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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民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     编号:临 2019-05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
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
【2018】15号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
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
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不影响公司以往各年度
定期报告的股东权益、净利润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财政部于2018年度印发的财会
【2018】15号准则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以及其他相关执行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 “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
期损失法”;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
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
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
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
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
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
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
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改后的
会计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自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
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
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
财务报表披露。
    2、财会【2018】15号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
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
化调整,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