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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园城黄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3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作为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针对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和沟通,
但鉴于近期国内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经充分审慎研究,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
关条件不成熟,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客观情
况做出的审慎选择,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内部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独立董事:刘学军     李增学     彭金友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