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7-04-15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临 2017-020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第一大股东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地铁集团”)筹划与公
司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16 日起停牌,并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 2017-001)。
公司 2017 年 2 月 23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7-004),
已确定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
发布了《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 2017-006)。公司 2017
年 3 月 16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 2017-009),经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6 日起继续停
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规定,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主要对方初步确定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方式。具体细节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标的资产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开发资产。具体资产范
围尚未确定。
(四)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拟为公司控股股东,并可能包括募
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
行了多次协商,协商内容包括交易对方、交易方式、标的资产范围等
多项内容;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范围较大,资产
构成情况较为复杂,且涉及对标的资产的重组工作,故目前尚未与交
易对方达成一致,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重组
框架或意向协议。
(五)对标的资产开展工作的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和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律师事务所为金茂凯德律师
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自停牌以来,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目前仅为相关各方初步论证的框架性方案,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六)需要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前置审批
在披露重组方案前,本次重组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预审核批复。
截至目前,尚未启动相关前置审批工作。
二、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范围较大、资产构成情况较
为复杂,交易对方及资产范围等重大事项尚未最终确定,且涉及对标
的资产的重组工作,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
终完成,本次交易的前置审批工作尚未启动,公司预计难以于2017
年4月16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故无法
按期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16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事项,
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因
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先确认和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