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7-04-15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4月
14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现就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
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停
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优化论证,相关尽职调查、
法律、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
意见尚未取得,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
3、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我们认
为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2017年4月14日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才3引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2017年4月14日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拗人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z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