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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七届六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2019-04-27  

						      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国电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七届六十次董
事会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支
持双方共同持股的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科环集团”)业务发展。截至本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
对国家能源集团,对科环集团未提供任何担保。我们认为,
科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同时,科环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国
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将向公司的反担保事项提供全额
反担保,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2017 年财政部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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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我们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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