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油服: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18-06-26
证券代码: 600871 证券简称:*ST 油服 公告编号:临 2018-04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尚未开庭
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641,337,528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不能预
计该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事实及请求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
日收到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
程公司”或“被申请人”)转来的《P20180585 号工程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
中国贸仲京字第 048223 号)及《仲裁申请书》。
前述仲裁文件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
与国际工程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签订《沙特延布-麦地那第三期管线项目 C
包施工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公司将其中标的沙
特延布-麦地那第三期管线项目中的“C 包工程”施工分包给申请人;2018 年 5
月 29 日,申请人就《施工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在
北京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人
民币 456,810,240 元工程款及利息、人民币 145,968,410.5 元停窝工损失及利息、
人民币 38,018,100 元预付款保函款项及利息、人民币 500,000 元律师费和该案仲
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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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受理该案并出具
《P20180585 号工程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 048223 号)。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因此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本公司将积极应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对本次公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仲裁申请书
(二)《P20180585 号工程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
0482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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