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8-05-16
广 东 金 丰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地 址 :中 山市 东区博凯 路 朗鼯 2幢 2楼
电 话 :0'⒎ sO— zs320B18 传 真 :0760-sB30ss⒛
广 东金丰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中炬 高 新 技 术 实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⒛ 17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中 炬高新技 术实业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炬 高新技术实业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称 “股份公司 ” )⒛ 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⒛ 18年 5月 15日 14:30在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 大厦四
楼会 议室召开 ,广 东金丰华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 )接 受股份公司
的委托 ,指 派张宁律师和 翁琦律师 (以 下合称本所律师 )出 席会议 ,并 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 下简称 《证 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 《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 《中炬 高新技术实业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股份公司 已向本所保 证 ,股 份公司所提供 的与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的所有
文件 正本及 副本均为真实 、完整 ,股 份公司 已向本所披露 一 切足 以影响本法
律意见书 出具的事实和文件 ,且 无任何隐瞒 、遗漏之处 。
本所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股 份 公司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起予 以
公告 。本法 律意见书仅供股份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 日的使用 ,未 经 本所律
师 同意 ,不 得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 。
本所律师根据我 国现行有 效 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 ,按 照律
师行 业 公认的业 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 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及 召开程序 、 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 、 召集人 资格 、股东大 的表决程序 、表
决结果等事项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 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 序
股份 公司召开 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 ,董 事会于 ⒛ 18年 4月 24日 在 《上
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 海证券 交易所 网站 [-v。 sse。 ∞m.cn]进 行 了
公告通知各股东 。股份公司发布 的公告载 明了会议 的时间 、地点 、召集人 、
15四 :25,9:3卜 11:30,13:0015:00登 陆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通 过 指
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 行投票 ,也 可 以在股东 会 召开 当 日的 9:
1515:00登 陆互 联 网投票平 台 (网 址 :vr。 te。 sseinfo。 ∞m)进 行投票 。融
资融券 、转融通 、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 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
券 、转融通 业务 、约定购 回业 务相关账户 以及沪股通投 资者的投票 ,应 按照
《上 海证券 交易所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
根据 上述 公告 ,股 份公司董事会 己在公告中列 明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 ,并
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 内容进行 了充分披露 ◇
经 本所律师查验 ,股 份公司 ⒛ 17年 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程 序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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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份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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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次 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于 ⒛ 18年 5月 15日 14:30在 中 山市火炬开发
区 火炬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 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符合召 开股东大会的公
告通知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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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投 票结束后 ,上 海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 庶股份 司提供 了本次 网绺投票 的投
票权总数和统计 数 。本次投票表决结束 ,股 份公司合并统计 了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 票 的表决结果 ,表 决结果显示本次 议提交 的议案 己获通过 。
本所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 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 、 结论意见
综 上 所述 ,本 所律师认为 :股 份公司 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召|开 程序
符合 《公司法》 、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刂》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 《公司
章程 》等的规定 ;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格合法 、有效 :本 次股东大会 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
(本 页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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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⒛ 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之签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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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翁 琦
二 ○一八年五 月 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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