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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04  

						       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2017-28
        债券代码:122362       债券简称:14 上实 01
        债券代码:136214       债券简称:14 上实 0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7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 815 号高阳商务中心底楼多功能
   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06,075,3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0.80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明先生主持。本次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1
开及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长杨殷龙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胡文魄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的列席本
     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229,391,497 79.8174 58,003,942 20.1826                           0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
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
决股份数量合计 1,018,679,959 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数        (%)


                                               2
号
1      《关于上海 229,391,497    79.8174 58,003,942    20.1826   0   0.0000
       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变
       更承诺事项
       履行期限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晨、朱玉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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