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关于2019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9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19-01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泰安
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座商城、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
限公司、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控制子公司、分公司
● 本次担保总额:164,300.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 63,160.00 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子公司的及时正常开展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集中审议,同时提请批准公司该担保额度适用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
1.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为
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截止本次会议日
被担保单位 审批担保总额(万元)
实际担保额(万元)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13,000.00 0
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10,000.00 0
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5,000.00 2,860.00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5,000.00
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0,100.00 55,300.00
合计 93,100.00 63,160.00
上述担保总额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4%(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3,048,050,737.85 元)。
截止审议本次担保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3,16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72%,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2.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19 年度,公司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会新增贷款等融资或在现有贷
款到期后继续进行融资,公司将在预计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批准
公司该担保额度适用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子公
司实际申请担保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
具体合同约定。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额度(万元)
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5,000.00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6,000.0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座商城 35,000.00
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55,000.00
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5,300.00
合计 164,300.00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金额,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3.9%。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控制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
被担保单位 经营业务
(万元) 比例 (万元) (万元) 债率(%)
滨州银座商城有
零售业务 13,460.00 100 59111.59 41585.79 29.65
限公司
淄博银座商城有
零售业务 5000 100 145761.09 93426.85 35.9
限责任公司
泰安银座商城有
零售业务 1432.9 100 63310.35 45688.91 27.83
限公司
银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潍坊银座 零售业务 0 分公司 49728.8 6223.3 87.49
商城
山东银座购物
零售业务、 70030.54 100 240299.51 66850.38 72.18
中心有限公司
青岛银座投资开 零售业务、
20,000.00 100 136948.77 -34452.35 125.16
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控制子公司,在当地均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各零
售门店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青岛银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存续长期贷
款,主要用于青岛李沧项目建设成本后续支出及扶持新开项目零售门店正常经营,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2019 年为子公司、分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各子
公司、分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子公司、分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
分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