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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9-11-22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宣威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议案》;
3.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4. 推选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5. 现场股东表决议案;
6. 公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7. 宣读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电电力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宣威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挂牌督导的僵尸企业,该企
业连续多年亏损,目前已严重资不抵债,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条件。
为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以债
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现将有关情况
汇报如下:
    一、宣威公司基本情况
    宣威公司前身为云南省宣威发电厂(以下简称“宣威发
电厂”),始建于 1958 年,原有 4 台 2.5 万千瓦和 2 台 5 万
千瓦机组,已于 2001 年底全部拆除。2000 年 3 月,宣威发
电厂改制为云南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并实施扩建工程,国
电电力于 2001 年收购宣威公司 41%股权,于 2010 年收购宣
威公司 25%股权。目前,宣威公司注册资本 151,484 万元,
国电电力持股 66%;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4%。
    宣威公司主营电力生产及销售,拥有 6 台 30 万千瓦燃
煤发电机组。受云南省电力产能过剩及煤炭行业去产能影响,
宣威公司近年来电力负荷持续下降,入炉标煤单价逐年升高,
再加上 2016 年云南省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宣威公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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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电力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产经营环境持续恶化。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宣威公司资
产总额 23.88 亿元,负债总额 53.73 亿元,所有者权益-29.85
亿元,资产负债率 225.02%,在职员工 679 人。2019 年 9 月
底,宣威公司带息负债合计 51.1451 亿元,其中,国电电力
借款 50.58 亿元,中国工商银行宣威支行电费收费权质押贷
款 0.5651 亿元。宣威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总资产     238,791.84     259,634.75    309,943.51   356,876.97

   总负债     537,341.31     525,981.19    506,280.48   505,579.25

   净资产    -298,549.47    -266,346.44   -196,336.97   -148,702.28

  营业收入     47,582.80      74,444.77     74,092.07    68,094.35

  营业利润    -32,320.59     -63,334.61    -32,992.15   -34,341.25

  利润总额    -32,203.03     -63,349.41    -32,782.17   -32,519.26

   净利润     -32,203.03     -68,570.77    -47,634.68   -55,399.52

    二、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原因
    1.经营困难,难以扭转亏损局面
    由于云南省火电利用小时较低,煤炭价格长期高位运行,
单纯依靠管理提升已无法扭转宣威公司亏损局面。
    2.资不抵债,无法按期清偿全部债务
    宣威公司多年来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 225.02%,已严
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
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
    3.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处僵治困”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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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国资
委“处僵治困”相关工作要求,基于宣威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对宣威公司实施破产清算,可以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
和股东合法权益。
    三、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宣威公司破产清算,国电电力母公司须一次性确认长期
股权投资损失约 11.38 亿元,并对公司持有的宣威公司债权
提取减值。如截至 2019 年底,国电电力仍能对宣威公司实
施控制,计提上述预计损失对公司 2019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数据无影响。在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移交管理人,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时,预计对不再具有控制当期国电电力合并
报表损益影响约-26.87 亿元。
    对宣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
产经营。鉴于宣威公司破产清算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事
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
明确后方能确定。
    四、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减少亏损,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建议股
东大会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威公司破产
清算。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建议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具体办理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相关事宜。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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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宣威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控股子
公司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公司”)
破产清算,为保障电网电源支撑点、无功调节以及调峰运行
安全,同时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公司拟对宣威公司采取“破
产不停产、边生产边重整”的方式实施破产重整。现将有关
计划汇报如下:
    一、破产重整方案制定原则
    1.坚持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4.确保生产安全、队伍稳定。
    二、破产重整计划
    1.重整计划
    为保障电网电源支撑点、无功调节以及调峰运行安全,
宣威公司需保证 1-2 台机组运营,因宣威公司 6 台 30 万千
瓦机组(机组编号 7-12 号)中,仅 9 号、10 号机组已完成
超低排放改造,在法院受理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威
公司拟将 9 号、10 号机组和公用系统设备整体打包作为有效
资产,出售给投资人进行并购重整,并由投资人接收安排全
部在职员工,确保上述两台机组存续运营;如无投资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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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由国电电力或国电电力下属分子公司回购上述资产,并接
收安排全部在职员工;7 号、8 号、11 号、12 号机组及其他
剩余资产,由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完成宣威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予以注销。
    2.实施步骤
    第一步:国电电力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威公司破产
清算,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接管宣威公司;
    第二步:宣威公司提出重整申请,提交重整计划;
    第三步:执行重整计划;
    第四步:完成宣威公司破产清算,予以注销。
    三、工作建议
    为维护电网安全及职工队伍稳定,建议股东大会同意宣
威公司上述破产重整计划。同时,为进一步推进重整工作,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按照上述计划开展工作,公司将在宣
威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完成后,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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