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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民集团:关于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        编号:临 2019-04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6日,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及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要求,在报告期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共计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018年度净利润-7,998,501.90
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销已经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影响 2018 年度利润
    计提各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6,627,869.43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247,442.74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123,044.10
         转销存货减值准备                             -145.63
                 合计                              -7,998,501.90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具体情况
    (一)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元)              坏账准备(元)
    2018 年 1 月 1 日            84,878,104.50              14,897,478.5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94,903,199.21              15,950,088.66
  2018 年度应计提数                    --                1,052,610.09
     说明:2018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15,950,088.66 元,其中包括正常按
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172,898.66 元;对浙江天宝坊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上海市闵
行祺瑞珠宝店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重大计提坏账准备共计 13,777,190.00 元,单
项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浙江天宝坊黄金珠           上海市闵行
                             宝有限公司             祺瑞珠宝店
      应收款余额             16,208,200.00         8,950,900.00
       款项性质                 销售款                销售款
  2016 年已计提金额          1,944,984.00           626,563.00
  2017 年已计提金额          6,159,116.00          1,804,887.00
  2018 年应计提金额          3,241,640.00                0
   至2018 年计提累计         11,345,740.00         2,431,450.00
       计提比例                  70%                  27.16%
    (1)浙江天宝坊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坊)
    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销售公司(简称:天宝销售公司)
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2014 年 11 月 27 日与天宝坊各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定
天宝坊向天宝销售购买金额计 9,748,000.00 元及 7,300,200.00 元的黄金金条,
合同签订后天宝销售按约履行,但截止本报告期末天宝坊仅支付了 840,000.00
元,尚欠天宝销售公司 16,208,200.00 元货款。针对该项款项,天宝销售公司已
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天宝销售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天宝
坊实际控制人李建钢名下 36 处土地进行了财产保全(36 处土地评估价为
52,530,000.00 元),目前法院已作出胜诉判决。公司认为天宝坊的偿债能力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天宝坊的应收账款按 70%计提坏账准
备,扣除 2016 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 1,944,984.00 元及扣除 2017 年末已计提坏
账准备 6,159,116.00 元后,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需补提坏账准备 3,241,640.00
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70%。
    (2)上海市闵行祺瑞珠宝店(以下简称:祺瑞珠宝店)
    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宝龙凤金银珠宝销售公司(简称:天宝销售公司)
于 2015 年 6 月 5 日、2015 年 6 月 11 日与祺瑞珠宝店各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约
定祺瑞珠宝店向天宝销售购买金额计 3,910,400.00 元及 7,596,300.00 元的黄金
金条,合同签订后天宝销售公司按约履行,但截止本报告期末祺瑞珠宝店仅支付
了 2,555,800.00 元,尚欠天宝销售公司 8,950,900.00 元货款。同时祺瑞珠宝店
用 511 公斤白银饰品给天宝销售公司用于销售欠款质押,按市场价约折合人民币
4,088,000.00,公司还拿到祺瑞珠宝店实际控制人张德龙位于上海市复兴东路
733 号 1602 室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金额 6,000,000.00 元。针对该项款项,公
司已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胜诉。公司认为祺瑞珠宝店的偿债能
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祺瑞珠宝店的应收账款扣除质押
的白银饰品后按 50%计提坏账准备,扣除 2016 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 626,563.00
元及扣除 2017 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 1,840,887.00 元后,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
不需补提坏账准备,仍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27.16%。
    以上二笔款项截止 2018 年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13,777,190.00 元,公司将安
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元)           坏账准备(元)
   2018 年 1 月 1 日          32,014,224.50             510,239.8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4,697,871.26             527,893.24

  2018 年度应计提数                 --                   17,653.38


  3、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           账面余额(元)           坏账准备(元)
   2018 年 1 月 1 日          97,672,908.00            18,595,783.8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83,357,840.00            24,153,389.83
  2018 年度应计提数                 --                 5,557,605.96


   说明:2018 年度发放贷款及垫款坏账准备计提数为 24,153,389.83 元,其中包
括正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4,505,389.83.43 元;对单项不重大计提的单项坏账准
备仍为 1,648,000.00 元;对单项并且重大(闵仁美单项)计提发放贷款及垫款坏
账准备 18,000,000.00 元,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与闵仁美签
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闵仁美自愿以其所有的江苏省常州市晋陵中路 168 号房
地产以不转移方式抵押给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担保,借款金额
18,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4 日。截止
本报告期末该款项尚未收回。针对该项款项,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已向江苏省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对闵仁美名下的资产实施保全措
施,并已胜诉。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7 年 4 月 13 日法院因被执
行人闵仁美欠债较多,被执行人的许多房屋(但均被设定抵押及被多家法院先后
查封)现涉及参与分配,财产尚在处臵过程中时间较长等原因,作出(2016)苏
0412 执 4427 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认为闵仁美的偿
债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闵仁美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扣除 2016 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 2,160,000.00 元及扣除 2017
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 6,840,000.00 元后,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需补提坏账准备
9,000,000.00 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100%。
    以上款项至 2018 年度累计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19,648,000.00 元,公司将
安排专门人员继续跟踪追收上述款项。


    4、商誉
    购买日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及发放贷款及垫款
为唯一资产组。本年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购买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本公司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
理层批准的上述资产组五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未来五年营
业收入的年化增长率为 10.77%。五年以后的永续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
一年的水平,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后确定。预测永续增长率为 0%。计算
现值的折现率为 15.41%,为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经测试,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商誉减值本年发生数为 1,247,442.74 元。
    商誉                          账面余额(元)                 减值准备(元)
   2018 年 1 月 1 日                 5,150,451.32                         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150,451.32                  1,247,442.74
  2018 年度应计提数                       --                       1,247,442.74


    综 上 , 2018 年 度 计 提 的 各 项 应 收 款 项 和 商 誉 坏 账 准 备 共 计 影 响 利 润
-7,875,312.17 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布料及其他原材料
    经公司相关部门清查盘点,因新产品更新而闲臵造成部分布料发生减值迹象,
出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2018 年初:布料及其他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8,235.44 元;
    2018 年报告期:布料及其他原材料未发生计提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2018 年末布料及其他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仍为 8,235.44 元。
    2、黄(铂)金饰品和原材料(黄金、白银)
    根据 2018 年末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收盘价,经公司相关部门清查盘点,
部分黄(铂)饰品和原材料,出现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2018 年初:黄(铂)饰品和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318,122.24 元;
    2018 年报告期:黄(铂)饰品和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0,055.10 元;
    2018 年报告期:黄(铂)饰品和原材料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332,494.34 元;
    2018 年末黄(铂)饰品和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95,683.00 元。
    3、手表(典当物)
    经公司相关部门清查盘点和检测,部分手表发生减值迹象,出现可变现净值
低于成本。
    2018 年初:手表(典当物)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0 元;
    2018 年报告期:手表(典当物)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989.00 元;
    2018 年报告期:手表(典当物)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12,950.00 元;
    2018 年末:手表(典当物)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39.00 元。


   综上,2018 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利润为-123,044.10 元;因出售而转
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利润为-145.63 元。则 2018 年度计提和转销的存货跌价准
备共计影响利润为-123,189.73 元。


    三、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审议程序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共计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018 年度净利润
-7,998,501.90 元。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遵照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
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
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
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
核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
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