XK13-015-00019;许可产品名称为硫酸;有效期至 2021 年 8 月 30
          生产许可证
                         日。
        非药品类易制     核发单位: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证书编号为(苏)
 3      毒化学品生产     3S32110000003;品种类别为第三类,生产品种、产量为硫酸:300000
          备案证明       吨/年;有效期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核发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证书编号为 321112152;
        危险化学品登     登记品种为三氧化硫、柴油[闭杯闪点≤60℃]、二氧化硫、硫酸(生
 4
            记证         产能力 300000 吨)、硫磺、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基于五氧化
                         二钒的钾盐;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排放污染物许     核发单位: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证书编号为镇京环 2017004
 5
            可证         号;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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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江苏索普尚未取得与标的资产相关
的资质证书。江苏索普承诺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立即开展上述
资质证书的办理工作;交易对方化工新发展已出具承诺,将积极协助江苏索普申
请并获得上述资质证书。

     2、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本部分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等
需要报批的事项。

     (十五)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与本部分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在本次重组完成后随业务转入上市公司
江苏索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部分标的资产拟转入负债共计 1,506.24
万元,全部为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经营性负债,具体请参见“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
本情况”之“二、化工新发展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之“(八)主要负债情
况”部分。
     本部分标的资产的债务均为非金融债务,上述非金融债务主要与标的资产的
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发生,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函占债权总额的比例较小。自评估基
准日起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本部分标的资产已经取得非金融债务转移涉
及的债权人书面同意函和已经偿还或结转收入的应付或预收款项的金额合计
1,096.07 万元,约占本部分标的资产拟转让非金融债务总额的 89.96%。根据《发
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债务转移未获债权人书面同意的,化工
新发展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自行清偿并要求江苏索普退还相关款项。
     化工新发展已就上述债务转移事项与其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如债务转移未
获债权人书面同意的,化工新发展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自行清偿并要求江苏
索普退还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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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业务和技术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标的资产所处行业
属于“C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 2012 修订版),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为醋酸及衍生品的生产、销售。
       目前,国内化工行业已经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标的资产的主要产品是醋酸及衍生品,而醋酸及衍生品
的生产是煤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煤化工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
括国家和地方发改委、环保部门、工信部门、自然资源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
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国家能源局;自律组织为全国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协作组、
全国醋酸醋酐行业协作组、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镇江市化工行业协会。
       化工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
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具体而言,由国家发改委承担宏观调控职能,
制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由地方各级发改委
承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及备案工作;由环保部制定国家环保方针以及
环保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由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承担监管职能;国家工业和
信息化部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其他行政管理职能。

       (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煤化工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
序号                     文件名称                            颁布机构          实施年月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全国人大            2015年1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             全国人大            2016年7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全国人大            2018年1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         全国人大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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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全国人大            2014年12月
 6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订)                   国务院              2014年7月
 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国务院              2013年12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        安全生产监督管
 8                                                                          2015年7月
       年修正)                                          理总局
 9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环保部              2017年11月
 10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国务院              2016年2月
                                                        国家发展与改革
 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                                     2013年5月
                                                        委员会
                                      产业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2                                                     发改委              2013年5月
       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
 13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9月
 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安监局              2017年9月
       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
 15                                                     国务院              2017年8月
       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16    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环保部              2015年12月
                                                        中国石油和化学
 17    现代煤化工“十三五”发展指南                                         2016年4月
                                                        工业联合会
 18    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


二、主要产品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产品主要为醋酸、醋酸乙酯以及少量硫酸。
      醋酸学名乙酸,作为基础化工原料,是醋酸酯类、醋酸乙烯、氯乙酸、醋酐、
合成酒精的主要生产原料;作为有机溶剂,主要应用于 PTA 的反应体系;此外,
醋酸广泛应用于染料、印染、电影胶卷、喷漆溶剂、医药以及农药等多个化工领
域。
      醋酸乙酯是一种重要的绿色有机溶剂,具有较好的溶解能力及快干性能,主
要用作涂料(油漆和瓷漆)、油墨和粘合剂配方中的活性溶剂;其次用于制药和
有机化学合成的工艺溶剂;由于醋酸乙酯是多种水果中存在的天然化合物,其在
食品工业中常被用作调味剂和工艺萃取剂。醋酸乙酯因毒性较小,其作为优良溶
剂正逐步取代挥发有机物溶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硫酸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在化工产业中用途非常广泛。硫酸主要用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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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制造无机化学肥料,有色金属的冶炼、石油精炼和石油化工、纺织印染、无机
盐工业、某些无机酸和有机酸制造、橡胶工业、油漆工业、钢铁酸洗以及国防军
工等。

三、主要工艺流程图

     标的资产主要工艺流程图如下:

     (一)造气产品

     造气产品由原材料氧气、二氧化碳与固定层焦炭在造气炉合成粗煤气,该粗
煤气进入降温除尘、预脱硫工艺,再经压缩机升压后至净化岗位进行进一步提纯
净化,最后形成精制气用于醋酸的后续生产。




     (二)甲醇

     甲醇产品以化工煤为原料,经磨煤工艺制备成水煤浆,与原材料氧气一起进
入气化炉进行气化反应,生成水煤气。水煤气经变换和热回收后进入低温甲醇洗
工段,脱除了硫化氢和二氧化碳后进入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合成装置采用以铜为
催化剂的国际先进的合成技术,粗甲醇经节能型三塔精馏,生产出合格甲醇产品
供应醋酸装置。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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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醋酸

     一氧化碳和甲醇共同进入反应釜,在特定压力和温度环境下、经催化剂催化
生成醋酸反应液。醋酸反应液经闪蒸形成气相醋酸,再经分离脱水产生成品醋酸。




     (四)醋酸乙酯

     醋酸与乙醇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加热进行酯化反应、冷凝分离、经萃取塔,
萃取之后形成粗酯;粗酯经提浓和精馏后形成合格的醋酸乙酯成品。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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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硫酸

        原材料液硫经雾化、燃烧生成含二氧化硫的炉气,炉气经转化器反应后形成
三氧化硫烟气及硫酸。

        反应过程中的工业水经省煤器与液硫转化气进行热交换后,经余热锅炉加热
气化形成中压饱和蒸汽、中压过热蒸汽输入索普集团蒸汽管网。



                           废         高             转化四段
             焚            热         温
  液硫       硫                       过
                           锅
             炉            炉         热             转化三段         热
                                      器                              热          冷
                                                                      换          热
                                                                      热          换
                  主风机                             转化二段                     热
                                                                      器          器
                                                     转化一段
            空        干
 空气       气        燥
            过        塔
            滤
            器                             塔          省
                                    尾          第              低      第
                                    气                 煤       温                省
                                    吸          二              过      一        煤
                     烟                                器               吸
           放空      囱             收          吸              热                器
                                                                        收
                                                       Ⅰ




                                    塔                          器
                                                                                  Ⅱ




                                                收                      塔




四、标的资产主要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

        (一)采购模式

        采购业务职能主要由标的资产商务合作部履行。标的资产每年年末向各部室、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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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发布关于下一年度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质量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
集团体系内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质量指标。
     商务合作部制定了《原辅料合格供方管理办法》,对合格供应商的筛选、评
价以及动态管理作出了书面规定;制定了《商务合作部招投标管理办法》以规范
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根据上述质量指标通知、《原辅料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以及《商务合作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商务合作部每年年初制定主要原辅材料采
购原则汇总文件以及主要原辅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工作。
     商务合作部根据计划运行部发布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采购。根据采购商品种
类以及市场情况的不同,商务合作部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密封比价、
竞争性谈判以及商务谈判等多种方式进行采购。上述各种采购方式均需按照或参
照《原辅料合格供方管理办法》、《商务合作部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
程序执行,以保证采购业务的公开、公正,控制采购成本,提高索普集团经济效
益。

       (二)生产模式

     标的资产按计划运行部制定的综合计划安排生产。
     计划运行部负责索普集团生产经营工作的全面管理与协调工作,包括制定综
合计划、生产运行管理、公用工程调度、生产统计等,索普集团下设的醋酸厂、
电仪厂、动力厂、甲醇厂及气化厂等负责生产计划的具体执行工作。

       (三)销售模式

     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销售业务职能由经营销售部履行。经营销售部制定的主
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员工基本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客户授
信管理制度》、《客户维护及档案管理制度》等。
     在上述制度文件规范下,经营销售部履行产品营销和市场研究的职责。经营
销售部负责收集、分析产品市场信息,客户信息的收集及客户管理工作;在市场
研究工作基础上,经营销售部提供关于索普集团产品营销策略的建议;经营销售
部根据索普集团发布的综合计划,负责将销售计划细化分解、并执行相应的销售
业务流程。
     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包括经销模式、直销模式以及加工贸易模式,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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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销售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销模式下,标的资产与经销商客户签订交易协议,明确了经销客户的
指定销售区域,并对于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的确定方式、产品质量及付款结算方
式等进行约定。
        2、直销模式下,标的资产与直销客户签订交易协议,对于交易数量、交易
价格确定方式、产品质量及付款结算方式进行约定。
        3、加工贸易对应的产品为醋酸乙酯。在加工贸易模式下,标的资产向加工
贸易客户采购乙醇用于生产醋酸乙酯;生产出的醋酸乙酯再销售给加工贸易客户。
标的资产与加工贸易客户签订协议,明确了加工贸易客户对于醋酸乙酯产品的销
售区域,并对于醋酸乙酯产品交易数量、乙醇和醋酸乙酯产品质量指标、乙醇采
购价格和醋酸乙酯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付款和结算方式进行约定。

        (四)结算模式

        《客户授信管理制度》对于客户的授信条件、授信批准程序、授信额度管理
及相关的内部考核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模式和客户资质,标的
资产主要产品销售的结算方式包括款到发货、每周结算以及每月结算等。

五、标的资产报告期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和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所
示:
           项目名称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产能(万吨/年)                  120.00                   120.00                  120.00

醋酸       产量(万吨)                      92.55                   122.75                  101.63
注[1]      销量(万吨)                      80.55                   104.60                   87.89
           销售收入(万元)             314,228.41             265,789.86             158,044.11
           产能(万吨/年)                   30.00                    30.00                   30.00

醋酸       产量(万吨)                      15.96                    25.56                   22.59
乙酯       销量(万吨)                      15.84                    25.55                   22.37
           销售收入(万元)              93,125.87             117,648.58               88,447.37
蒸汽       产能(吨/小时)                         -                      -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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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注[2]      产量(万吨)                                 -                       -                           -
           销量(万吨)                          117.63                    154.02                      136.88
           销售收入(万元)                 15,714.60                20,783.82                   18,740.17
           产能(万吨/年)                        30.00                     30.00                       30.00
           产量(万吨)                           22.69                     28.61                       28.52
硫酸
           销量(万吨)                           22.32                     28.70                       28.58
           销售收入(万元)                  6,150.88                  6,642.91                   5,088.61

注 1:标的资产生产的醋酸主要用于直接对外销售,剩余部分用于继续生产醋酸乙酯。

注 2:标的资产的蒸汽主要来自于三台循环流化床锅炉、甲醇生产装置以及硫酸生产装置,

用于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生产,蒸汽的具体产能和产量无法精确统计。

        (二)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动情况

        1、产品供需情况
        自 2004 年以来,我国醋酸产品的表观消费量总体呈现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
2004 年的醋酸表观消费量为 162.45 万吨,2008 年增加至 285.62 万吨,2012 年
达到 399.34 万吨,2017 年为 577.19 万吨,自 2004 年至 2017 年的醋酸表观消费
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24%。
        自 2012 年至 2017 年,我国醋酸表观消费量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中国醋酸表观消费量变化情况

  600                                                               579.46          577.19      30.00%

                                             25.89% 553.01                                      25.00%
  550
                                        520.75
                                                                                                20.00%
  500
                                                                                                15.00%
  450
                 10.96% 413.66                                                                  10.00%
            399.34
  400                                                       6.19%
                                                                           4.78%                5.00%
                              3.59%
  350
                                                                                        -0.39%0.00%

  300                                                                                           -5.00%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醋酸表观消费量(万吨)            增长率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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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根据卓创资讯数据,2013 年至 2018 年,我国醋酸的产能保持稳定增长,我
国醋酸产能 2013 年为 730 万吨,2014 年和 2015 年为 825 万吨,2016 年和 2017
年为 865 万吨,到 2018 年为 880 万吨。我国醋酸产能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中国醋酸产能变动情况

       900                                                                880
                                                  865         865
       850                825         825
       800

       750    730

       700

       650

       600

       550

       500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醋酸产能(万吨)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自 2007 年开始,随着国内醋酸产能的不断增加,我国醋酸进口量逐年减少,
出口数量波动增加;自 2010 年开始,我国醋酸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我国
醋酸产品产量开始超过表观消费量。自 2016 年至今,我国醋酸出口量进一步增
加,我国醋酸自给率自 2016 年开始逐年提高。
     2012 年至 2018 年 8 月,我国醋酸产品的供需平衡情况如下图所示: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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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00                                                                         116.00%
  600.00                                                                         114.00%
                                                                                 112.00%
  500.00                                                                         110.00%
  400.00                                                                         108.00%
                                                                                 106.00%
  300.00                                                                         104.00%
  200.00                                                                         102.00%
                                                                                 100.00%
  100.00                                                                         98.00%
    0.00                                                                         96.00%




                   醋酸产量       醋酸表观消费量         自给率
                   (万吨)       (万吨)               (产量/表观消费量)


                                  醋酸供需平衡情况

数据来源:wind


     2、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5 年至 2016 年,我国醋酸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2016 年 9 月开始,由于
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醋酸下游需求增长以及国内外部分装置停产检修等原因,
醋酸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醋酸市场价格由 2016 年 8 月的 1,701.18 元/
吨增加至 2018 年 10 月的 4,728.85 元/吨。
     报告期内,醋酸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醋酸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6000.00

 5000.00

 4000.00

 3000.00

 2000.00

 1000.00

    0.00
     2016年01月          2016年11月                2017年09月            2018年07月

             冰醋酸 FOB 中国 估价 现货价 2-6周 全市场范围 (中间价) : 人民币元/吨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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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安迅思资讯

     (三)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
    年度                     客户名称
                                                           (万元)              比重
                 上海茗益贸易有限公司                          78,219.28           17.87%
                 上海普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58,021.29           13.26%
                 广州顺洪贸易有限公司                          31,561.47            7.21%
2018 年 1-9 月
                 江苏佳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1,176.09            4.84%
                 泰兴金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9,873.41            4.54%
                                合计                         208,851.55            47.72%
                 上海茗益贸易有限公司                          68,159.87           16.16%
                 上海普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47,430.60           11.24%
                 江苏佳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8,463.97            6.75%
  2017 年度
                 广州顺洪贸易有限公司                          23,535.37            5.58%
                 普莱克斯(镇江)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20,653.19            4.90%
                                合计                         188,243.01            44.63%
                 上海茗益贸易有限公司                          29,782.20           10.55%
                 普莱克斯(镇江)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18,748.12            6.64%
                 MEGSON ENTERPRISES LTD                        18,505.58            6.55%
  2016 年度      广州顺洪贸易有限公司                          15,560.10            5.51%
                 CATALYST CAPITAL GROUP
                                                               12,172.52            4.31%
                 LIMITED
                                合计                           94,768.52           33.56%

    注:标的资产数据为索普集团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合
并口径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对单一客户的销售金额均未超过 50%,因此不存在严重
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主要关联方、持有标的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报告期各期前 5 名客户均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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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的资产的采购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及价格变动情况

       标的资产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化工煤、乙醇、空分产品(主要为氧气和氮气)
以及焦炭,主要辅材为催化剂三碘化铑、氢碘酸及水煤浆添加剂,主要能源为电
力和动力煤。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数量均较为稳定。
       主要原材料煤的价格在 2016 年下半年出现大幅增长;自 2017 年开始,煤炭
价格稳定在 550 元/每吨以上,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主要原材料煤的价格变动趋势
情况如下:
                                         煤炭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650.00

 600.00

 550.00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2016年1月6日     2016年7月6日   2017年1月6日      2017年7月6日     2018年1月6日   2018年7月6日

                                   综合平均价格指数:环渤海动力煤(Q5500K) 周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主要原材料

化工煤                                            21.58%                 18.99%                 17.54%

空分产品                                          9.27%                   9.38%                     11.15%

乙醇                                              15.68%                 18.74%                 20.38%

焦炭                                              5.82%                   5.69%                     3.07%

甲醇                                              2.40%                   2.26%                     0.27%

液硫                                              3.08%                   2.28%                     2.48%



                                                   100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主要辅材

三碘化铑                                  1.09%                0.92%                0.27%

氢碘酸                                    0.63%                0.85%                0.69%

水煤浆添加剂                              0.54%                0.61%                0.69%

                                        主要动力

电力                                      7.33%                7.49%                8.34%

动力煤                                    6.17%                6.50%                9.17%
注:标的资产数据为索普集团醋酸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
债合并口径数据

       (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占营业成本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万元)          比重
                镇江国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8,632.90        19.00%

                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7,268.00        14.56%

  2018 年       普莱克斯(镇江)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23,732.32         9.27%
   1-9 月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18,755.48         7.33%

                江苏兴普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11,757.32         4.59%

                                 合计                            140,146.02        54.77%

                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5,325.28        19.39%

                镇江国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1,965.90        18.40%

                普莱克斯(镇江)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31,585.61         9.38%
 2017 年度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25,222.45         7.49%

                江苏佳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5,255.78         4.53%

                                 合计                            199,355.02        59.18%

                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6,169.97        17.26%

                神华销售集团华东能源有限公司                      30,057.05        11.24%
 2016 年度
                普莱克斯(镇江)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29,827.91        11.15%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22,300.10         8.34%


                                           101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镇江国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1,958.02           8.21%

                               合计                          150,313.04          56.20%

注:标的资产数据为索普集团醋酸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
债合并口径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总额的 50%,不存
在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中,金港投资为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镇江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
公司,国泰能源为交易对方索普集团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除此之外,标的资产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其他前五名供应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七、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2015 年索普集团向各部室、各生产单元以及分子公司发布了经修订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索普集团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符合法规、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
续发展”;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主要是保证全年无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安全
生产死亡事故、无较大火灾事故、无恶性治安事故等,同时对工伤事故发生率、
事故隐患受控率、事故隐患整改及时率以及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等指标提出严格
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包括了 57 项具体制度,此外索普集团制定了《安
全生产九大禁令》,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基本覆盖了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
方面。

     标的资产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
育、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形成相应记录,并建立了应急管理机制和事故调查
机制。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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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通过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以及风险管控和安全排查机制的建设进一
步提升了其安全生产保障。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环境保护情况

     2017 年 索 普 集 团 更 新 并 发 布 了 《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
(SOPO-HBGL-2017),包括了《环保培训教育制度》、《环境治理管理制度》、《危
险废物管理制度》、《“三废”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污染
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及《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等二十四项具体制度。
近年来,索普集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环境保护的投入,2016 年和
2017 年完成了“3×24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尾部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的
建设并投入运营、实现烟气超净排放;2017 年还建成了氨回收、醋酸乙酯 VOCs
回收等环保装置,并完成雨污分流改造;2018 年开始投入建设“10,000 吨/日污
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和“3,000 吨/日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索普集团就“ADC 发泡剂的涉及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漂粉精、醋酸、醋
酸乙酯、甲醇、硫酸的生产和销售所涉及的环境管理活动”获得了关于“环境管
理体系符合:GB/T24001-2016/ISO 14001:2015 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标的资产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其中,废水和废气的排放
均通过第三方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相关监测数据已联入环保局网站;同时,
标的资产在其索普集团公司网站定期公告污染物排放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固体
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通过市场化回收进行再利用,危险固废
则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回收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报告期各期内,标的资产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包括环保设备的
建设运行、环保设备及第三方运维服务的采购以及污染物的处置等。具体情况参
见本节“(四)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支出”。

     (三)报告期内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受到处罚的情况

     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受到处罚的情况如下:

                                        103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序   被处罚                                               处罚文件         处罚       金额
                            处罚原因
号     主体                                               名称与文号       时间     (万元)
              醋酸生产装置因气化炉故障生产负荷由
              102.5%下降至 63%,因此导致尾气增大, 《 行 政 处 罚 决 2017
     索普集
1             火炬不能充分燃烧,部分酸性气体排入 定书》(镇京环 年 8 月                 12.00
     团
              大气,且索普集团在设备故障后未及时 罚字[2017]4 号) 9 日
              向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报告
              索普集团煤炭码头南侧的堆场堆放的煤
              渣高于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
              扬尘污染以及危化品发放装置搬迁及工
                                                        《 行 政 处 罚 决 2017
     索普集   业配套设施技改项目中,21 个化学品贮
2                                                       定书》(镇京环 年 9 月          69.00
     团       罐和配套设施、l 个面积约为 1880 平方
                                                        罚字[2017]9 号) 15 日
              米的固体危化品仓库和醋酸、乙酯桶装
              发放装置未依法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
              工建设(合计总投资 6,193.2 万元)
              索普集团在受《行政处罚决定书》(镇京      《按日连续处
                                                                           2017
     索普集   环罚字[2017]9 号)后,煤炭码头南侧的      罚决定书》(镇
3                                                                          年9月        40.00
     团       堆场堆放的煤渣仍高于围挡,且仍未采        京 环 连 罚 字
                                                                           28 日
              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017]1 号)
                                                        《行政处罚决
                                                                           2018
     索普集   索普集团不当操作,从中间罐区用金属        定书》((镇)安
4                                                                          年5月         7.00
     团       软管中转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监 罚 [2018]0102
                                                                           11 日
                                                        号)
                                                        《行政处罚决
                                                                           2018
     索普集   索普集团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        定 书 》( 京 公
5                                                                          年9月         0.30
     团       化学品硝酸锌的使用情况                    (治)行罚决字
                                                                           21 日
                                                        [2018]862 号)
              2017 年 3 月,索普集团向镇江龙达化学      《行政处罚决
                                                                           2018
     索普集   试剂包装有限公司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        定 书 》( 京 公
6                                                                          年9月         0.30
     团       品硝酸锌后,未在规定的五日内将购买        (治)行罚决字
                                                                           21 日
              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                        [2018]861 号)
              2018 年 8 月,镇江市安监局对化工新发
              展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化工新发展“未        《行政处罚决
     化工新   按规定建立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        定书》((镇)安   2018
7                                                                                        1.50
     发展     任体系与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监 罚 [2018]0113   年8月
              不健全的违规问题”,决定给予责令整        号)
              改、并处 15,000 元行政处罚

     (1)上表中序号 1 所涉及事件发生后,索普集团立即采取措施对醋酸生产
装置和气化炉进行检修,并及时缴纳了上述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


                                          104
江苏索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
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
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处以罚
款拾贰万元,未按照上述规定的处罚上限进行处罚。

     2018 年 11 月 22 日,处罚机关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已出具了《专项证
明》,确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
处罚。

     因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根据索普集团提供的整改说明以及煤渣堆放场所照片,序号 2、3 所涉
及事项发生后,索普集团已对煤渣堆放场所围挡进行了加高处理,全线整体加高
1.5m,确保煤渣堆放不超过围挡高度;采购了防尘网对煤渣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并严格要求煤渣处置单位和贮存场所管理人员今后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索普集
团已就桶装发放装置技改搬迁项目及时聘请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并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取得了环评批复(镇环审[2017]12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
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处以
罚款肆万元,系按照上述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内的较低幅度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
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
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
护局对索普集团上述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并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1.05%的罚款,
系按照上述规定的处罚下线进行处罚。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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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1 月 22 日,处罚机关镇江市京口区环境保护局分别就上述两笔行
政处罚出具了《专项证明》,确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
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因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序号 4 所涉及事件发生后,索普集团立即下发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反馈
单,责令拆除现场金属软管,严禁在现场违章作业,并对相关人员加强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检查,以确保现场操作无安全
风险,严禁再发生违章作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
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镇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索普集团于十五日内整改完毕,并处罚款柒万元,未
按照上述规定的处罚上限进行处罚。

     2018 年 11 月 28 日,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出具了《专项证明》,确
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因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序号 5、6 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行政处罚发生后,索普集团及时缴纳
了相关罚金。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
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
下的罚款:(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
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
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就上述两次
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叁仟元,系在前述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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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幅度进行处罚。

     2018 年 12 月 24 日,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就上述两笔行政处罚出具了《证
明》,确认上述两次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亦不属于
重大行政处罚。

     因此,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序号 7 行政处罚发生后,化工新发展及时缴纳了相关罚金,并对于其
危化品管理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 1 万元
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
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
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
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壹万伍仟元,
系按照上述规定的处罚下限进行处罚。

     2018 年 12 月 10 日,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上述行政处罚出具了《证
明》,确认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亦不属于重大
行政处罚。

     因此,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支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安全生产费                         991.15                1,831.39               1,156.11
环境保护支出                     4,812.86                5,542.71               4,690.49



九、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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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产品名称                                 现行标准

  1        工业用甲醇                     GB338-2011

  2        工业用冰乙酸                   GB/T1628-2008

  3        工业用精致乙酸乙酯             Q/321100ZH022-2016

  4        工业用乙醇                     GB/T6820-2016

  5        工业硫酸(浓硫酸)             GB/T534-2014

  6        工业氧                         GB/T3863-2008

  7        工业氮                         GB/T3864-2008
                                          GB/T2449.1-2014(固体)
  8        工业硫磺
                                          GB/T2449.2-2015(液体)
                                          包括全水分、灰分 Aad、挥发分 Vad、低位发热量、
  9        市场化工用煤、神优 2、燃煤
                                          全硫、灰熔点(流动温度)等
                                          包括灰分、挥发分、硫分、分析试样水分、灰椎变
  10       焦炭
                                          形温度等

       (二)质量控制措施

       索普集团每年年末向各部室、直属单位发布关于下一年度产品及主要原辅材
料质量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集团体系内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质量指标。
此外,索普集团制定了《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产品检验管理制度》、《质量监督
管理制度》、《质量事故管理制度》、《成品标识管理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及
《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等质量控制相关的管理制度,已确保产品及原辅材料质
量控制工作得以有效执行。
       索普集团就标的资产所涉及的产品已获得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标
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均获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质量纠纷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均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


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及其技术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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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产品                                                                     技术所处
                                      技术简介
号   名称                                                                       阶段
            多喷嘴对置式水煤浆气化炉技术:
                                                                              大批量生
            水煤浆和氧气通过对置式四喷嘴进入气化炉进行反应,生成含有
                                                                              产
            效气(CO 和氢气)的水煤气去后道工序合成甲醇
1    甲醇
            低温甲醇洗技术:
                                                                              大批量生
            低温甲醇洗和深冷分离工艺。对甲醇合成产生的有效气进行净化
                                                                              产
            与分离,产生一氧化碳与合格的合成气
            甲醇羰基合成醋酸技术:甲醇与原料 CO 气在合成釜内在催化剂
            存在下进行气液相反应,反应液送入闪蒸罐,闪蒸分离催化剂返
            回合成釜,闪蒸汽含成品醋酸送入成品工段,经初分塔、脱水塔
                                                                              大批量生
2    醋酸   和成品塔三塔组成的蒸馏系统蒸馏分离,从成品塔顶部侧线取得
                                                                              产
            醋酸成品。其他催化剂及助剂返回合成釜。自合成釜放空的尾气
            和各蒸馏塔顶的放空气分别进入高压吸收塔和低压吸收塔回收
            促进剂及醋酸后,汇合送火炬系统燃烧后排空
     醋酸   5 万吨/年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生产技术:醋酸与乙醇在催化剂作         大批量生
3
     乙酯   用下反应形成粗酯,后经萃取精馏提纯后得到乙酯产品                  产


十一、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标的资产自成立以来对人才储备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团队中技术人员均经过
严格选拔,通常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及技术服务经验。此外,标的资产坚持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现已形成一支高效、稳定、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团队,为标
的资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力保障。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二、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与江苏索普保持一致。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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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支付方式概况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
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索普集团全资子公司化工新发展的
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及支付方式概要如下:
           交易对方                 支付方式                         标的资产

        化工新发展                  支付现金                     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
           索普集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资产及负债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发行股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定价原则: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
资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联评估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
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74,477.67 万元;
对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4,676.60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
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作价为 474,477.67 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
债作价为 14,676.60 万元。本次交易总金额为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交易对价之
和。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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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9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                      5.960                           5.364
       前60个交易日                      5.958                           5.362
      前120个交易日                      6.015                           5.413

     本次重组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
综合竞争力。结合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估值情况,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积极促成
各方达成交易意向的原则,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 6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确定为 5.37 元/股,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也是上市公司与交易方基于
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内在价值、未来预期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协商的结果。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
处理,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
效的发行价格。

     (三)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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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

     发行股份的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江苏索普拟向索普集团发行股份总量为
846,327,132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3.42%(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
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购买资产金额和支付对价方式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总额为 489,154.27 万元,根据本次重组的交易
方式,上市公司向索普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
营性资产及负债,其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454,477.67 万元,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数量为 846,327,132 股,此外现金支付金额为 20,000.00 万元。上市公司向化工新
发展支付现金购买其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现金支付金额为 14,676.60 万元。相关
情况如下表所示:
                                                作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序号            标的资产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14,676.60    14,676.60           -
            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
     2                                        474,477.67   20,000.00      454,477.67
                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合计                         489,154.27   34,676.60      454,477.67

     (六)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票,自股份
持有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得由江苏索
普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因涉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索普集团自股份持有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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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索普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索普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
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江苏索普送股、配股、转增
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要求。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索普集团及其关联方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索普集团不转让所持江苏索普的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股份的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索普集团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
期的约定。

     (七)现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上市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
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其中现金支付对价20,000.00万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索普集团全资子公司化工新发展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现金支付对价
14,676.60万元。

     向索普集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上市公司应将
购买索普集团所持有的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现金一次性
支付至索普集团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不晚于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
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内未能完成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的,上市公司应在不晚于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届满后的
三个工作日内自筹资金一次性向索普集团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向化工新发展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上市公司应
将购买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现金一次性支付至化工新发展指定银行
账户,时间不晚于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获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内未能完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上市公司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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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晚于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届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自筹资金一
次性向化工新发展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八)期间损益安排

     损益归属期间,系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包括交

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过渡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盈利及其他净资产增加由上市公

司享有;如标的资产发生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少的,则由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方
式补足。

     (九)特定对象所持股份的转让或交易限制

     按照《准则第 26 号》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做出以下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十)标的资产的过户

     1、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后一个月内立
即启动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并尽一切努力于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成标的资产所需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
在交割期内,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应依法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江苏
索普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江苏索普应当在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
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过户情况做出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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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标的资产中无需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实物资产以及其他资产交割。
由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分别委派专人根据实物资产清单、其他资产
清单所列资产范围对该等资产的数量、使用状况进行清点核查,并完成该等资产
的现场移交;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应向江苏索普移交涉及该等资产的购置凭证;
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应在移交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该等资
产交割完成。

     3、标的资产中涉及须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资产的交割。由江苏索普与索普
集团、化工新发展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分别签署具体转让协议,尽快将相关资
产交由江苏索普占有、使用,并按照该等转让协议确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权属证
书的过户手续。

     4、标的资产中涉及的业务交割

     (1)《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的同时,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
展应向江苏索普提供完整的业务清单,列明业务清单涉及的全部文件资料。

     (2)《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应
将业务清单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全部移交给江苏索普;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化工
新发展应分别委派专人完成移交文件清点核查,并签署业务文件移交清单,移交
清单的签署视为业务文件移交完成。

     (3)《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对于以索普集团、化工新
发展名义签署但尚未履行完毕以及拟以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名义签署的业务合
同,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应书面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按照下列方式向江苏索
普转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对于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合同,经与合同其他当事人协商后,直接将合同主
体变更为江苏索普;

     对于已签订且已部分履行的合同,经与合同其他当事人协商后,将剩余未履
行部分转由江苏索普继续履行;

     对于已签订且基本履行完毕并已收到约定款项,但后续服务期未满的合同,
经与合同其他当事人协商后,转由江苏索普继续提供后续服务,提供服务所发生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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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费用由江苏索普自行承担;

       对于已签订且基本义务已履行完毕,但合同其他当事人尚未支付价款的合同,
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应书面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将合同债权转由江苏索普享有,
并且要求其他当事人直接向江苏索普支付合同价款;如其他当事人仍将合同价款
付至索普集团或化工新发展,索普集团或化工新发展应立即将所收到的款项转交
江苏索普;

       对于正在谈判中尚未正式签订的合同,待与相对方达成一致后由江苏索普直
接签订合同。

       (4)标的资产中无法完成交割的,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同意按照该等资
产的评估价值,以等额现金向江苏索普予以补偿。

       (5)如部分标的资产无法在交割日前办理完成相关权属证书的,索普集团
和化工新发展先将该部分标的资产移交江苏索普占有、使用,并负责在交割日后
两年内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如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相关权属证书的,则
江苏索普可以将该等标的资产退还给索普集团或/和化工新发展,并由索普集团
或/和化工新发展就该等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向江苏索普补偿。

三、发行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江苏索普的总股本为 30,642.15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
本次重组对注入资产的评估作价和交易方式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数量为 846,327,132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60,000,000 股,
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股东       (2018 年 9 月 30 日)        (不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索普
           16,795.49      54.81      101,428.21        87.99       101,428.21      83.63
集团
镇江
               -            -             -              -          6,000.00        4.95
国控
其他
           13,846.65      45.19       13,846.65        12.01        13,846.65       11.42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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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642.15    100.00        115,274.86         100.00       121,274.86      100.00



四、发行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变化
       2018 年 1-9 月及 2017 年,依据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
合并报表,对相关指标分析如下: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万元)        54,088.49     391,641.08       624.07%     64,941.99   423,973.78   55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
                        46,632.93     220,831.43       373.55%     50,337.05   225,061.71   347.11%
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
                             1.52            1.92      25.88%           1.64         1.95      18.8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营业收入(万元)       37,967.07     471,775.17     1142.59%      77,731.44   494,850.29   53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3.70     118,523.68          ——      7,503.17    49,945.88 565.66%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2            1.03         ——          0.24         0.43      76.95%
      股)

    注:2018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的备考数为正数、

实际数为负数,备考数相对实际数之增幅的数值计算结果无实际意义。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突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各
项财务指标均大幅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提高,有利于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存在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
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占交易总金额的比例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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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
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根据《发行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
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江苏索普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发行价
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
效的发行价格。

     2、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3、股份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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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06,421,452 股,根据 2017 年 2 月 15 日证监会修订
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 2018 年 11 月 9 日证监会发布的《发
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 61,284,290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若依据上
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情况时应向
下调整为整数。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4、发行对象及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镇江国控。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配套
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配套募集资金拟用于支
付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现金对价20,000万元、化工新发展
经营性资产现金对价14,676.60万元,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及交易税费。

     上述资金用途根据实际募集到位情况可由公司董事会对投入顺序和具体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况,
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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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
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行为的实施。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根据重组方案及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本次收购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
相关经营性资产需支付的现金对价为20,000万元,收购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需
支付的现金对价为14,676.60万元,而公司除去日常经营生产所需流转的资金外的
自有资金难以满足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需求,通过配套融资有利于本次收购标的
资产的顺利实施。除支付现金对价外,上市公司拟配套融资不超过5,323.40万元
用于支付本次重组及配套融资的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
必要性分析如下:

      1、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理财余额和长期应收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口
径货币资金余额、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具体构
成情况如下:
序
                     项目                       期末余额(万元)                备注
号
 1    货币资金余额                                           3,012.36
1.1   银行存款                                               1,012.36
1.2   结构性存款                                             2,000.00   工作日随时可以支取
 2    其他流动资产                                          14,000.00   理财产品
      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                                                          10,229.78
      动资产
3.1   应收氯碱设备处置款                                     3,268.40
3.2   应收水合肼处置款                                       4,038.48
3.3   房屋建筑出售给金港投资                                 2,922.90
                   合计                                     27,242.14

      2、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银行授信明细: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万元)                  已使用金额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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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苏银行                        5,000.00                        0
   2             工商银行                        1,500.00                        0
   3             建设银行                        9,000.00                        0
   4             交通银行                        5,000.00                        0
                    合计                       20,500.00                         0

       3、资产负债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资产负债率                     13.78%                22.49%               31.08%
资产负债率(备考,不考虑募
                                          43.61%                46.92%                 -
      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相对平稳,无重大项目资本支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规模逐年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备考
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在 43.61%左右,相比 2018 年三季度
同行业上市公司华谊集团(50.56%)、华鲁恒升(38.20%)处于中间水平。

       4、未来上市公司资本开支的使用计划情况如下(含重组后):
  序号                                  使用计划                               使用资金金额
             新建 40000Nm3/h 空分项目,预计投资 23,244.9 万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建设期约三年,建设投资每年按
    1        30%、40%、30%的比例投入,上述投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                 23,244.9 万元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公告
             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资产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项目,计划采用国际先进的四喷嘴水煤浆气化炉生产高纯度
             CO,替代原有高能耗焦炭制气装置,计划投资金额 83,971
    2        万元,项目建设期约三年(镇江市经信委备案号:                       83,971 万元
             32110015033550-1),资金来源自筹和银团贷款解决,其中银
             团贷款已由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和南京银行组建,银团贷款
             合计人民币 5.1 亿元
             上市公司 ADC 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和重组后醋酸及衍生
    3                                                                          约 5,000 万元
             品业务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合计                               约 112,215.9 万元

       根据上表可知:

       ①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已有明确用途,需用于维持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后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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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项目建设支出。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和理财产品余额 17,012.36
万元不足以覆盖现金对价等所需资金缺口由上可知,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需的
40,000.00 万元全部通过公司(含收购后的标的资产)的自有资金支付,将对公
司未来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后续项目建设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加大公司的经
营风险。
     ②上市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不足以覆盖本次现金对价等所需资金缺口,且通过
债务融资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市公司目前已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2.05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不足以覆盖本次现金对价等所需资金缺口。此外,根据
天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口
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92%、43.61%,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需的 40,000.00
万元全部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解决,再考虑到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后续 5.1 亿元银团贷款融资,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上升至 50.11%,不利于公司的财
务结构稳定和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鉴于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有限,且已有较为明确的使用计
划,若全部通过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等,对公司未来的日
常经营活动和后续项目建设将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若通
过银行借款或债券融资等方式来募集资金,将提高公司的负债水平和偿债压力,
增加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税后利润。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当前货币资金余额、使用
计划、理财余额、资产负债率及银行授信等情况,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有合
理性和必要性。

     (五)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专款专用,公司
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在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公司、保
荐机构将持续监管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
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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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必要的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
途。

     第八条 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
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
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
构;

     (三)上市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
集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上述协议
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
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
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

       2、 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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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相关制度规定,履
行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程序:

     (一)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在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总监及董事长签字后予以付款。

     (二)财务部门应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并记录好募集资金拨付项目、用途、金额、款项提取或划拨的时间等,并将相关
情况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证券管理部门通报备案。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第十二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募投项目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
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二)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
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四)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
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
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如有):

     (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

     (三)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
划金额50%;

     (四)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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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第十四条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第十五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
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
交所备案并公告。

     第十六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
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
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十七条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如下要
求: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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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
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
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第十八条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
“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但每12个月内累
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
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十九条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应当经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
交所并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
额、超募金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和详细计
划;

     (四)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的承诺;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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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二十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应
当投资于主营业务,并比照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科学、审慎地进行投资项目
的可行性分析,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应对超募
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与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

     第二十一条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
上交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
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
金净额10%以上的,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应在董事会会
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
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
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3、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二十三条 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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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投向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三)新项目已经取得或者尚待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四)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参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
(包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第二十七条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在公司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
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

     (三)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四)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

     (五)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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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

     (七)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八)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
资产的持续运行情况,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4、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募投项目应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负责部门应建立项目档案,
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反
馈相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项目投建情
况,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中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
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
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应
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于年度报告时向上交所提交,同
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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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
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
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前款规定的鉴证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
告。如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董事会还应当
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
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现场调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向上交所提交,
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核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的差异;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适用);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如适用);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适用);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如适用);

     (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八)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
范运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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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若由于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导致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
的资金需求。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实施。

     (七)对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
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只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
未投入交易标的,因此收益法预测现金流中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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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须江苏省国资委批复、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报证监会核准。因此,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
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剔除大盘因素和二级市场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
组首次公告(2018 年 9 月 2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未发生异常波动。公司对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前 6 个月(2018 年 3 月 21 日)至审议本次交易的
董事会召开前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内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但内幕交易核查
不限于自查,还可能包括监管机构对异常账户、自查范围外的相关人员进行核查
等,本次重组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
将无法按期进行。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
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
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
能取消的风险。

     (三)债权债务转移风险

    本次交易过程中,标的资产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
序,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资产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关于提前清偿
相应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或权利主张。因债务转移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
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偿债或其他或有风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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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风险

     标的资产所处行业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为明显。
目前,全球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发达国家经济总体复苏态势不稳,虽然欧
美等发达国家经济受全球性的投资恢复、制造业回暖以及全球贸易稳步增长等因
素影响在 2018 年增长势头明显,但未来地缘政治风险、贸易保护主义及通货膨
胀超预期增长仍将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值得关注的三大潜在风险。醋酸作为
重要的化学试剂和有机化工品,受下游 PTA、醋酸乙烯、醋酸酯等产品的需求,
以及国内外供给的影响较大,产品价格存在周期性的变动。
     若未来全球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下游行业对于化工产品的需求可能出现
大规模下降的情形,行业内企业将面临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重组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价值,本次
标的资产的账面净资产为 208,844.35 万元,评估值为 489,154.27 万元,评估增值
280,309.92 万元,增值率为 134.22%。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
产具有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且标的资产账面净值较低。但由于评估过程的各种假
设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
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环境改变等情况,使得标的资产未来盈利
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
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未来不能达到预期进而影响标的资产
估值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主要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供给不足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煤炭资源较为丰富,标的资产主要原材料煤炭的供给相对稳定。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业”的“两减”政策,
镇江市人民政府对于标的资产提出了自 2016 年开始控制和减少煤炭使用量的目
标,截至目前标的资产已严格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达成了每年煤炭减量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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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但若国家关于煤炭使用的产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导致标的资产煤炭使用量
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材
料短缺、价格极端波动,则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将受到较大影响,标的资产存在原
材料供给不足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二)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的风险

     标的资产生产装置运行情况良好,且定期进行生产装置及配套辅助设备的维
护和检修,设备故障率较低。但若由于设备维护措施不到位或生产装置出现意外
故障以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标的资产仍然存在非计划停车的风险,影响公
司的正产生产经营。

     (三)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标的资产主要排放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等,虽然标的资
产已经建立和完善了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且环境保护相关装置及仪器仪表均正常
运行,但若由于操作人员处理不当、以及环保装置出现运行故障导致污染物未达
标排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
     标的资产部分原材料、中间产品及产成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高温及有
毒物质,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若在产品装卸、运输、贮存及发放使用
等作业过程中操作不当或发生装置故障,可能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可能会导致标的资产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责
令停产,进而影响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

     (四)醋酸及其衍生品下游需求变动的风险

     醋酸及其衍生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有机溶剂,在国民经济中有着广泛用途
和稳定增长的需求。但若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环保政策发生变化,醋酸及其
衍生品存在下游需求变动的风险,进而影响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状况。

     (五)房屋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标的资产部分房屋尚待办理权属证明文件,
资产基础法下无证房产的评估值占本次重组所涉房屋建筑物评估值的比例为
9.77%,存在无法办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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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未办证房产均不属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核心场所,未办理权属证书对本
次交易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索普集团已针对该部分无证房
产情况出具承诺如下: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办证
手续,如果因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导致上市公司江苏索普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 30 日内无条件以现金给与足额补偿,前述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强制拆除费用、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第三
方索赔等。

四、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本次重组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股票的价格;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
策的调控、经营状况、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
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带来波动。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
终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积极拓展市场,提高盈利水平;另一方
面将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提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纳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范围,若盈利承诺顺利实
现,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高。但未来若上市公司或标的资产经营效益不及
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
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目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索普集团,控制上市公司 54.81%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索普集团的控股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存在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通过
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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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
假设:

     1、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
应承担的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和评估等文件真实可靠;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权益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5、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6、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7、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于 2015 年 8 月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
导意见》,“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
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同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和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
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指出“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
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
上市公司要通过注资等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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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通过内部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
下,江苏索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索普集团持有的醋酸及其衍生品
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化工新发展持有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实现国有资产证券
化符合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导向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江苏索普主要所从事的 ADC
发泡剂系列产品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26);标的
资产公司所从事的醋酸及其衍生品业务也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行业代
码:C26)。本次交易为化工行业的产业并购,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
务,着力发展醋酸业务。

     综上,本次交易将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规定

     标的资产已根据所处行业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环境保护相关
管理制度,相关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良好,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符合清洁生产
原则的先进工艺、设备和管理模式,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排放符合国家规
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标的资产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环境
保护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行政
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标的资产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标的资产在报告期内不
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化工新发展名下不拥有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反垄断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本次交
易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的有关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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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不再
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
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 10%。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
况下,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约为 84,632.71 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115,274.86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不低于 10%。即使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标的资产的交
易对价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评
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评估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合理,本次用于认购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
格按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确定,定价
方式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相关资产,以及化工新发展经
营性相关资产,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且不涉及诉讼、仲
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日,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已分别就其持有标
的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事项与其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并取得截至评估基准日尚
未清偿的债务对应的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同意函,且尚未收到任何债权人明确表示
不同意本次交易所涉及债务转移的书面要求或权利主张,亦未要求提前清偿相应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如债务转移未获债权人书面同意的,索普集团或化工新发
展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自行清偿并要求江苏索普退还相关款项。

     因本次重组实施将导致标的资产中债权人变更为江苏索普,故索普集团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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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新发展应按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债务人的程序。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
日,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已经履行了该等通知义务。在交割日后,如债务人仍
向索普集团或化工新发展偿还债务的,则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将立即将所收到
的款项转交江苏索普。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索普的主要产品将变为醋酸及其衍生品,有利于上市
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
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
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镇
江市国资委仍为江苏索普的实际控制人,也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
影响。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主要股
东及其关联人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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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前,江苏索普主要从事ADC发泡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本次
交易完成后,江苏索普将承接醋酸及其衍生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具备年产120
万吨醋酸的生产能力,显著增强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助于上市公
司做大做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
易将丰富上市公司现有的产品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江苏索普2018年1-9月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37,967.07万元、
-98.26万元和-73.70万元。根据天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
后,江苏索普2018年1-9月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备考数分别为471,775.17
万元、158,110.76万元和118,523.68万元,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明显改善、盈利能力
迅速提升。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减少与索普集团蒸汽和硫酸采购,关联交易主
要为索普实业、海纳川之间的关联交易,涉及到索普集团控股及参股公司为上市
公司提供物业、绿化等支持性业务及船只运输等业务。针对上述关联交易,索普
集团已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对关联交易行为予以规范。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索普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参照同期同类交易的合理
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公允价格。与此同时,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将依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
立意见。交易完成后的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影
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ADC发泡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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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外,索普集团主要从事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的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与控股
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醋酸及衍生品业务,同时作为醋酸生产的
配套,带入化工新发展蒸汽业务,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间仍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索普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须经注
册会计师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
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

     江苏索普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天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8]00432号)。

     3、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
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 3 年,交易方案有助于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
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

     4、充分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
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
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及化工新发展主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相关资产不
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
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对于涉及售后回租的资产,索普集团已取得部分债
权人《重大资产重组和债务转让通知函》之同意回执,对于尚未收到同意函之融
资租赁债权人,索普集团承诺将在资产交割完成日前偿还全部剩余融资租赁借
款),实施资产和债权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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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权属转移手续。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在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可以募集配套资金,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向镇江国有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4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同时发行股
份数量将不超过 6,000 万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
过 61,284,290 股),符合《适用意见 12 号》及证监会相关问答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配套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交易税费等,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
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根据《发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江苏索普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方式按照《发行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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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下列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
规定。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江苏索普股权结构较为集中,上市公司自设立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未发生变化。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控股比例为
54.8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下,公司控股股东索普集团不会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上升至 87.99%;在考虑募
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
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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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1、可比交易案例分析

     近三年,上市公司涉及发行股份购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标的公司的
同类交易情况如下:
                                                        最终选用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市盈率        市净率
                          标的公司名称及收购比例        的评估方
   代码        简称                                                  (静态)        PB
                                                            法
                          佳纳能源 49%股权、青岛
300409.SZ    道氏技术                                    收益法        11.82        2.41
                              昊鑫 45%股权
                          晨光院 100%股权等 11 个
600378.SH    天科股份                                    收益法        24.23        1.48
                                  院所股权
002738.SZ    中矿资源       东鹏新材 100%的股权          收益法        12.43        4.69
002409.SZ    雅克科技          科美特 90%股权            收益法        12.64        2.62
603016.SH     新宏泰       天宜上佳 97.6750%股权         收益法        21.94        4.32
600309.SH    万华化学        万华化工 100%股权         资产基础法       5.23        2.67
300200.SZ    高盟新材        华森塑胶 100%股权           收益法        12.26        6.93
300537.SZ    广信材料        江苏宏泰 100%股权           收益法        39.94        9.44
000553.SZ     沙隆达          ADAMA100%股权              收益法        17.37        1.63
002246.SZ    北化股份        新华化工 100%股权         资产基础法      14.09        1.07
600075.SH    新疆天业       天伟化工 62.50%股权          收益法        10.63        2.37
300261.SZ    雅本化学       朴颐化学 100% 股权           收益法        22.28        5.95
002014.SZ    永新股份        新力油墨 100%股权           收益法        13.36        2.99
600200.SH    江苏吴中        水恒利达 100%股权           收益法        39.87        3.63
300405.SZ    科隆精化        四川恒泽 100%股份           收益法        11.41        3.36
                   平均数(剔除异常值)                                17.97        3.70
                             中位数                                    13.36        2.99
                            本次交易                     收益法        11.45        2.33
数据来源:相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

     本次标的资产的账面净资产合计为 208,844.35 万元,评估值为 485,961.40
万元,评估增值 277,117.05 万元,增值率为 132.69%,对应市净率 2.33 倍。标的
资产 2017 年度合计净利润 42,445.10 万元,对应市盈率(静态)11.45 倍;2018
年度 1-9 月合计净利润为 118,583.18 万元,对应市盈率(2018 年净利润年化)3.07
倍。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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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比较

     本次交易拟置入标的资产与国内同行业部分 A 股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及市
净率指标比较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LYR(倍)         市净率LF(倍)
     600426.SH                   华鲁恒升               22.82                   2.60
     600623.SH                   华谊集团               31.05                   1.10
                                 平均值                 26.94                   1.85
注:1、数据来源 Wind;2、可比公司市净率 PB=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市值÷2018 年 9 月 30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可比公司市盈率=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市值÷可比公司 2017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应市盈率(静态)11.45 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
均值。标的资产市净率 2.33 倍,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中间,属于正常水
平。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市盈率低于可比交易的平均值和中位数,亦低
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保护了上市公司和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次股份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前20个交易日                                     5.960

                  前60个交易日                                     5.958

              前120个交易日                                        6.015


     结合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估值情况,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积极促成各方达成
交易意向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
易日均价(5.958 元)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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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362 元),最终确定为 5.37 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也是上市公司与交易方基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内在价值、
未来预期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协商的结果。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具有
合理性。


四、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

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的核

查意见

      (一)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
场法三种方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
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
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
力强的特点。
     市场法是指将被评估企业与可比较的参考企业即在市场上交易过的可比企
业、股权、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参考企业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加以调
整修正后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实际交易为参照来评价评估对象
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取材于市场的特点。但运用
市场法需要获得合适的市场交易参照物,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时候需要关注该
方法的适用性或对有关数据进行必要调整。因为本次无法在市场上交易过的企业
中寻找到与被评估企业相类似的交易案例,无法通过对其价值进行比较和调整修
正得出被评估企业的价值,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故本次不采用市场法
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收购经营资产及负债,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
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
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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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评估单位属于化工行业,设施设备及生产管理已到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
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财务资料健全、管理规范、
未来生产量、销售价格、成本费用可以可靠地估计,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
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评估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1、对于资产基础法,重要评估参数例如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年限等均参照《资
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
     2、对于收益法,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如下:
     (1)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确定
     无风险收益率 rf,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按照
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近似,即 rf= 3.97%。
     (2)市场期望报酬率 rm
     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均
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数自 1992 年 5 月 21
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指数平均收益
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9.60%。
     (3)折现率的计算
     ①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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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βe 值取可比上市公司股票,通过查找 wind 数据,查找到同类可比上市公司
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剔除杠杆调整 beta,可比公司股
票的未来市场预期平均风险系数 βt= 0.8633。
       根据权益资本市场风险系数公式:
                                 D
          e   t  (1  (1  t )       )
                                 E
       得出各年权益资本市场风险系数如下:
             2018 年 10-12
  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及稳定年
                  月
   βe               0.9363        0.9248       0.9114     0.9047      0.9024             0.9024

       本次评估考虑到企业在国家政治因素、公司的治理结构、资本结构以及融资
条件、资本流动性等方面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ε=3%。
       根据权益资本成本公式:re=rf+βe×(rm-rf)+ε,得出各年权益资本成本如下:
 年度       2018 年 10-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及稳定年
  re                12.24%         12.18%      12.10%      12.06%     12.05%             12.05%

       根据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公式:rd=r0×(1-t),得出各年所得税后的付
息债务利率如下:
 年度       2018 年 10-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及稳定年
  rd                  7.08%         5.56%       4.76%       4.67%      4.13%              4.13%

       其中:付息债务成本 r0,由付息债务利率加权确定,付息债务利率按企业的
借款约定确定。
       Wd:由付息债务价值与投资性资产价值,得到:
 年度       2018 年 10-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及稳定年
  Wd                 0.1013         0.0868      0.0692     0.0600      0.0569             0.0569

       ③We:由权益资本价值与投资性资产价值,得到:
 年度       2018 年 10-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及稳定年
  We                 0.8987         0.9132      0.9308     0.9400      0.9431             0.9431

       折现率的估算

       根据公式
                  r  rd  wd  re  we ,可得到各年折现率 r 如下:

年度      2018 年 10-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及稳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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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11.72%       11.60%      11.59%       11.62%      11.60%             11.60%

      ②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βe 值取可比上市公司股票,通过查找 wind 数据,查找到同类可比上市公司
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剔除杠杆调整 beta,可比公司股
票的未来市场预期平均风险系数 βt=0.8633
      根据权益资本市场风险系数公式:
                              D
       e   t  (1  (1  t )       )
                              E
      得出权益资本市场风险系数如下:βe=0.8633
      本次评估考虑到企业在国家政治因素、公司的治理结构、资本结构以及融资
条件、资本流动性等方面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ε=3%。
      根据权益资本成本公式:e=rf+βe×(rm-rf)+ε,得出权益资本成本 re =11.83%。
      由于企业基准日没有付息债务,故 Wd=0,We=1。

      根据公式
                 r  rd  wd  re  we ,可得到折现率 r=11.83%。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具有合理性。


五、结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

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业务和资产整合
      在业务方面,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标的资产业务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
      在资产整合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仍将保持资产的独立性,并将
遵守上市公司相关的资产管理制度。标的资产未来重要资产的购买、出售及对外
投资、担保等事项均须按流程和相关授权报请上市公司批准。同时,上市公司将
依据标的资产的业务开展情况,结合自身的资产管理经验,对其资产管理提出优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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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建议,以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实现资产配置的利益最大化。
     2、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治理要求进行整体的财务管控,加强
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以提高重组后上市公司整体的资金运用效率。另一
方面,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利用上市平台为标的资产核心业务提
供各项资源,为后续业务发展升级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3、机构和人员整合
     在机构方面,本次重组完成后,将保持上市公司以及标的资产现有内部组织
机构的稳定性。
     在人员方面,标的资产相关的员工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与此同时,标的资
产将进一步对公司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优化整合。上市公司将对标的资
产核心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各级决策平台的人事职权分布进行明确;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在薪酬制度方面注重对经营层薪酬的评价、考核;
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发展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造就一支匹配企业发展的人力
资源队伍。
     4、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交易当年,上市公司将全力以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解决好上市公司未
来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从结构上以及规模
上都将得到较为明显的提升,核心业务醋酸产品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凸显,资产
质量以及盈利能力得以有效提升。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人才培养体
系的完善,为标的资产未来长期的发展积蓄力量。实施相关多元化、低成本、精
细化发展
     未来三年,上市公司将迈入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发展将主要以提高
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实施醋酸及其衍生产品多元化、低成本、精细化发展,
以技术研发创新和卓越的运营管理体系为动力,以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为后盾,
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实现索普系列产品的全球化布局。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

析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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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2018 年 1-9 月及 2017 年,依据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
合并报表,对相关指标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万元)      54,088.49     391,641.08      624.07%   64,941.99   423,973.78   55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
                      46,632.93     220,831.43      373.55%   50,337.05   225,061.71   347.11%
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
                           1.52            1.92     25.88%         1.64         1.95      18.8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营业收入(万元)     37,967.07     471,775.17     1142.59%   77,731.44   494,850.29   53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3.70     118,523.68         ——    7,503.17    49,945.88 565.66%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2            1.03        ——        0.24         0.43      76.95%
      股)
    注:2018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的备考数为正数、

实际数为负数,备考数相对实际数之增幅的数值计算结果无实际意义。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突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各
项财务指标均大幅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提高,有利于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存在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
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未来上市公司将根据拟购买资产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自身资产负债结构、
融资成本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交易对上市公
司未来资本性支出及融资无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将由上市公司接收和安置,由上市公司与相关人员重新签
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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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
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
务状况可以得到改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合法权益的问题。


六、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治理机制进行全面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市场地位的影响

     标的资产在国内率先开发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甲醇羰基合成醋酸的专有
工艺技术,自主设计建设了“921”醋酸工程,打破了国外化工巨头对我国醋酸
行业市场的长期垄断与封锁。甲醇羰基合成法为目前全球范围内生产醋酸的主流
工艺,其优势为:原料路线多样化,煤焦、重油以及天然气均易于获得,且原料
成本低;转化率和选择性高,副产物少且易于处理;工艺流程合理,操作稳定可
靠。
     索普集团为全国醋酸醋酐行业协作组理事长单位,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江苏省煤制乙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是《工业用冰
乙酸》《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牵头制定单位,在行业内
具有较高知名度。
     上市公司通过整合索普集团内优质资产,促进上市公司朝着专业化、规模化、
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显著提高。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江苏索普 2018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37,967.07 万
元、-98.26 万元和-73.70 万元。根据天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
完成后,江苏索普 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备考数分别为
471,775.17 万元、158,110.76 万元和 118,523.68 万元,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明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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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盈利能力迅速提升。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 ADC 发泡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内
市场年销售规模在 30 至 40 万吨之间,行业整体规模偏小。上市公司目前拥有
ADC 发泡剂 4 万吨产能,生产所需原料全部从市场采购,公司目前的产业链结
构抗风险能力较弱。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醋酸及衍生品业务,标的资产醋酸及衍生
品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不存在业务协同。标的资产目前拥有年产 120
万吨醋酸、30 万吨醋酸乙酯的综合生产能力,醋酸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具有国
际竞争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约占国内市场 14.12%。标的资产拥有完整的上下
游醋酸产业链,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没有不利影响,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的市场地位、经
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机制。


七、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

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

否切实有效发表的意见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有关资产交付安排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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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后一个月内立
即启动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并尽一切努力于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成标的资产所需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
在交割期内,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应依法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江苏
索普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江苏索普应当在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
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过户情况做出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2、标的资产中无需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的实物资产以及其他资产交割。
由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分别委派专人根据实物资产清单、其他资产
清单所列资产范围对该等资产的数量、使用状况进行清点核查,并完成该等资产
的现场移交;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应向江苏索普移交涉及该等资产的购置凭证;
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应在移交完成后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该等资
产交割完成。

     3、标的资产中涉及须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资产的交割。由江苏索普与索普
集团、化工新发展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分别签署具体转让协议,尽快将相关资
产交由江苏索普占有、使用,并按照该等转让协议确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权属证
书的过户手续。

     4、标的资产中涉及的业务交割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的同时,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应向
江苏索普提供完整的业务清单,列明业务清单涉及的全部文件资料。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应将业务
清单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全部移交给江苏索普;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
应分别委派专人完成移交文件清点核查,并签署业务文件移交清单,移交清单的
签署视为业务文件移交完成。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对于以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名
义签署但尚未履行完毕以及拟以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名义签署的业务合同,索
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应书面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按照下列方式向江苏索普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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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对于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合同,经与合同其他当事人协商后,直接将合同主
体变更为江苏索普;

     对于已签订且已部分履行的合同,经与合同其他当事人协商后,将剩余未履
行部分转由江苏索普继续履行;

     对于已签订且基本履行完毕并已收到约定款项,但后续服务期未满的合同,
经与合同其他当事人协商后,转由江苏索普继续提供后续服务,提供服务所发生
的费用由江苏索普自行承担;

     对于已签订且基本义务已履行完毕,但合同其他当事人尚未支付价款的合同,
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应书面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将合同债权转由江苏索普享有,
并且要求其他当事人直接向江苏索普支付合同价款;如其他当事人仍将合同价款
付至索普集团或化工新发展,索普集团或化工新发展应立即将所收到的款项转交
江苏索普;

     对于正在谈判中尚未正式签订的合同,待与相对方达成一致后由江苏索普直
接签订合同。

     (4)标的资产中无法完成交割的,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同意按照该等资
产的评估价值,以等额现金向江苏索普予以补偿。

     (5)如部分标的资产无法在交割日前办理完成相关权属证书的,索普集团
和化工新发展先将该部分标的资产移交江苏索普占有、使用,并负责在交割日后
两年内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如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相关权属证书的,则
江苏索普可以将该等标的资产退还给索普集团或/和化工新发展,并由索普集团
或/和化工新发展就该等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向江苏索普补偿。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均先于上市公司股份支付及现金支付。同
时,协议中也对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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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有效。


八、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

     本次交易对手方分别为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其中索普集团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化工新发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均是上市公司关联方,本
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九、关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核查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 号)(以下简称“《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第五条规定:“五、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不存在
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项目申请时应在披露文件中说明不存在
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根据《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六、
证券公司应对投资银行类项目的服务对象进行专项核查,关注其在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之外,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及相关聘请行为是否合
法合规。证券公司应就上述核查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江苏索普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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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部审核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

     华泰联合证券已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规范、有效
的投行业务项目申请文件质量控制体系和投资银行业务内控制度,制定并严格遵
循《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管理办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立项、内核管理办法》,具体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1、项目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将申报文件准备完毕,并经投资
银行部初步审核后,向质量控制部提出内核申请;

     2、提交的申请文件经受理后,质量控制部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申
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文字格式等内容做审查,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向项目
小组提出预审意见,项目小组对预审意见做出专项回复及说明;

     3、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组织项目内核,由财务顾问主办人及质量控制部的审
核员参与问核工作;

     4、经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审阅项目小组回复并认可后,提交并购重组内核
小组会议审核,内核小组委员经会议讨论后以书面表决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投票。
根据投票结果,本项目通过内核会议审核。根据内核会议对项目小组提出的反馈
问题,项目小组做出专项回复及说明;经质量控制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阅并
认可后,完成内核程序。


二、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内核小组成员认真阅读本次《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的基础上,内核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内核会议,内核意见如下:

     “你组提交的江苏索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项目内核申请,经过本次会议讨论、表决,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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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为江苏索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向上交所及相关证券监管部
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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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
必要的信息披露;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和股份定价合理,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
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合理;

     6、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8、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主
要股东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
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9、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内容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
议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
股票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159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晓丹



  内核负责人:

                        滕建华



  投行业务负责人:

                        马 骁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吴   韡            蒋坤杰             陈    嘉



  财务顾问协办人:

                       孔乐骏             庄   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