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关于所属美国子公司MossCreekResources,LLC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8-01-10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所属美国子公司 Moss Creek Resources, LLC 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 号)核准,山东新潮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潮能源”)于 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06,084,39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9,999,974.86 元,扣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55,795,244.60 元后,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4,204,730.26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6]第 4568 号),
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 488,606,000.00 元
(含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6,500.00 万美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 1,611,393,974.86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1,688,308,220.86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87,926,421.81 元,理财产品银行
专户余额 200,381,799.05 元,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900,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 76,914,246.00 元,系募
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
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烟台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犇宝”)与公司保
荐机构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行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9 月 21 日(美国时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原所属美国子公
司巨浪能源美国控股有限公司(Surge Energy America Holdings, Inc.)与公司保荐
机构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Agreement On Supervision Over Demand Deposit Account)。上述三方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2016 年 5 月 27 日和 2017 年 9 月 23 日对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情况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和《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所属美国子公司 Surge Energy America Holdings, Inc.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公司所属美国子公司 Moss Creek Resources, LLC《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变更募投资金
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内部业务进行整合及架构调整;并经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和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
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变更募投资金实施主体的公告》和《山东新潮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美国时间),公司本次对境外子公司的整体架构整
合和调整已全部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山东新
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对境外子公司整体架构整合和调整的公告》。
    现公司对于海外油田资产的控制架构如下图所示:




    鉴于公司海外油田资产的控制架构的调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加强
境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所属
美国子公司 Moss Creek Resources, LLC 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美国时间)在中国
工商银行纽约分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 月 8 日(美国时间),Moss Creek Resources, LLC 收到了中国工商银
行纽约分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最终签署
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即 Moss Creek Resources, LLC 与公司保
荐机构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Agreement On Supervision Over Demand Deposit Account,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8 年 1 月 8 日(美国时间),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用途

                                                                    仅用于 Hoople.油田开发
                                                                    项目和补充 Hoople.油田
                    Industrial    and                               资产运营资金,包括但不
Moss        Creek   Commercial Bank of                              限于偿 还 项 目发 展和运
                                         114324601011   16,432.51
Resources, LLC      China, New York                                 营资金产生的债务。其中
                    Branch                                          6,500.00 万美元已变更为
                                                                    补充 Howard 和 Borden 油
                                                                    田资产的运营资金。

     注:变更 6,500.00 万美元募集资金用途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和 2017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山东新
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和《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本次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Moss Creek Resources, LLC 已经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制定的条款和条
件(账户条款),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开设账号为 114324601011 的活期存款
账户(账户)。
      Moss Creek Resource, LLC(Moss Creek)是 Moss Creek Resource Holding,Inc.
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也是新潮能源的全资孙公司。
      新潮能源已经在财通证券的协助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资本市场筹资完成
(筹资)。新潮能源已经对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增资来完成油气开采,相关
开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项目发展和运营资金产生的债务(特定目的)。
      鉴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财通证券要求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提供与专户有关的专户资料。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及其内容中的义务以及其他考虑,本协议的收据和充分
性在此得到承认,因此,本协议各方同意如下:
    1.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特此要求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纽约分行同意,在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支付费用下:
    a)向财通证券发送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交付给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的每个月度专户对账单的副本;和
    b)在财通证券随时提出合理要求下,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应提供有关专
户活动和余额的准确,完整的信息。
    2.各方承认本协议的副本应分别提交给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报备。
    3.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同意并约定:
    a)仅将专户中的资金用于特定目的;和
    b)如果在任何 12 个月的期间内,Moss Creek Resource, LLC 从专户中支出的
金额累计超过 7,500,000 美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应及时通知财通证
券并向财通证券提供专户支出的清单。
    4.新潮能源特此约定并同意将敦促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将所有募集资金
存入专户。
    5.如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连续 3 个月未能按上述账户条款和第 1 条的要
求向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和财通证券发出月度对账单,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将应财通证券的要求终止本协议,并寻求根据账户条款关闭专户。
    6.Moss Creek Resource, LLC 或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
义务的,财通证券有权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违约事项,但财通证券应同时向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和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提交任何此类报告或通知的
副本。
    7. 各方承认并同意,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无义务监督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对此协议或 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对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的履约表现。
    8.Moss Creek Resource, LLC 免除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来自任何个人或实体
以任何方式与本协议有关,针对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发生的 所有索赔,诉讼,
责任,义务,损失,损害,赔偿,处罚,判决,花费和任何费 用(包括律师费
用和费用),属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重大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除外。本条款
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9.本协议各方之外人员不拥有执行本协议条款的任何权利。
    10.本协议受纽约州法律管辖,不受该国法律规定的冲突。
    11.各方之间的通信可以通过普通邮件,快递,传真,电子传送方式发送给
下列各方的联系方式。如联系方式有变更,每一方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在没有
此类 通知的情况下,在最近一次提供的联系方式下所进行的通信,应对本协议
视为有效。
    新潮能源仅针对上文中第四条承认并同意。


    五、备查文件
    Moss Creek Resources, LLC、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和财通证券三方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Agreement On Supervision Over Demand
Deposit Account)。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