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投资组建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将 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投资组建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的 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四川长虹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投资组建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签名: 周 静(签字) 李东红(签字) 马 力(签字)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