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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12-25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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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三、《关于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
出让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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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之一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 月 3 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介绍法律见证机构和见证律师,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宣读议案

     4、现场股东投票表决,收取表决票

     5、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6、在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的监督下,统计现场会议及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
果

     7、宣读《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

     8、宣布大会结束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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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如下须知:

    一、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同时应当
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它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四、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并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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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之三

               《关于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

                     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绵阳市政规划要求并结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约 616 亩
土地转变用途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汇报如下,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 土地基本情况

    公司高新区新四厂区主要为公司下属部分产业单元(多媒体公司、技佳精工、模
塑公司、包装公司、精密公司等)的生产经营场所;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主要为公司
平台部门及研发部门等的办公场所。根据《绵阳市高新区部分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
整》,公司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已规划调整为商业和居住用途,按照
绵阳市政规划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将厂区涉及相关产业分别搬迁至经开区
长虹工业园、集中发展区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安州区工业园。

    公司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面积约 616 亩,由九宗土地组成,根据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宗地规划条件,上述约 616 亩土地中约 467 亩土地用
途将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 3.5)、居住用地(容积率分别为 2.6、2.8 与 3.0)及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 3.0),剩余土地均调整为道路、绿化、中小学用地、服
务设施用地等。

    二、本次土地转变用途涉及的出让金及审批程序

    (一)土地出让金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照土地转变用途相关政策完成土地评估工作,预计
公司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约 27.20 亿元。

    (二)审批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转变用途相关规定,本次实施的土地转变用途相关事宜,按程序绵
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

    三、 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上述约 616 亩土地转变用途后,将会给公司带来新增商业用地(含居
住用地)约 467 亩,为应对国家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变化,公司拟采取自主开发、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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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实施土地开发,缩短变现周期,实现资源开发利益最大化。

    按公司战略布局及搬迁规划,拟将约 616 亩工业土地涉及相关产业分别逐步搬迁
至经开区长虹工业园、集中发展区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安州区工业园,同时,通过
提前物料储备规划及公司在全国各地工业园的产能统筹协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
产运营,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为盘活土地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实施本次高新区新四厂
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约 616 亩土地转变用途工作,以不超过 27.20 亿元(最终金
额以市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的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实
施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
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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