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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电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2019-06-22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安排,2019年6月
28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0.36元/股(含税)。自2019年6月28日起公司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43元/股调整为14.07元/股。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独立董事:王方华、韦俊、钱志昂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